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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进行怎样的诉讼,其中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当然要准备好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不过,不同诉讼类型,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不一样。那么有哪些刑事证据类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知识,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一、有哪些刑事证据类型(一)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脚印等。
(二)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三)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四)被害人陈述:即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五)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承认有罪的供认和检举同案他人犯罪的陈述,被告人关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申辩与解释。
(六)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七)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八)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的分类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例如,证人某甲目睹某乙持刀杀死某丙的证言,或者某乙供述自己持刀杀人的口供,都属于直接证据。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例如,被害人的尸体,只能证明发生杀人或者重伤致死的案件,但不能指明何人是凶犯,所以是间接证据。
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3、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
不能忽视传来证据的作用。
4、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证据,是有罪证据。
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有哪些刑事证据类型”的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确定需要掌握可靠的证据。且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收集按照八种证据类型进行,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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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刑事案件请律师有用吗
很多人在遇到官司的时候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后,里面的人和家属都很着急,平时电视剧看多了,他们会想着找解决问题。但是现实中,请律师真的有用吗?
在多年的办案中,遇见各种各样的律师,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有些律师为了挣钱,可以说是在夸大问题,让家人更担心,实际上有些事情本来并不严重,但是会被说成很严重。
有些案件可能本身就可以取保成功,律师会把问题说的很复杂,把原本公安机关会主动取保的案件说成很难办的样子,让家属也是多花了不少钱。
其实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公检法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现冤案的概率已经很小,特别是罪与非罪之间辩护的余地并不是很大了,一年全国有多少无罪案件?这是屈指可数的。
我们不否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会见、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必须需要委托律师。有时候你需要一个直接了当的答案。
律师诉讼前准备阶段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当事人看来,起诉状仅仅是一两页A4纸的内容,一个小时就能完成。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不是打字员,不以字数定工作量。
起草起诉状之前,首先需要结合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方案;然后确定诉讼案由,详细审阅证据材料;再者,根据证据和案件信息确定赔偿项目,查询数据,计算每个项目的数额。
因此,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起诉状起草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起草起诉状收费从几百到几千不等了。
起草完毕后,约见当事人,起诉状签字。
2、证据梳理
1.梳理证据,整理证据目录
证据是案件评判的重要依据,不能毫无章法向法庭出示,法官不喜欢看到你提交的是杂草般的一堆证据。
2.复印证据
向法院立案,提交证据复印件,至少一份。很多法院会要求您提交的证据份数为被告的数量+1,即所谓的N+1份。
复印多份:交通事故案件大多数涉及到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等,少则两个被告,多则四五个以上,并且办案律师自己也要留一份复印件备用的,因此证据需要复印多份,并按照顺序排好。
证据规整:复印证据时,比如单据、交通票据等大小或形状均不同意,律师还要在A4纸上分别黏贴,再行复印。
证据编号:归纳案件焦点,按照顺序对证据进行编号。
法院立案:
1、早早排队
如果律师卡着法院上班的点赶到,也许就已经排十几号甚至二十几号了,即使能排到自己也许已经中午了。因此律师要早早去法院排队立案。
2、立案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因此法院审核过程中往往也更为严格,因为种种原因,律师也经常会出现第一次不能成功立案,需要多跑几次后法院才能成功受理。
3、因为立案多次去法院
每年十月后,法院往往不给予正式立案了,大多只能立诉前调解。元旦之后,未调解成功的,律师需要再次去法院正式立案。
诉讼保全:
交通事故案件往往伴随着诉讼保全,立案受理前或立案后,律师到法院办理诉讼保全的业务。
1、联系保险公司出具保函,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当事人自己能够提供担保的,律师配合办理保全担保的手续。
2、保全车辆、房产的,律师须提前到相应部门调取车辆或房产的信息。
3、单独去法院,联系承办法官办理诉讼保全,提交材料,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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