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为0-17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8周岁,且患有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智力障碍之一或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
2、0-6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具有晋江市户籍或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可视为残疾儿童也持有本市居住证,持本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和残疾儿童须在同一户口本。
3、7-17岁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的,须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补助标准
康复救助补助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报销”的原则,补助时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
1、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0元,每月不超过1700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每月不超过2000元。
2、当年度正在晋江市残联聋儿语训部免费接受听力言语康复的儿童,不同时享受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三、补助范围
(一)康复指导,包括康复咨询、康复评估、康复转介、家庭康复指导、随班就读指导、心理辅导和家长培训等服务。
(二)医疗康复,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和心理治疗等服务。
(三)康复训练,包括行为干预、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觉训练等服务。
答成年指的是己经成年的法定年龄,具体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因为国家有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才为成年人。成年人的界限划分得非常清楚,所以每一个年满18周岁的人具有法定的权力和义务,每一个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应该遵纪守法的权力和义务。
45-59岁为中年人 中国古代对中老年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如《说文》中有“七十日老”、“八十日耋”的记载,《内经》中有“人年五十以上为老”的论述,唐代大诗人杜甫有“人活七十古来稀”的著名诗句。现代医学对老年人的定义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数欧美国家规定65岁以上为老年人,即:65—74岁为青年老年人,75-89岁为正式老年人,90-120岁为高龄老年人。而亚太地区的国家普遍以60岁作为老年的界限。1982年,联合国召开的老龄世界大会提出“60岁及60岁以上为老年人”。我国习惯将60—89岁规定为老年期,90岁以上 为长寿期。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对年龄范围有了更细致的划分,即:年龄≤44岁为青年人,45-59岁为中年人,60—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89岁为老年人,年龄≥90岁为长寿老年人,这一标准已经逐渐为大家所认可。
45至59岁算中年人。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新的年龄分段: 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60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本文地址:[https://www.chuanchengzhongyi.com/kepu/fba957ac91b7b4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