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第一被告人”、“第二被告人”,是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按照刑事责任的大小来划分的,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一被告人,而将责任相对较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人。一般来说,在量刑时第一被告人比第二被告人重。
而在民事诉讼法中,对如何列被告的顺序没有规定,可以由原告根据情况,来自主决定如何列第一、第二被告,具体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要由法院根据审理情况来判决,这与原告如何列被告是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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