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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5年、5年,带你了解下“惩戒名单”?
一、那些人会被列入“惩戒名单”?
答: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惩戒名单”予以管控。
二、被列入后有什么影响?
答:乱姓嘶В非柜面交易,VЦ墩嘶幸滴瘢ū热缥⑿拧⒅Ц侗Φ龋?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开立新卡将加大审核力度。并行将被惩戒的人员信息移送金融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征信。
三、那些属于惩戒意义上的出租、出借、出卖银行卡?
出租、出借、出卖银行卡,不能单纯的从字面理解。如果是帮亲友代收合法款项,比如货款、他人还款,代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当被惩戒。而蔼来路不明的款项,事后证实是违法犯罪所得,这种才属于惩戒意义上的出租、出借银行卡。常见的网络兼职刷单、做任务返现等,就是典型的出租、出借信用卡,是要被惩戒的。
四、“惩戒名单”能否提前移除?
答案是肯定的,如前所述,惩戒措施是针对出租、出借、出售、出卖、假冒银行卡的人员。但实践中,很多人未从事相关行为也被列入到惩戒名单中,此时是可以通过申诉移除的。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对银行采取的惩戒措施提出异议,不认同公安对其认定的,银行应当及时告知认定涉案事实的公安机关名称,个人可以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申诉进行处理,经公安机关确认无相关行为后,银行将及时解除相关惩戒措施,恢复业务办理。
律师建议,千万不要把卡借给他人使用,更不要卖卡、帮人开卡,不然一旦被列入“惩戒名单”,锌ā⑽⑿拧⒅Ц侗θ课薹ㄊ褂茫慊共涣朔看虿涣松绫!⑹詹涣斯ぷ剩黄榷斯ぷ鳎闷蘩胱由ⅲ绞蹦憔椭朗裁词蔷耍。。?a class="tteditor-forum" data-name="银行账户被冻结" data-uid="" data-id="" data-concern-id="" rel="noopener noreferrer">#银行账户被冻结#???
校外违规培训怎么罚?教育部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 | 查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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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一年多以来,针对校外培训的监管正在逐步细化规范。
晚,教育部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违法行为与处罚标准等内容。
“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涉及到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罚,各地做法各不相同、轻重不一,规范可以让各地在落实时有一个参照和依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界面教育称。
从征求意见稿内容看来,其主要针对的是违规校外培训的处罚,包括未经审批、超出审批范围、违反法律法规、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等行为。
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超出审批范围、擅自改变培训类别的校外培训机构,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非学科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等,由县级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恍关部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由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处5万元元以下罚款。
变相违规行为包括: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开展的培训活动或管理混乱的行为,由相关部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上述行为主要包括:与中小学联合招生等违反招收学员规定;超前超纲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线上校外培训包含与培训无关捣内容及链接等。
此外,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暌陨涎Я淝岸⒅行⊙纳缁嵝跃喝疃上丶墩逃姓棵呕嵬渌泄夭棵旁鹆罡恼嘶顾辗延茫枰跃婊蛘咄ūㄅ溃磺榻谘现氐模?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元以下罚款。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发布广告、价格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当事人的同一个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一是将之前分散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罚规定进行了梳理,包括违规组织竞赛、进行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等。二是明确了监管主体以及处罚尺度,将对违规培训机构的重罚制度落地。”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界面教育采访时表示。
从监管主体来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行政处罚权限实施。此外,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的行政处罚,要与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互通信息、组织协调等。
“要将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工作纳入省、市、县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治理功能,开展区域巡查执法。”去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中也提到。
早在今年2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酱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建立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锄、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在10月底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也指出,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还要出台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办法和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校外培训监督管理立法。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与双减以来学科类培训监管定调方向一脉相承,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为校外教育培训的法治化、常态化奠定了基础,有利于逐步建锄、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月9日。
书·法|?????????罗殿龙: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一条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1日,在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指导下,由法治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之后,法治日报社联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书法家协会,将笔端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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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婚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奖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罗殿龙,广西壮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广西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
作品入展第六届中国书坛新人作品展、第十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等,获第一届广西政法系统书画摄影作品展书法类作品一等奖。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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