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正在接受调查,一举一动都被公安机关监控。律师需要申请会见嫌疑人,不能对嫌疑人做任何事情。那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边肖为您仔细解读。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和工作方向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去开会前要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是否齐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议公函是否收集、填写是否规范,陪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以及本次会议重点内容是否较多的提纲。
(2)会见时,除了以上列举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外,还要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人员,不要携带信件、现金、物品等。并特别关注受访者的精神状态和心理走向。一个人对在押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不可替代的,律师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羁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就必须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而不是整天抱怨“这个难”“那个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是战胜和管理自己。
(3)每次例会结束后,承办律师要对会议上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和案件线索进行认真分析。该取证的要取证,该申请取证的要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面试所需的文件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携带下列证件和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
3.客户签名《授权委托书》;
4.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要求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议的,还应当持有调查机关允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议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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