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规定吗?律师有律师证想查谁就查谁对吗
而控方的大部分证据是在侦查阶段所取得的,这更加加大了控辩双方的失衡,以致很难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了.....
律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调查取证权,并不是拿了律师证想查谁就查谁的。律师进行案子的调查取证,主要是为了维护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案子审理的司法公正。我国法律对公、检、法、司部门的分工规定得很明确,律师机构不是案件的侦办部门,律师无权参与案件的侦办工作。
实践中,如果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之后,犯罪嫌疑人推翻了第一次承认自己犯罪的供词,而事后又被其他证据证明第一次的供述是事实,那么侦查机关就可能怀疑是律师所为。[4]总之,律师在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权没有法律保障的,其实际上是剥夺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从我国现行法律看,辩护律师只能在审查起诉讼阶段行使调查取证权,对于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未明确规定,虽然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在此阶段介入案件,但只能是简单的询问,因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活动往往被视为非法,其取得的证据也会因此而不被采纳。
人口信息查询内容仅限于被查询人的信息,不能查询其家庭成员信息。
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要求完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呼声已越来越大。笔者试通过对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来分析其取证难的原因,并对其完善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和建议。侦查阶段没有调查取证权。
2]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它的完善不仅有利于保障辩护律师的实体性权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它还有利于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正义的实现。但是我国法律在这方面赋予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有缺陷的,法律上有很多限制性和界定不清的条款,还存在许多法律“陷阱”和法律空白在司法上也存在控辩不平衡、公检法司法不公等现象,这些因素都严重地影响了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怎么可能,比中纪委还
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可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等内容。(二)上海:《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因执业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律师执业证件、司法局签发的法律工作者证件、公证员执业证件;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人口信息须持本人《律师执业证》,凭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或者由该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必须注明辩护律师的姓名以及所需查询的内容),并提供案件管辖部门受理的证明文件(原件)。
律师查户籍证明的程序(一)北京《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的,凭律师事务所注明委派律师姓名、查询事由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介绍信、当事人《委托协议书》和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和复印件、律师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可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等内容。(二)上海:《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因执业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律师执业证件、司法局签发的法律工作者证件、公证员执业证件;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
你好!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这是律师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也是律师顺利执业的保障。(1)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没有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三)广州:《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的规定》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人口信息须持本人《律师执业证》,凭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或者由该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必须注明辩护律师的姓名以及所需查询的内容),并提供案件管辖部门受理的证明文件(原件)。
律师查户籍证明的程序(一)北京《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的,凭律师事务所注明委派律师姓名、查询事由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介绍信、当事人《委托协议书》和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和复印件、律师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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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直接就是让他出示律师执业证,上面会有他的执业证号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开始执业的日期。一般有证的律师都不会有假,实在不放心可以打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到他在的那个律所询问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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