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法》规定了消防活动的方针:消防活动以预防为主,贯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根据公民积极参加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社会化消防活动网健全。
2、消防方针是“以预防为主,缔结防消”,是与火灾作战的两个基本手段,即防火和消防火灾的结合,消防工作中,以防火为第一,积极贯彻各项防火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人们具有比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可以预防。
3、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火灾。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扑灭火灾的各项准备。如果发生火灾,可以及时发现,有效消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我国的消防活动贯彻“以预防为主,防除结合”的方针。我国行政机构改革后,由公安机关管理,按武警部队的序列编排的消防部队全部编入新设立的应急管理部门,不属于现役部队。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消防工作负主体责任。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活动以预防为主,贯彻防除结合的方针,坚持专业机关和群众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防消结合方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提倡全社会以积极态度认识消防活动,时刻提高警惕。防止因疏忽而引起的火灾事故。要以预防为主,不仅要思想上,还要采取各种措施,实行指导体制。在做好预防活动的同时。要做好消防工作,落实组织和设备,真正做到火灾发生、拉出,坚决迅速扑灭火灾,把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
2.坚持专业机关和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不仅是专业的消防组织。社会全体的共同参加也是必要的。所有公民都应履行防火义务,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只有动员社会全体成员,与专职消防队密切联系,才能真正做好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预防为主的防除结合,我国每年消防都要大量人力?虽然投入物力来预防火灾的发生,但还是有火灾的发生,主要是人们的消防意识不高,而且防除永远大于消防员,防患未然是永恒的真理,至少在这个方针上谁都能掌握四个能力,就能有效地抑制火灾的发生。
“消防法”规定了消防活动的方针:消防活动以预防为主,贯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责任、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社会化的消防活动网络。
实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以下要求:1、各部门消防活动指定专业领导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实际防火活动计划。设立基本消防队,描绘消防器材的平面配置图。2、消防器材管理应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制作册子,设立台账。3、明确防火责任区,在现场、班级切实执行防火活动,对防火安全负责,到处有管理人员。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发现隐患的,应及时改善,并记录在安全登记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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