解答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贷款方怎么规定。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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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对贷款规定
法律分析:1、贷款业务发展战略。由于商业银行属于高风行业。因此。多数商业银行都将安全性..稳健性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主导思想。在安全性.稳健性原则的指导下。根据自身市场定位的不同。制定具体的发展战略。
2、贷款审批的分级授权。贷款审批的分级授权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授权的安排由董事会提出统一原则。由商业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负责具体操作并将贷款审批分级授权的安排报董事会批准。贷款审批的授权是根据信贷部门的层次.每一层次信贷部门信贷人员的职务.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以及所负责的具体贷款业务的特点。决定每个信贷部门层次和每位信贷人员的贷款审批品种和贷款审批权限。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通常由三个层次组成。最高层次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贷款审批权。董事会一般对金额特别大.期限特别长的贷款和一些特别的贷款进行审批;第二层为银行信贷委员会的贷款审批权。信贷委员会一般对金额大和期限长的贷款进行审批;第三层为一般信贷人员的贷款审批权。一般信贷人员通常对大量的日常贷款进行独立或集体审批。
3、贷款的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是指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在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商业银行贷款期限结构的确定。主要受资金来源的期限构成以及借款人的生产周期两个因素影响。贷款的品种结构是指各类贷款在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贷款的品种结构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一、贷款申请书:一式两联。由借款申请单位申请贷款时填写。一联由借款单位存查,一联提交贷款银行资金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二、借款借据:一式四联。银行资金部门同意发放贷款时与借款单位签定并共同遵守的契约。
第一联:贷款银行资金部门留存;
第二联:(代贷款通知)贷款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第三联:贷款银行会计部门记帐依据;
第四联:借款单位留存;三、贷款凭证: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接到资金部门贷款通知,办理贷款时使用。一式五联。
第一联:借方传票;
第二联:贷方传票;
第三联:收帐通知。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后交借款单位。
第四联:回单。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后交资金部门。
第五联:代卡片帐。贷款逐次收回、结欠的明细记录。四、贷款收回凭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收回贷款时使用。一式三联。
第一联:贷方传票;
第二联:回单。银行会计部门收回贷款后退借款单位,做收回贷款的回单。
第三联:回单副本。收回贷款后送资金部门。五、收回贷款利息凭证:采用现行的利息凭证。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申请书
人民银行分(支)行: 编号
根据下列情况向你行申请贷款,并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一切规定。
┌─┬────┬────┬────┬────────────────────┐
│ │贷款种类││贷款金额││
│ ├────┼────┴────┴────────────────────┤
│申│贷款期限│个月,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
│ ├────┼──────────────────────────────┤
│ │贷款用途││
│ ├────┴──────────────────────────────┤
│请│原因分析:│
│ │ │
│ │ │
│ │申请贷款银行 行长(章)业务负责人(章) │
│书│(公章) │
│ │19 年月日 │
├─┼───────────────┬───────────────────┤
│ │ 行长审批意见 │计划资金部门审批意见 │
│审├───────────────┼───────────────────┤
│批│ │ │
│栏│行长(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
│ │ │ │
│ │19 年 月 日 │ 19 年 月 日│
│ │ │ │
└─┴───────────────┴───────────────────┘
贷字第号
中国人民银行 借款借据(第一联)
一.借款方: 二.贷款方: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号:
三.借款金额(大写)利率
四.借款期限:自19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
五.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还款时间(一次或分次归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单位愿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人民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贷款管理规定。
八.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给予罚息处理。
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执行,贷款全部偿清后以上条款即自动解除,在以上条款有效期内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 代表 贷款方代表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银行 借款借据(第二联贷款通知)
一.借款方:二.贷款方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号:
三.借款金额(大写) 利率:
四.借款期限: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止
五.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还款时间(一次或分次归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什么叫贷款方
贷款方即贷款人是指在贷款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由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借款借款方即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借贷双方如何区分
借贷的区分主要是看~这以项目属于哪个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主要有六大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资产、费用类的增加都记到借方,减少则反之记贷方 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的增加都记贷方,减少则反之记借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个公式是借贷记账法的基础 借贷记帐法的基本结构是:每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一般来说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在帐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若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时,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 在会计实务上以“借”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贷”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具体地说,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一般资产类账户都为借方余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贷方余额。其结构是不同的。
贷款时甲方怎么确定?借款人是甲方还是出借人是甲方?
贷款时是甲方或乙方都没有关系,只要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可。
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
用途
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贷款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规定。
明确此项条款,对借款人而言,可以维护自己使用资金的权利;对贷款人而言,可以监督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回笼,控制风险。
限制
对贷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范,将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即使贷款人在贷款的使用时对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贷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后,必须阻止借款人继续提款。其次,限制贷款用途是为了保证还款资金的来源。如果贷款不按协议的用途加以运用,借款人可能因经营不当导致丧失还款能力。再者,贷款行内部经营方针可能对发放贷款的行业或部门有限制,政府规则、法令有时也有类似规定。最后,限制贷款的用途还可能因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贷项目中,贷款用途就仅限于特定的支付对象。
以上解释了贷款方是什么意思。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