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夏商周三代刑法的衍变
《左传·吕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可见夏代已经有律法产生,由于史料的缺失,我们对夏代律法不甚了解。
到了商代则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刑律,《荀子·正名》中说:“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意为到了战国后期荀况生活的年代,各诸侯国的刑名仿照商代,爵位仿照周代,可知商代的刑法已经相对完备,且被后世仿照。
西周时的律法较夏商而言更加缜密,“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说明西周的律法更加具体。“九刑”中的“九”并非说西周只有九种刑法,而是体现西周刑法条目的数量之多。
二.商代的刑罚
今天我们对于商代刑罚的印象大多是残酷暴虐,这主要来源于《封神演义》中商纣王的所作所为,然而商代的律法真的是如此吗?
答案是应该也差不太多,商纣王是我们最熟悉的一位商代国王,小说《封神演义》中他所使用过的这些残酷的刑罚,如炮烙、醢、脯等都在《史记》中有所笔墨。
《史记·殷本纪》: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於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
炮烙之刑在《烈女传》中解释为:“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就是放一根铜柱,底下用炭烧,让罪人在铜柱上行走,最后掉进炭火中活活烧死。
醢(hǎi)是一种残酷的刑罚,原意为肉酱,作为酷刑时意思是把人剁成肉酱。
脯(fǔ)也是一种令人引起不适的酷刑,把人做成肉干,就像你经常吃的零食果脯、肉脯之类的!
西伯侯姬昌从羑里脱困之后进献了洛西之地,请求纣王去除炮烙之刑。
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格之刑。
这些史料中不乏夸大故意抹黑纣王的成分,但至少也是有些影子的。
《韩非子》中说:“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另有一条说的相对具体:“殷之法,刑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意为按照殷商的律法,将灰土倒在公共道路上,就要斩断其手。子贡还因这条律法是否太过苛刻询问老师孔子的意见。
此外,甲骨卜辞中还有一些如斩首、割鼻、斩足、阉割去势、剖腹拉出肠子、肢解、活埋等。这些手段多是在祭祀时屠戮人牲时所用,既然这些手段可以在祭祀屠杀人牲时用,也不能排除用在罪人身上的可能。所以就不要再想着穿越的事儿了,穿越成奴隶的几率相当大,遭受这些酷刑的几率也非常大。
三.西周的刑罚
西周注重德治,律法方面更加宽缓,这也只是相对前代而言,依据《尚书·吕刑》的记载,周穆王时期依然有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之刑等残酷的肉刑,被称之为五刑。
墨刑:脸上刺字。
劓刑:割掉鼻子。
剕刑:断足砍脚。
宫刑:阉割去势。
大辟之刑:死刑。
《尚书·吕刑》中对于五刑的各种条目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记载,一千条罪过要被处以墨刑,一千条罪过被处以劓刑,五百条罪过被处以剕刑,三百条罪过被处以宫刑,两百条罪过被处以大辟之刑,总计三千条。可见西周时的律法已经相对非常的完备。
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
五种肉刑之外,周代还有鞭刑、扑刑、流刑等处罚措施。
并且西周时已经有了非常详细的以财务赎罪的规定,称之为赎刑。
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罪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
锾(huán)是古代的质量单位,亦有罚金之意。
出土及传世青铜器的铭文中也不乏关于西周罚金的记录。
出土青铜器朕匜的铭文记载一位名叫牧牛的人与上司争讼,被定为诬告,判决牧牛将五个奴隶送给联,另有鞭刑一千外加墨刑。牧牛上交了三千锾,判决减去了五百鞭刑及墨刑。
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师旂鼎铭文记载师旂的属下不跟从王去征讨方雷国,这种行为应该被流放,现在不需要流放而改为罚金三百锾。
四.总结
夏商周三代的刑罚是一个循序衍变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进步还是比较明显的,从残酷的肉刑逐渐向相对宽缓的势头发展,虽然发展至西周依然存在许多残酷的肉刑,但是其发展方向是顺应历史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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