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该注意哪些细节?
婚姻家事合规
邓启红 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
【案例】
某女与某男系大学同学,两人自由恋爱毕业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半年前,某男三天两头借口工作忙要出差经常夜不归宿。一次偶然机会,某女发现丈夫在上与一陌生女子聊得火热,两人常有一些大尺度的聊天,由此推断丈夫出轨,并准备用该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起离婚诉讼。
问:将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分析】
聊天记录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之一的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的。但某女仅仅提供聊天记录截图或者打印件,可能因为不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导致该证据不被法院认可。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法律上应该注意以下细节:
首先,要保留好聊天的原始载体及全部内容,如果该证据掌握在对方手中不便保存,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对证据加以固定。
其次,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被篡改。
最后,要使得被证明事实达到充分的程度,很多情况下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佐证。如在聊天记录中,有涉及到要去开房、特殊含义的转账,以及双方在言语上互相挑逗等,尚属于精神出轨的范畴,如无其他证据,通常不能认定实际已发生出轨的事实。
【律师建议】
司法实践中,不少人由于不熟悉保存聊天记录的具体操作步骤,导致证据不被法院认可。在向法院提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保存原始记录。聊天记录容易毁灭,最好以录像形式保存,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截图后,原来的聊天记录也应保存,避免对方否认时无从查证的可能性。
- 要注意收集相关背景信息。要能借助号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确认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进而固定聊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 要保全内容的完整和原始状态。不要删除聊天记录的内容,录制的视频不要剪辑,如果聊天记录涉及语音,语音应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原始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本文地址:[https://www.chuanchengzhongyi.com/kepu/9e687b99bc662a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