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刷分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方法)从国务院批准之日开始实施。
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制是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民工动态管理,更好地执行施工现场的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防止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所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综合管理建筑工人的雇佣、训练、技能、权益保障等的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都必须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建筑企业要坚持依法与招用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入现场施工。
总承包企业是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第一负责人,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
陕西省农工工资滞纳管理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制了《关于加快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通知》?发放,全面实行保障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部门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个制度
1.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对使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名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使用的农民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房屋市政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农民工必须登记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
2.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建设部门、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开设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建设部门应按月向农民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工资资金。
3.月额满额支付制度。劳务分包企业应按月计算工资,制作实名工资表,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按月支付工资表的每个农民工。
4.工资保障制度。建设部门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施工项目部所在的市(区)或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免除或者少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应当符合市(区)或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5.工程货款支付保证制度。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是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制的?按照发放的《关于加快房屋建筑和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工程货款支付保证。
6.施工过程决算制度。建设部门应当全面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结算,支付工程费用。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劳务分包与企业结算,并支付工程费用。
6.设立版权保护信息公告牌。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按照国办发〔2016〕1号文件的规定设立维权信息公告牌。
8.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在开工前必须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治省农工拖欠工资的领导班子在根治工资不足的冬季攻关行动期间,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采用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确保工作责任确实落实,使8个制度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保障民工就业的合法权益。
很多施工企业通过工程承包人和班长来招工,由承包管理。企业不了解农民工的数量、进出时间、上班和工资支付等实际情况,造成管理漏洞,也难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智慧工程平台中劳务实名制管理解决了工农业归属问题,降低了不同工种人员的流动性,明确分配了工农业的工作量和工作。提高民工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杜绝杂差人员混入工地制造事故,有利于工程现场的治安管理。因为这浪费了很多时间,所以为了保证这种智能的工地解决方案能更好地实施,必须使用这样的工地远程监测系统。这样的话,可以及时理解操作室中施工现场的各个角落发生的事情。这个系统同样是智能施工现场解决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系统。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的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养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发行《国务院关于事务厅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2016)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事务厅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劳动者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所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综合管理建筑劳动者的雇佣、训练、技能和权益保障等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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