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唱


序青春年华总是歌

二十岁左右的作者在目前的文坛上无疑是一种另类。从郁秀的《花季雨季》开始,直到现在的众多作者——当初个体的尝试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了群体的行为。客观的讲,这应该是件好事。文学本身就是青年人的世界,特别是文学创作,青年作者具有活跃的思维和创作的激情——从这方面来看,某些优秀的青年作者并不逊色于中老年作家。
吕晶正是这样一个二十岁左右的期刊写手,他大我两岁,按照年龄来说他该是我的大哥。我们最初是通过网上一个写字的朋友介绍而认识的。后来那个朋友向我推荐了他的小说《边走边唱》,平心而论,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连自己买回来的书都很少看,再加上这段时间比较忙碌,几乎没有什么心思去看长篇的文字。但当我打开这部书稿,只看了几行,就有忍不住要继续读下去的冲动。一个大二的学生,文字中却没有丝毫的伪装老成,清新的文风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一段段精致优美的流行歌词,在文字中穿插得恰到好处,言语之流畅,对白之经典,思想和评论之深邃,一部小说,里面有诗歌的语句,剧本的情节,散文的修辞,杂文的思想……种种文体和修辞方式在他笔下巧妙运用,一句句堪称典范的语句就像魔术师变戏法一样被他神奇地展现给大家。面对如此让人叹服的文笔,我不禁拍掌叫绝。
最喜欢的部分是他在故事里说到爱情。亦芸说一切都会变化,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然而他却坚定地告诉她:“还有爱情,爱情是不变的。”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有时候爱情也会脆弱,但是我们的生命中都需要有这样一个人,坚定地对我们说,爱情是不会变的。即使有一天,爱情脱离了我们的掌控发生了改变,那一份昔时的美好,也足以珍藏一生。
令我感到无比意外的是,他主修的竟然是化学专业。作为一个理科生,他的文学天赋似乎是浑然天成一般。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两者兼备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但是他做到了。这个成功的意义绝对不止是文学,更应该是思维上的成就。我敢断言,他今后无论是从事化学工作还是写作事业,都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板凳需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这是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刘吉教授在多年之前给我的忠告。我也曾网上用这句话与吕晶共勉。我相信,他在创作过程中所遇到的艰难困苦丝毫不会比任何一个作者少。相反地,他在自己的文字中常常会由衷地发出对于生活的感悟,大概也是源于他本身对于创作或是生活中困难的理解与感叹。时下少年作家成名者甚众,在他这个年纪,很多人已经是知名写手了,而他本人也已是多家杂志的特约撰稿人,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够谦逊地向一些年龄比他小的朋友请教。这种素质和修养,无疑是很难能可贵的。
掩上《边走边唱》的书稿,我不禁想起席慕容的一段诗句:“不再写流水帐似的日记了/换成了密密的/模糊的字迹/在一页页深蓝浅蓝的泪痕里/有着谁都不知道的语句/” 的确,文中有很多地方都令我为之深深感动,也让我步入了他的内心世界。青涩的情感在极浅极淡的句子里静静流淌,正如他对生命中那些女孩的不舍与眷恋,正如他对每一次离别的无奈与伤感,正如他对流星雨许下两个人永远在一起的愿望,正如他所说的:“爱情是不变的。”
我不知道多年之后再回想起这些文字来会不会依旧感动莫名,但至少现在,在我还不是那么自私,依然坚定地认为情义无价的年纪,我喜欢看这些充满阳光而又略带浅浅忧郁的文字。就像,是在看自己如歌的青春年华。
(韩晗,1985年出生,青年作家,中国小说学会会员。2004年出版长篇小说《寂寞城市》,同张悦然、阮次山、孙睿等一起入选《中国图书商报》2004年十大图书新秀,之后推出精选集《蝴蝶飞出地平线》。)


序《边走边唱》(自序)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牵动我们共同过去,记忆从未沉默过。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随着我们生命起伏,一起唱的主题歌。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突然想起我,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
——周华健《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边走边唱》最初是在一个叫作“IQ地带”的网络论坛里进行连载的,后来因为该网站服务器租赁到期,居然意外地关闭了,连载之事,便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幸还是有很多人关注,有身边的同学死党,也有远方素未谋面的网友,在创作的艰难时期,全靠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才不至于半途而废。
后来在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把连载放进了我的网络工作室中,同月,连载在中文原创网站“红袖添香”上发表。
还是要再次感谢朋友们的支持,没有你们,就没有这13万字的《边走边唱》。
写着写着又开始俗了。
也许是经常看各种各样的颁奖晚会的缘故,那些影星歌星们拿着奖杯,开口闭口都是感谢这个的支持,感谢那个的帮助。不知不觉地,这种习气我也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但是关键问题在于做什么都要有资本,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腕”,就是谦虚也能谦虚得声音洪亮底气十足。我想谦虚,还没人肯理我呢!
那就干脆不谦虚了吧。
于是在小说的创作伊始,我便写了一篇狂妄得一塌糊涂的文章,并拟作《边走边唱》的序贴到了论坛上。
起先的几篇回帖都是论坛上的几个铁哥们发的,问题倒还不大,语气中,还微微带有些赏识的成分。后来就被能顶半边天的伟大的女同胞们看到了,回帖的口吻也不再是那么温柔了。再后来,就遭到了来自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四面八方狂风暴雨般的批斗。
如果是在现实当中,我想我所收到的西红柿大约能抵得过吐鲁番盆地三年的收成,要是换作板砖,即使不能修砌长城,也足够建造几幢布达拉宫。
上网时,我看到对我那篇文章最多的一句评语是——“药王,我想扁你!”
连周围的同学都说我太自恋,以致于写出来的文章都是那么臭屁。甚至有人说,她敢打赌没有一个女孩能够忍受小说中出现这样一个狂妄自大的男主角。
众口铄金,再说我本身也不是什么金。我渐渐感觉他们的评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在连载完成后,我再次回转头来重新写了这一篇序,而把原来的那篇序文当作了小说的引子。
敝帚自珍。原先的那篇文章虽然狂了些,至少也原汁原味地反映了我的思想与性格,就算有许多人不喜欢,但也不能为此而剥夺了它存在的权利。更何况,我还是有理由相信,那篇文章的狂妄程度并不足以令每一个读者反胃。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在电脑前敲下了这一篇序。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句话是魏征说的。
我要是早生几百年,也能有幸去当回皇帝的话,那一定是个明君。
又狂起来了。习惯使然,海涵海涵。
不过同时我也找到了我不可能去当皇帝的理由,也算是在狂妄中有了一丝丝反省——我要是当了皇帝,也许中国现在仍将处于封建社会。
加上这句话所招来的板砖,估计就可以再多修一条长城了。
序无疑是最最难写的东西,反正我现在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还没写到一半,我就已经反复阅读修改了十几遍,直到看不出有太多狂妄的影子,才能够心安理得的往下面写。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可不希望再招来诸如“欠扁”之类的批判性评语。
毕竟谦虚总是好的,就算是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谦虚,也比骄傲来得讨人喜欢。
上个礼拜,我有幸去旁听了一场由“新东方”主办的英语讲座。
一个语速超快、长得酷似罗大佑的中年男子在讲台上对比中英文写作的不同之处。他像念绕口令似的现场引用了古龙先生的名著《天涯明月刀》楔子中开头的一段: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那?”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刀呢?”
“刀就在他手!”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仿佛是空的!”
然后他说:“汉语是感性的,词与词之间、句子与句子之间并不一定要有必然的联系,但读者也一样能够看懂。比如天涯、明月和刀之间就毫无联系可言,而它们与忧郁、寂寞就离得更远了。就算它们之间确实是有关系的,但是作者也没有交代,所以我们也无从得知。而英语是理性的,就像理科的学习,很讲究逻辑与联系……”
其实前面的那么多话都是铺垫,后面说到英语的才是他讲座的重点。但是我偏偏将重点尽数遗忘,却记下了他那段对于中文的见解。
因为对我而言,我有种找到知己的幸福感觉。
我的文章就常常是这样,前后两句话毫不搭边,有时候自己读着都会觉得别扭。而且往往是写了很久,都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
包括现在都是这样。
小说中每一次写到女主角之间的更替总看得出些许跳跃的痕迹。换句话说,这会让人觉得作者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
忍不住要为作者辩护几句了,所谓人不为己……呵呵,别紧张,也只是说说而已。
不难想象,当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离开我的时候,无论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外界的,或是内部的,对于我来说,都不可能会感到好过。
可是我却觉得,回忆是一种单纯美好的享受,不应该过多地纠结于那些令人伤心落泪的往事上。于是,我便有意地淡化那些哀戚的情节,乃至于潇潇洒洒地一笔带过。
人拥有一项很高超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就是遗忘。
记住快乐的,忘记悲伤的。笑,总是比哭要好吧。
把这篇东西称之为序,相信很多人都会感觉郁闷。里面除了少数几句话能沾到一点《边走边唱》的边儿,其余的都和废话差不多。
然而即便是通篇的废话,我也舍不得判它死刑,还是因为那一句——敝帚自珍。
所以,我只能对那些感觉郁闷的朋友表示抱歉了。另外附送一句经典名言:“想吐就吐吧,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一回生,二回熟,反正我也已经做好再接受一次批斗的准备了。
不饶舌了。仅以此文为序。


第一章第1节 我知道我就要开始回忆

在今天太阳升起前,把心中空间清干净。我知道我就要开始回忆,像烟花绽放后留下黑影,不肯散去。今天太阳升起前,把过去反复想个过瘾,再无声无息地把你忘记,只剩星空有记录可寻。
——梁静茹《Sunrise》
窗外繁星满天。这样的天气,隐隐牵引着回忆的神经。
我不知道,我的回忆,要从哪里开始;我只知道,今天——2003年7月16日——是我二十周岁的生日。
零点时分,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瑶瑶发来的,不看也能猜到写了点什么。
瑶瑶是个女孩。这差不多是句废话。我想不到有哪一个男生会这样做,就算是再要好的死党,也不太可能为此坚守到半夜。
“晶,生日快乐!愿你早日找到真正属于你的那根肋骨!”短信的内容,多少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传说上帝先造了亚当,然后从亚当身上抽取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也就是说,女人是用男人的一根肋骨造的。所以每一个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要为寻找那根属于他的肋骨而努力。如果找不到那根肋骨,每到夜深时,男人的胸口便会有痛楚袭来……
我们曾在论坛上分享过这个故事。
那么久了,没想到她还记得。
其实原本也不必惊讶,因为,我也是一样,不曾忘记。
有很多事情,有很多东西,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那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让你想起罢了。
而一旦想起,那似乎早已模糊了的一切,又清晰得恍若昨天。
回忆,需要勇气。
划过我生命的女孩很多,但就像流星,只留下一条条眩目的痕迹。
也许,是我还不够优秀;又也许,是我没有遇见那根真正属于我的肋骨吧。
要是昨天,我会倾向于前一种理由;但今天,我更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后者的缘故。
我不算是个天才,应该说,天才也未必能走出我这样的人生轨迹。
各种形形色色的头衔和荣誉不胜枚数,光是堆放在书橱里的奖状和证书就要按公斤来计算,而且这其中还不乏一些重量级的,例如全国数学竞赛的二等奖之类。
每每想到这些,脸上便难以掩饰地流露出满足的微笑。像我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应该也不多吧。
呵呵,又在自吹自擂了。
如果亦芸看到了,一定会搬出一堆名人名言来教育我。
“毛主席说,虚心使人进步。”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亦芸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那些名人们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正如她自己所说,不抬出些重量级的大腕来,又怎么能镇得住像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天不怕地不怕,我是这样的人么?
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应该都是钰儿的功劳吧。
前几天整理房间,从写字台的抽屉里清出一大叠贺卡。我一张一张地翻看,那些熟悉的字迹,那些尘封的回忆,那些陪伴我一起度过中学时代的朋友,那些已过去但永远不会消逝的友谊。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我前行的步伐。”钰儿的字,总是写得那么用力,都像是刻上去的了。眼眶里又有液体不争气地往下掉,难道,这就是回忆的滋味?
回忆总是那么凌乱,眼前的影像也时常重叠在一起,我试图将它们分开,将几年前的、几天前的和现在的事物分开,却总感到力不从心。
我打了个喷嚏,这几天几乎天天熬夜,有些吃不消了。但用外婆的话说,打喷嚏表示有人在想念你。这种说法很无稽,顶多用来自我安慰罢了。
话虽这么说,但以前只要我一打喷嚏,我就会想起这种还算美好的说法,并试图去理解,去冀望,去相信,去接受。
就像现在的人大抵都是些无神论者,但寺庙里依然香火不绝。而那些香客,也有很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道世上并没有什么菩萨、罗汉,可也一样不会妨碍他们偶尔前来烧香拜佛。
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也许,这不算是迷信,只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又也许,那仅仅是现代人寻求精神寄托的一种方式。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似乎与信仰扯不上太多关系。
不想那么多了吧,套用一句经典名言: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我不敢奢望这个时候还会有哪一个人惦记着我,我只是清楚地知道,甚至可以很肯定地说,这个时候,我想到了五个女孩。
五个,是不是多了一些?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是她们,确实真真切切地出现过,存在过,与我的生命有过交点,与我的生活有过交集。
小睿、钰儿、亦芸、槐黄,还有现在的瑶瑶。谢天谢地,我总算还能搞得清先后顺序。谢谢你们,在我二十岁的生命中留下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让我的人生变得绚烂。
“人生如歌,边走边唱。不必刻意地去寻找。抓住今天的快乐,享受此刻的美好。就让一切随缘。”半夜里脑子有一点打结,也难怪回复的短消息前言不搭后语。不过,瑶瑶应该是可以读懂的吧。
以为她还会再说些什么,手机却一直没有再响,瞄了眼翻盖,00:37,现在睡觉,也不算太早了吧。
在床上翻了几圈,回忆却总是拖着我,死活不肯离去。
于是只好翻身下来,打开电脑,趁着过去还没有从脑海消失,趁着回忆还没有被时间吞没,趁着一切的一切都还没有被淡忘,我迟疑了片刻,终于在系统进入Windows桌面之前,作出了一个令自己都觉得惊讶的决定——
——把她们写下来,把我和她们的故事写下来。
我不敢把我写的东西叫做是“小说”,因为我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没有一丝丝小说家的气质;我更不敢把它叫做是“回忆录”,虽然祖宗辈上也曾出过吕不韦这样的名人,但这毕竟也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
算了,随它去吧。叫什么都无所谓,连莎士比亚都说:“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蓦地,我竟发现自己受亦芸的影响不浅,就连说话也喜欢引经据典了。唯一不同的是,这句话的确是莎士比亚借茱丽叶之口说的,而亦芸则通常会信口开河地诌一个名人,就把这句名言送给了他。
不知怎么,忽然很无厘头地想起了一个很老的笑话,说的是两兄弟都是猎人,有天看到一只大雁飞过,哥哥说射下大雁来红烧着吃,可弟弟却说喜欢清蒸,于是便争吵起来,等争出个结果后,大雁却早已飞走了。
心中一惊,原本便所剩无几的睡意荡然无存。
但愿我刚才所作的这个决定,不会是因为一时的心血来潮。
人生如歌,边走边唱。就让我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里,开始记录下那些属于我的故事与经历。
回忆,终于还是无可救药地泛滥开了……


第一章第2节 期待着一个幸运

期待着一个幸运,和一个冲击,多么奇妙的际遇;翻越过前面山岭,和层层白云,绿光在哪里。触电般不可思议,像一个奇迹,划过我的生命里;不同于任何意义,你就是绿光,如此的唯一。
——孙燕姿《绿光》
四年前,杭州。
刚结束了中考,感觉还不错。千斤的重担一刹那都放下了,人也轻飘飘的,无所事事,于是心血来潮,独自骑车去翻六吊桥。
六吊桥是苏堤上的六座拱桥,奇陡无比,兼之堤上游人如织,骑自行车翻越,其难度不啻登天。
但心情好的时候,仿佛总会有奇迹发生。
不到一刻钟,已有四座桥在我身后了。这样的身手,不参加环法自行车赛真是浪费了。离第五座桥越来越近了,我深吸一口气,车速也随着脚踏的频率越来越快。“嚓”,糟糕,居然脱链了!
三年来的第一次脱链,还就偏偏发生在这当口,也算是个奇迹了吧。
只好把车推到湖边,笨手笨脚地上链,试了几次都不成功,背后忽然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请问……这附近有麦当劳吗?”
“麦当劳?好像很远哎。”我迅速地判断了一下当前的地形,“肯德基行吗?”
“嗯,也行吧。”
我站起身,手顺势往岳庙的方向指去,而我也终于看清楚了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女孩。
如果容貌也可以用“精致”来形容,那么一定非她莫属。
那一瞬间,我应该是心动了的,否则,我不会在四年后,还依然能够清晰地回想起那时穿过树缝的耀眼的阳光,和她眸子里闪烁的善意的微笑。
也正是在那一瞬间,我改变了主意,从而,改变了我的生活。
“噢,就在那边不远,我带你去吧。”
于是掉转车头,沿原路返回。翻过来时的四座桥后,就能看见岳庙和旁边的“KFC”了。
“谢谢。”她垂着眉,拨着手指,局促地站在店门口,并不往里走。我找了个位置把车停好,又走了过去:“在等人吗?”
“没,没有。”
“呵呵,那还站着干什么,多热呀,快进去吧。”我边说边推开了门。
人不多,也许是过了午餐的时间。我们点了两份套餐,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你不是杭州人吧?”我突然无厘头地冒出这么一句。
她身子向后倾了倾,有点被吓到的样子,依然是那么怯怯的说:“嗯,你怎么知道的?”
“感觉吧。总感觉杭州的女孩子不是这样的。”开始有些佩服自己了,连这都看得出来,“对了,那你是哪儿的?”
“重庆。”她轻轻地说。
“重庆出美女,果然名不虚传。”
她笑而不语,脸却羞得绯红。
我向来缺乏和女孩相处的经验,尤其是和美女。准确地说,在她出现之前,我的脑海里,从来就没有一个所谓“美女”的概念。换句话说,我根本不知道,一个女孩,应该长成什么样子,才有资格被称作美女。
但从刚才在堤上,四目相接的那一刻起,美女这个词,终于不再是一个空洞模糊的意象。就像是一个先天性盲人移植了角膜,重获光明后,红、黄、蓝、太阳、月亮、星星,这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词语,才算是真正的在头脑里有了概念。
我固执地认定,美女,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于是我开始尝试着活跃气氛,甚至没话找话。
“美女,再来杯可乐?”“美女,再来包薯条?”“美女,下午有什么安排?”“美女,晚饭在哪里解决?”“美女,……”
“呵呵,不要美女美女的叫,人家有名字的啦。”
“但是,你没有告诉过我啊。”
“但是,你也没有问过我啊。”她调皮地模仿我的语气,样子极其可爱。
“我叫吕晶,17岁,如假包换。”我干脆把身份证递了过去,“好啦,现在轮到你了。”
“你的名字好女性化,我们换换就好了。”她转着手中的吸管,“我叫戴睿,也是17岁。”
“戴睿,戴睿……”我边念边用吸管蘸着可乐在桌子上写。
“咦?你怎么知道我是这个‘睿’?”她的脸上写满了惊奇,像看着魔术师一样地看着我,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
“这个……嗯,因为……因为念着顺口,很好听啊。”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想出这么个破解释的,竟还能够混得过去,瑞锐芮枘哪个不是一样的顺口。多亏刚才瞄到了她手机上的“睿”字挂件,嘿嘿,还真当我能掐会算了。
“别取笑我了。我的名字很不好听的,倒像是个男孩子。”
“怎么会呢?挺好听的呀。戴睿,我发现你的第二个优点了。”
“哦?是什么?”
“谦虚。”
“你又在笑我了。那,第一个是什么?”
“不会吧,看你这样子,应该也是快念高中的人了,你以为我前面‘美女美女’地叫,是在揭示你的缺点吗?”
“……”她的头埋得更低了,但还是无法掩饰面颊的红热。那根在手中转得好好的吸管,也仿佛在一瞬间与她有了仇似的,除了咬它,再看不到有其它动作。
“那……你下午有空吗?”她轻轻地用气息拼出了一句话,声音在喉咙里面打了个结,感觉就像自言自语一样。
我忽然发现,我的耳朵原来还是挺好使的,这与做外语听力题时的感觉大相径庭。
“当然,现在不就是下午吗?”
“噢。”她点了点头,“但我问的是后半个下午啊。”
“后半个下午?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说法的。”我猛吸两口,把可乐吸干,“我只要不在外边过夜就行,怎么,下午有安排么?需要我为你做些什么吗?”
以前我总是认为当我见到女生的时候,尤其是漂亮一点的女生,一定会手足无措,连话也讲不顺畅。看来,是我把自己想得太老实了。
也许是我一直以来都妄自菲薄了吧。早在念小学时,音乐老师就夸我“很有表演天赋”,到了初中,又升级为“很有表演才华”,要不是我的学习成绩太出挑,我倒是真的有可能会去报考艺校。
但是,我刚才说的话,却没有夹杂一丝一毫的“表演”成分。
好比是一个歌手,就算歌唱得再好,再走红,也不可能把日常的交际都谱上旋律。
“我刚来,不认识路,能带我到处走走吗?”
“好啊。”我试着用吸管将冰吸起,试了几次,都不得要领,“你想去什么地方玩呢?”
“随便吧。”她低头想了一想,“只要是你认为好玩的地方就行,我没意见的。”
平心而论,我不是一个很会玩的人,和朋友出去玩也通常都是让朋友拿主意,这一下子拥有了决定权,反倒还真不那么适应。


第一章第3节 因为有我,你会很快好

陪着你看电影,陪着你去旅行,和你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是我一生之中,最快乐的事情。你总是爱撒娇,偶尔也会感冒,哄你多喝水,提醒你吃药,因为有我,你会很快好。
——Memboboo《Dear》
“我们去……去延安路吧。”看来脑子里的进水还不算太严重,“那可是杭州最繁华的路段哦。”
“是吗,那还等什么,Let’sgo!”她拎起包,起跑、加速、推门、侧身一跃,像吃霸王餐似的夺门而出。整套动作完成得驾轻就熟,应该不止是第一次做。
我想,在这以前,我对“迫不及待”这个词的意思是理解错了的。
我很想对她说:“不急嘛,东西还没吃完呢,慢慢来好了。”可是连个句首的语气助词都还没来得及说,她就已经站在门外我停车的地方了。但那些无辜的食物又着实令人心疼,没辙,只好很丢份地抓起一把薯条,顾不得蘸番茄酱就往嘴里塞,然后重复她刚才的动作:起跑、加速、推门、侧身跃出。
动作完成得也算过得去,只是我的夺门而出的样子,更加像难民罢了。
我往车站的方向走去,“你不要你的车啦?”她叫住我。
“就让它停这儿吧,路有点远,我们坐车去。”
“很远吗?有多远呢?”
“嗯,如果步行的话,要先走过整条白堤,然后翻过断桥,经过少年宫,转到环城西路,再转到凤起路,一直走,到第二个十字路口转弯,这才到延安路了。”看着她迷茫的眼神,我忽然意识到她对于这些地名根本就没有什么概念,于是便大致地估计了一下,“走过去,大概要半个多小时吧。”
“才半小时,并不远啊。我还以为要走半天呢。你可别忘了我是从哪儿来的。”
重庆又称“山城”,那里的人,哪个不是爬坡上坎惯了的,走这点路,根本就是家常便饭。呵呵,幸好我还不笨,多少还记得一些地理方面的常识。
而重庆女孩子的身材大多很“魔鬼”,一个重要的原因也许就在于这种多山的客观条件,使得那里的女孩子从小就得无条件地接受这样一种锻炼,这可比时下流行的那些美体瘦身的功效要强得多了。
我顺从地推起那辆班驳的“捷安特”,悠闲地陪她从白堤上一路逛去。
“知道这条堤为什么叫白堤吗?”
“是为纪念一位名人吗?白居易?”
“回答正确,加10分!”
“其实我是瞎蒙的,姓白的名人并不多,也就那么几个,不算太难猜啦。”
“明明就是聪明嘛,又要谦虚了,哎,现在的人啊!”我装作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为什么他就不能名字里带个白字呢?为什么不猜李白呢?”
“但是,白居易好像还在杭州住过一段时间吧。”
“岂止是住过,还当过官呢,但在西湖边呆过的文人又何只他一个。”我指了指西南方的苏堤,“看到那条堤了吗?就是我们刚见面时的那条。”
她点点头,算是回答。
“那条就是和白堤齐名的苏堤,它是为纪念苏东坡而命名的。杭州西湖孕育了许多著名的文人,白居易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我不依不饶。
“呃,白居易有写西湖的诗句啊,‘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很有名的。”
“李白也有写西湖的诗句啊,‘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也很有名的。”我还是穷追不舍。
“好啦好啦,这是常识,是个人都知道的。”她终于受不了了,使出了杀手锏。
“哈哈,算你狠!”我竖起大拇指,笑得用小睿的话说就是比较“阴险”,“对了,你听说过一物降一物吗?”
“当然听说过了,哼哼,你难道没有觉得今天碰上克星了么?”小睿也想学我阴险地笑上一回。只是可惜,她的笑声非但不会令人觉得阴险,反倒流露出一种难名其状的可爱。
“你差点抢了我的台词了,没错没错,今天见到你呀,真的就好像见到克星一般呢。”
“哦,你会怕我吗?”她面无表情,但眼神里却闪烁出那掩饰不住的自得。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别误会,我并不是在借机推销眼镜,只是很巧合地想起了这句话,又很巧合地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仅此而已。
“当然啦。在这个世界上,胆子小的怕胆子大的,胆子大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我干咳了两声,神神秘秘地说,“我呢,就属于那种不要命的。”
“……什么……?!”
白堤上的人仿佛永远都是那么多,再加上推着车,身手自然难以施展。很快,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低估的,不仅是她的反应,还有她出拳的力道。
就这么追着跑着过了断桥,竟忘了欣赏堤两旁的湖光山色。
绿杨荫里白沙堤。我不确定亦不在乎堤上种的是不是杨树,但我相信,今日堤上的景色一定是极美的。
有很多事都很难用常理来解释,喜欢与厌恶,原本也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可以因为某个人而讨厌一种颜色,也可以为另一个人而爱上一首歌。
我喜欢白堤。虽然我不应该小看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和思维能力,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画蛇添足地说一句:不是因为白居易的缘故。
七拐八拐地,我们终于走在了延安路上。
“这里的银行真多。”她有些惊讶,“但是除了银行,好像什么都没有啊。”
“我们现在所在的这段延安路,是杭州市银行分布最密集的一段路,很多银行的省分行都设在这段路上。”我边说边指着道路两旁的中行、工商、农行、建行、民生、招商、广发、浦发等银行,“穿过了前面的这个十字路口,就要热闹多了。”
“但是,我有点走不动了,我们坐公车去吧。”经过公车站时,她索性蹲了下来。
终于明白,就算是来自山城的女孩子,毕竟也只是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的。
“好吧,反正公车几分钟就会有一班,等一会儿吧。”我走过去,摸摸她的头,“女孩子,最好不要蹲着。”
“可我的腿很酸,蹲着会比较舒服一些。”
“我知道,但是女孩子蹲着确实不太雅观。”
“那怎么办?”
“你可以靠在站牌竿上啊。”
“那么脏,我才不要!”她冲我做个鬼脸,还是赖着不肯起来。
“哎,那只好我吃点亏了。”我拍拍肩膀,“靠这儿吧。”
“哦?”她楞了楞,慢慢地站起身,忽然向我的左肩挥出一记右勾拳,“想得美!”
幸亏公车及时赶到,打消了她出组合拳的念头。
在胜利剧院的门口下了车,她已经累得不想走路了。就像是早已计划好的一样,我们顺理成章地走进了剧院。
那是一部类似于《新不了情》这样的悲剧。很奇怪,我已无法记起电影是在几点开场,也无法记起电影是由谁主演,更无法记起我们在看电影时,喝的是雪碧或是可乐;但我却能清楚地记得她伏在我肩膀上那抽搐的后背,还有我身上的那件美特斯邦威,也几乎取代了面巾纸的地位。


第一章第4节 听得见你心在跳

我要对你多好,你要爱我多少,有什么重要,也许答案得走过天涯海角,最后才知道。听得见你心在跳,最重要。
——黎明《心在跳》
“为什么那时想到这儿来呢?”一个月后,也就是我生日的前一天,在麦当劳,我这样问小睿。
“看过《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吗?”她递过来一根薯条,并不直接回答。
“当然。那么经典的东西,怎么可以没看过。”
原以为她还会再问什么,可等了很久,却没有下文。其实我也不笨,她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两杯大可,两包大薯。她点的东西,还真和书里的厘毫不差。又想起那时在BBS上曾令我如痴如醉的这本书,百感交集。
“但,这不一样啊,你是一个人哎。”我似乎想到了什么。
“一个人就不能来感受感受吗?何况,我现在也不是一个人了呢。”
“什么?”我又习惯性地明知故问。
她脸一红,仿佛说错了什么似的,低着头,不再说话。
上周,我收到了杭高的录取通知书,欣喜若狂。要知道,百年杭高,是多少学子心中的一个梦想。那天,和小睿一道去西湖泛舟,我生平第一次鼓足勇气,对一个女孩子说:“小睿,我……很……喜欢你……”而等来的,只是沉默。
现在,那个我盼待许久的回应,也许就要等到了。
空气凝固了两分半钟。两张发烧的脸将周围的气温又升高了N多度。拿薯条的手慢了许多,倒是喝水的频率快了不少。两道目光偶有相遇,也必定落荒而逃。
“早知道是这样,那时我应该带你来这儿才对。”我笑了笑,率先打破了尴尬。
她轻轻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不要紧的,你又不是痞子蔡。”
“那当然,我会比他更幸福,不是吗?”我注视着她的眼睛,语气自信而坚定。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
“拜托,我们在用餐耶。”我夸张地摆动着手中的薯条。
她吐了吐舌头,不以为然,“那问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哦。”
“嗯。”我使劲点点头,努力使自己看上去更加诚恳。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呃……”显然我的大脑对这样的问题没有多少经验与准备,但好在反应并不慢,“因为……因为我很势利啊。”
“势利?”
“对啊。因为你比其他女孩子都漂亮,如果我和你走在一起,我会很有面子啊。”
“呵,又在瞎扯!”她收起笑容,表情略有些严肃,“虽然这个答案并不能让人满意,但是我很喜欢。”
很想冲上前去将她紧紧抱住,但忽如其来的幸福,却又令我呆在原地,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们就这样坐着,面对面、很随意地坐着,时光也仿佛凝固了一般,也许这样就能到达永远。她的兴致很高,好像要过生日的是她而不是我。不过这也挺好,她很难得地向我讲了许多有关她的事。
一个月来,我都只差把我上辈子的事讲给她听了,但她却从不提及有关她的任何事情。她不说,我也就不问,所以,我除了知道她是重庆人之外,其它的事,一无所知。
有时候我也会想,对一个几乎谈不上有任何了解的女孩,那么快的就说喜欢,会不会显得冲动与仓促。但是很快,我便不那么想。因为我相信,造物主把她生得如此美丽,一定有她的理由。
小睿是个土生土长的重庆女孩,父母都是生意人,家境很好。小睿刚进初中时,父母离异,法院将她判给了父亲,但父亲除了给她钱,就很少再尽父亲的责任。
其实小睿大致也就说了这些,但由我转述出来,却再寻不见有一丝丝酸楚的印记。翻唱的歌曲,总是比不上原唱;翻拍的电影、电视剧,也总是超越不了旧版。这个中缘由虽很难解释,但应该都是同一个道理吧。
“今天几号了?”她猛地抬头问我。
“十……十五。”我吓了一跳,有些措手不及,急忙将嘴里的可乐咽了下去。
“那明天是你的生日哦,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呢?”
“这个问题让我很为难哎。”我叹了口气,轻轻地摇了摇头。
“哦?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说的东西太昂贵,怕你会认为我这人很贪婪;而我说的东西太便宜的话,又怕你会认为我很没有眼光与品位;但要是我什么东西都不要,于情于理又似乎都说不过去,毕竟你已经是我女朋友了,没有必要见外的。”我就像背书一样,一口气说完,脸不红心不……嘿嘿,没那么夸张,心还是在跳的。
“你好狡猾,”她扔过来一根薯条,正中鼻梁,“说了那么多,居然又把皮球踢还给了我,说到底,还是心里想要却开不了口,对不对?”
我不禁暗自庆幸,幸好薯条还没吃完,否则可能就会把可乐泼过来了。
“呵呵……”我开始装聋作哑,可惜表演的技巧似乎差了一点。
“好啦好啦,你就别不好意思了。我劝你最好还是快点说哦,因为我最怕选礼物了。”
“这样子啊……”我往后靠了靠,换了个很惬意的Pose,“说实在的,随便啊,你知道,我也很害怕挑礼物的,尤其是挑来送给自己的。嗯,其实,无论是什么东西啦,只要是你送的就好。”
“喔,那我就送你一支唇膏吧,欧莱雅的,名牌哦!”
“啊?!”我强忍着没把可乐喷出来。
“嘻嘻,这样一来你就会把它再转送给我啦,我也不算太吃亏,对吧?这就叫一……一……一箭双雕,一石二鸟……”
“是一举两得啦!真想不通你小学是怎么毕业的,连个成语都不会用。”我得意地摆摆手,“干脆这样好了,你送我一条项链吧,要求不高,也别弄什么白金了,就那黄的,24K的就行。”
“但是,我不喜欢戴这种东西的呀。”她一脸的茫然。
“嘿,谁说了让你戴的,我的意思是说,我至少可以拿它到打金店去换点‘马泥’,比起那中看不中用的唇膏,这可实在多了!”
“喂!过分!”
“不错不错,很有创意嘛。一般的人至多只能想出‘心肝’之类的词,没想到原来‘胃’也是有相似用途的。看来你的语文水平还是很强的嘛,小学一定是毕了业的,刚才冤枉你了,恕罪恕罪。”
“哼,再欺负我,我就不理你了。”她侧过身,仿佛很生气的样子。大约过了小半柱香的工夫,她又转过头来,“靠天靠人不如靠自己。明天的礼物,我已经想好了。”
其实要么是生气,要么是不生气,不应该有“仿佛很生气”这种说法的。只是我当时,的的确确地看见,她说这些话时,嘴角洋溢的微笑。也许,这个世界上,不太会演戏的,不止是我一个吧。
“小睿,别卖关子了,提前透露一下?”
“不告……诉你!”她狡黠地眨了眨眼,“想是想好了,送不送还不一定呢,看表现吧。”


第一章第5节 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呼吸难过,心不停地颤抖;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那是一起厮守。
——光良《第一次》
7月16日,每年的这个时候,我总和家人们在一起。今年也不例外,我早已把身边的小睿当成家人了。杭州的风景点几乎都游遍了。我们漫无边际地瞎逛,又转进了那家麦当劳。
今天至少有三件事值得纪念。除去我生日之外,还有两件。
第一,我破天荒地连续两天,进了同一家麦当劳店。
第二,我,第一次,完整地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
我没有像别的男孩子那样,在家对着镜子反复地演练。可是我有足够的把握相信,我是用一种十二分虔诚的声音说完这三个字的,因为发出声音的,不仅仅是声带。
其实准确地说,我根本没有用到声带,只是缓慢地拼出了这三个字的口型。
小睿把惊异毫无保留地写在了脸上,不,应该说是惊喜更恰如其分吧。她涨红的脸深深的下埋,甚至快触及那一起一伏的胸部。麦当劳里的人开始多了起来,声音很嘈杂,却依然能听得见空气中急促的呼吸声,我的,还有小睿的。
她按住左胸,试图恢复平静。我则是采取老方法——猛吸可乐降温。
我们一起掉线了五六分钟。
掉线?好熟悉的说法。回忆偏偏在这时不争气地乱了阵脚。我也终于想起,那是槐黄常用来说我的。
每次在电话里,当我沉默无语,她便会玩笑般地说一句:“你掉线啦?”
………………
时钟又指向了十二点,瑶瑶的晚安吻一如既往地随着短信准时送到。于是起身,匆忙地擦了把脸,回了短信,泡了杯咖啡,又坐回到电脑前。
学习并发扬大禹治水的精神,我再一次地将回忆的洪流导向了麦当劳。
………………
我开始尝试着寻找一些新的话题,毕竟可乐杯里又只剩下了一些冰块,何况沉默的气氛也让人觉得无比压抑。再说,今天是我的生日!
小睿仿佛也同时想到了这一点。我还没想好是将话题转向体坛还是娱乐圈,她先递过来了一个系着蝴蝶结的盒子。“生日快乐!HappyBirthday!”她笑着,露出了两颗虎牙。
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我竟在这时候联想到了书店里都有卖的中英文双语配音读物。唯一不同的是,小睿的声音比那些磁带里的都甜,并且甜而不腻,就像桌上的苹果派。
我拿着盒子,竟忘了说谢谢。
那是一个五面透明一面乳白色的夜光沙漏。当然,在光线充足的白天是看不到什么夜光的,要不是盒子外面那一大堆不知所云的日文中夹杂着几个粗体的“夜光”字样的话。
“好精致的沙漏。”我把沙漏倒转,放在餐桌上,静静地凝视玫瑰色的沙粒从上方缓缓地流下。
“可惜,时间太短了。”她轻叹了一口气,像是在自言自语,“要是能够永远像这样流下去就好了。”
“这没什么难的。”我抢在最后一粒沙滑落之前,将沙漏翻了个身,“只要你愿意,就能够做得到。”
她的眉间舒展开来,很显然,她赞同我的看法。
当沙漏再一次快要漏完时,我们几乎同时伸手,指间微微地相触,像是传递着某种温度以外的东西。
“下个月底,我就要回重庆了。”她淡淡地笑了笑,打碎了凝固的空气,视线却游移到了窗外,驻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
我静静地看着沙漏,她的话,并不出乎我的意料,但从感情上讲,确实又很难接受。
“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会的。”
“嗯,我也一定会很想你的。”
“看我们都在说些什么,还有一个多月呢。”我挤出一个笑脸,“别把告别时的台词都抢着说完了呀。”
沙漏又走到了干涸的边缘,我正要伸手去翻转,却被她叫住了:“它一定也累了,让她休息一下吧。”
我顺从地把沙漏收起,她忽然抬起头,冲我笑笑,然后盯着我看了许久。
“我要记住你的样子。”
“然后报告警方,”我很努力地将气氛“拨乱反正”,回归生日这一本该轻松快乐的主题,“就是这个人,抢了我们的银行。”
“呵呵,就你?顶多去抢抢那些路边摊。”
“也不错啊,那也已经是很抬举我了。”我无奈地笑笑,轻声哼起了《路边摊》,“路边摊,我和她,电影散场;路边摊,雨棚下,聊到打烊……”
“那一秒以为,她跟我的故事,世界上最伟大。我爱她,那个暑假。”她也随着低低地和,唱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泛起阵阵红晕。
“这首歌就像是专门为我写的一样。”真没想到她唱歌的声音竟也是那么好听。
她又低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这个年龄,说‘爱’不觉得太早太奢侈了吗?”
“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既然可以说喜欢,为什么不可以说爱呢?”从BBS上看来的经典名句,终于派上用场了。
“看过张小娴的文章吗?”我开始引经据典,“她的文章里,有很多话都很富哲理。”
“哦?”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将目光移向地面。
“比如说——‘喜欢也是一种爱’。”我下意识地猛吸了一口可乐,才想起里面早就只剩些冰水了。
“噢,知道了。”她把脸贴在可乐杯上,倒不失为一种消暑降温的好方法。
待红晕渐渐散去,她喃喃地说:“其实,我也很喜欢你的。”
这才是重量级的生日礼物,果然非同凡响。
而且,小睿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含蓄的人。
“……”我无语,终于发现自己也并非身怀异禀,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是个会结巴会木讷会不知所措会兴奋得头晕的凡夫俗子罢了。只好用唱歌来掩饰自己兴奋无语的窘迫:“那一秒以为,她跟我的故事,世界上最伟大。我爱她,那个暑假……”
“小睿,后面怎么唱,我忘词了。”原来以为唱歌是强项了,没想到也会临阵掉链。
“你那句‘路边摊’发音不准。”她边说边示范着唱了一句,“换首别的吧,无印良品的歌,会唱吗?我最喜欢听他们的歌了。”
“当然,我会唱他们所有的歌。”我惊讶于这不可思议的巧合,因为,从1995年无印良品出道开始,这对组合便是我的最爱。
就这样我唱着,她在高音区轻轻地和。一曲《掌心》过后,我冰凉的手和她火热的手终于融合到了一起。只是这一次,再没有什么可以将它们分开。
………………
两点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说不清是为了什么,我竟在这样的深夜里,翻箱倒柜,只是要找到那个沙漏。那个17岁生日时,小睿送的,带夜光的沙漏。
难道只是因为,小睿说“可惜”时那失落的眼神,又在这个深夜,刺痛了我的心……


第一章第6节 我爱她,那个暑假

路边摊,我和她,年少轻狂;路边摊,我替她,擦干头发。那一场雨中,我在学校操场,叫到喉咙沙哑。我爱她,那个暑假。
——古巨基《路边摊》
开心的日子总是短暂,日历仿佛一下子翻到了八月下旬。
我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时光的匆匆,甚至,还没来得及回味。
候车大厅人头攒动,小睿和我并肩坐着,出奇的安静,和周围的喧哗反差很大。
“还早呢,出去走走吧。”小睿说罢,起身向站外走去。
我没有说“不”的权力。或者说,是我还没来得及思考和判断,身体就已经提前作出了响应。
也就是说,我没有时间去说一些毫无意义的废话,即使只是一些简单的词组。
时间在这一刻,才变得犹为宝贵。
我赶紧快走几步,因为我不想再错过任何一秒能与小睿在一起的时光。
“你还没有吃晚饭呢,吃一点好吗?”经过火车站外那一排小吃摊前,我才想起原来还有“民以食为天”这句亘古不变的真理存在。虽然是我的肚子先提的抗议,但我想,她也是一样的吧。
小睿木然地摇了摇头,顾自向前走,显然是没有任何心情。
而小睿的“走”,与散步又完完全全是两个概念的。之所以我一直坚持着说她是在“走”,那完全是因为——竞走也是一种走——没有那么夸张啦。
我也加快了步伐,快要赶上她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身,毫无预兆地冒出一句:“你吃什么?”
“随便啊……牛肉面吧。”我讶异地收住脚步,随口报了一个。
“两碗牛肉面。”她旁若无人,说得很嚣张,就近寻了个空位坐下。我想笑,但鼻腔里始终弥漫着一股洋葱的气息,令我不得不静静地,静静地在她的对面坐下。
老板上面的速度很快,看来竞争激烈也是有一定的好处的。
小睿缓缓拿起筷子,但却一点没有吃面的意思,只是盯着碗呆呆地看着,眼泪竟簌簌地滴了下来。我还没想好说些什么去安慰,她却迅速地一抹脸,低低地说:“我要永远记住这碗面,记住杭州,记住……”她抽噎了一下,停了好久。但终于还是没有说要记住我。
那句近乎自言自语的独白,那略带哽咽却不失坚定的声音,在四年后,居然又神奇地在耳畔回响。
回忆,真的是一件奇妙的东西。无论沉淀多久,也无法阻止它的涌动,它的喷发,在这一刻。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那么,我也一样可以,将过往的一切清晰地梳理,只要,只要给我一天,任思绪蔓延。
我们静静地吃着面,偶尔交换一个眼神,不需要更多的语言,彼此都能够感受对方呼吸的频率、心跳的脉动和那难以言说的不舍与无奈。
“走吧,”我看了看表,“就快检票了。”
她安静地起身,向回慢慢走。我结了帐,无意间听见邻座两位大妈的议论:“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浪费,点了面又不吃,作孽啊。”
我侧着身走过,本着儒家“非礼勿听”的态度装着没有听见。但这最后几个字着实刺耳,我只得随手夹了片牛肉胡乱塞进嘴里,总算是破坏了那一碗面的完整。说句不怕得罪广大回民兄弟的话,那一片牛肉,味同嚼蜡。
小睿的心情还是很低落,我跟在她身后,却无法令她开心一丝一毫。
很失败的感觉。
因为我的心情也是一样。用一个字形容是“糟”,用两个字形容是“很糟”,用三个字形容是“非常糟”。
“达尔文告诉我们,少说废话,你将更进化。”如果亦芸看到了上面的文字,八成又会借名人之口来谆谆教导我。
而要是槐黄,就比较擅长透过现象看本质了:“嘿嘿,又在骗稿费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天才般地修辞手法,还是小睿教我的。
我喜欢作诗,喜欢填词。在这个文化快餐肆意充斥生活的年代,我也许真的算是一个很古怪的人了。
有时候,小睿也会兴致勃勃地来和我“探讨”一下诗词格律方面的问题。
“为什么有些词牌名前面会有‘减字’呢?”
“呃……这个……”我并不怎么确定,但碍于面子,只好凭着记忆向她解释,“顾名思义,‘减字’就是把其中的某一句或某几句减少几个字,而其它的格律保持不变……譬如《水调歌头》的格律中有一句是六个字,但你只需要填五个字就行了……所以就叫《减字水调歌头》了啊。”
“哦?是这样的么?但能填五个字的地方,填六个字也并不难啊。”
“呵呵,真是说得容易啊。‘但愿人长久’,你倒把它变为六个字试试。”
“是很容易的呀,‘但愿人很长久’,加个‘很’不就行了。”
“我晕,这也算啊,那变成七个字呢?”
“真笨,连举一反三都不懂,‘但愿人非常长久’……”
我也许真的是很笨的吧,在这时候居然还能走神去想其它的东西。
可是那句“长久”,即使加上了“很”,又加上了“非常”,终是无法抗拒离别的命运,难道说,“但愿”的东西仅仅只能是“但愿”而已么?
八点的火车,没到七点半就开始检票了。
火车站里的喇叭质量很好,很负责任地提醒了许多遍,声音大到连站外都可以清楚地听见。我买了张站台票,和小睿匆匆步入候车室。
两个检票通道前排起了长队,慢慢地朝检票口移动。
她回头看着我,明亮的眼神让我想起在苏堤上初次见她的情景。我强挤出一个笑容,不出意料的话,应该是比哭还难看吧。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允许眼泪掉下来,不是因为“男儿有泪不轻弹”,更重要的是,一个童话般的故事,不仅要有一个童话般的开始,更要有一个童话般的结局。我不想让今天成为一个悲伤的日子。
就像是看电影一样,我一直都喜欢看喜剧,虽然许多人认为,悲剧的艺术价值更高些,但我始终无法说服自己潜意识里的喜好。
挤过了检票口,顺着阶梯向下走,就是1号站台了。开往重庆的列车,静静地卧着。
除了一大袋路上吃的零食,小睿没什么行李,而且又是卧铺车厢,干净舒适,不存在占座位和行李架的问题——这倒让我找不到什么表现的机会。
“我们还会再见面吗?”伴着几许凉风和火车刺耳的汽笛声,她的声音颤抖着。
“会的。”握着她冰凉的手,我坚定地回答。虽然我心中对这个问题也没有一个很确定的答案,但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不能让她失望。
乘警远远地鸣哨跑来,示意我退到白线以外。我知道,火车就要开了。
放开手,我第一次感受到离别的惆怅。隔窗相望,努力想说些什么,却又感到什么都无从说起。也许,什么都不必说,这一刻已经在记忆中烙下了一个印记,永远都不会忘记。
火车缓缓地启动,带着小睿和这个难忘的暑假,渐行渐远。
当一切都淡出视线的刹那,压抑了许久的眼泪也终于挣脱了眼眶的束缚,模糊了天地。


第一章第7节 给我感觉

Comeoncomeon,给我感觉,给我给我真的感觉,阳光之下把心敞开,爱就爱,敢爱敢做的人超级精彩;Comeoncomeon,给我感觉,给我给我真的感觉,大口呼吸自由自在,爱就爱,谁能阻止我们开怀。
——张惠妹《给我感觉》
九月,带着一摞匆匆赶完的作业和一份懊丧的心情,我骑车驶在杭高的林荫道上。几缕晨光穿过树叶的间隙洒到地上,没有风,没有理想。
她不会再回来了吧,每每想到这里,就又忍不住悲伤。
骑到林荫道的尽头,就能看见教学楼了。
报到的第一天,人头攒动。人家都站在各自教室的门口,聊天,等待。我被分到5班,一个据说是我幸运数字的编号。
我扫视了一下这些未来的同学,原来考入杭高的也并非是些三头六臂的人物,至少从样貌来看,一个个都是那么平凡,如我一般的平凡。
大家都是站着,只有一个全副休闲装束的女孩坐在台阶上看书,长发披下来,正好挡住了侧面的视线。在一片喧哗声中,反倒显得格外醒目。
几分钟后,一个书卷气很浓的男生把教室的门打开,大家纷纷走进去找位置坐好。我走在最后,因为我从不认为,教室里的桌椅会像公车一样,无法满足所有人。
其实就算是挤公车,我也往往悠然自得地走在最后,漠然地看着一大群“热血青年”们奋勇向前。上了车也是一样,通常是站着,用目光鄙视那些看着身边东倒西歪的老人孕妇仍无动于衷坐得很安稳的年轻人。故而即便有运气捡个空位,我也要诚惶诚恐地环顾四周,半天不敢落座,因为我不想被别人、同时也被自己的目光杀死。
那个看书的女孩被另一个穿得很节约的女孩拉着,双双走进了5班的教室。书还是安静地躺在台阶上,呵呵,粗心的女孩。
我拾起书,是金庸的《飞狐外传》,原来看武侠也不光是男生的专利。扉页上签着一个很霸气但很好听的名字——方钰。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把字写得那么用力的,而且还是个女生。把书向后翻了几页,书页上“方钰”的字痕仍清晰可辨。
我开始怀疑她家里是不是有刻章的历史。
我走进教室,刚才开门的那个男生在擦黑板。我朝他竖了竖大拇指,报以一笑,然后径直走到那个女孩面前。
“嗨,你的书。”我把书轻轻放在她的桌上。
“哎呀,”她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最近老是丢三落四的,谢谢啦。”
我就近在她后排的空位坐下,寻找话题是我的强项:“喜欢武侠小说吗?”
“嗯,算是吧。只是喜欢金庸的。”
“嗬,是吗,我也喜欢!”幸亏金大爷的书平日里拜读过不少,我暗自庆幸,“看过他的‘十四天书’吗?”
“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吗?”她扭过头问。
未等我回答——根据语文课上所学,于是我推断她前面的问句是设问句——她接着说:“没有都看过,但也看了一半多了吧。”
“一半多,已经算强了。”的确,一个女生能够读那么多的武侠作品,就算是很难得的了,“有特别喜欢的人物吗?”
“程灵素。”她看似不经心地回答。
“太悲情了。”我摇摇头,“我不怎么喜欢。”
“喜欢一个人应该与结局无关吧。”她调皮地歪着头,“你不喜欢她,是因为她不是美女吧?”
这一次她没有再接着说,这倒让我难以判别是疑问句还是反问句了。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要为自己辩白几句。
“是不是美女倒属次要了,关键是她的性格,爱一个人却不敢开口,始终压抑在心里。”说到这里,我有意减慢了语速,“这一点,我真的不喜欢。”
“那按你的意思就是说,当一个女孩子喜欢一个男孩子的时候,就应该很直接地说出来,是吗?”那个穿得很精简、坐在她邻座、一直默默听着我们对话的女生终于按捺不住,突然转过身来插上这么一句,着实令我不大不小地吃了一惊。
“嗯,不一定要很直白地说,但却不能不说。”我趁机打量了一下她,齐肩的直发,浅浅的栗子色,配上无袖T恤和超短裙,走在湖滨路上,回头率一定不低吧。
“那你喜欢谁?”她转而问我。
“很多啊,比如小昭,比如蓝凤凰。”
话音刚落,猛然惊觉方钰像极了小昭,而安浔——就是那个很辣的女孩——又无疑是蓝凤凰的翻版。
但是我对天发誓,我是真的一直很喜欢小昭也很喜欢蓝凤凰,决非逢场作戏随口说说。毕竟,我没有做情圣的天赋和条件。
“如果只能选一个呢,你更喜欢谁?”她不依不饶。
“这很难选择,因为我无法比较啊。”我耸耸肩,示意我是真的不知道。
其实耸肩应当是表示遗憾,摊开手掌才是表示不知道。但如果后来亦芸不告诉我这些,或许我到今天都搞不清什么是代表什么。
铃响了,对话暂时告一段落。我一瞄表,9点30了。教室里的座位基本都被坐满了,第一天,应该不会有人缺席的吧。
班主任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就开始点名。于是我知道了方钰同桌的名字:安浔。
“安”这个姓很少见,但再怎么说,学过一点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安禄山的名气还是蛮大的。所以我并不对她这个姓氏感到奇怪。而且,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名字也应该特别一些才对。
真正让我惊讶的,是那个先开门后擦黑板的男生,竟会是我们的班主任。幸好刚才没做什么失礼的动作,我淡淡地呼出一口气。如果先前路过他身旁,竖的不是拇指,而是那根最挺拔最修长的指头……嚯嚯,简直不敢想象。
点了名,通知了几个开学要注意的事项,基本上就没什么事了。
“嗨,你叫吕京?”方钰用食指在桌子上比画着,小声地问我。
我摆摆手,笑着说:“还好,读音还是对了的。”
“‘吕’应该是不会错的,‘津’是天津的‘津’吧?”安浔也转过来,标志着三方会谈的再次开始。
我没有语言了,安浔分辨前后鼻音的能力一定较差,因为这一次连读音都“拨正返乱”了。我顺手翻开一本刚发下来的新书,签了个大大的名字。自我感觉不错。只可惜钢笔中的墨水还未坚持到最后一横,就不幸耗尽了。“英雄”气短,略有些美中不足。
“呵呵,都猜错了,但也很少有男生用这个‘晶’字的。”方钰把书转了个向,细细地看了一会儿,“看不出,你的字挺漂亮的。”
我有点脸红了,因为我的字和她们相比还是很惭愧的。也许是平时自己的名字写得比较多的缘故,所以这两个字看上去还算超逸,没准还带着点“仙风道骨”的影子。
“陈老师,下午还有安排吗?”见班主任经过身边,安浔连忙问他。
“没有了,”他腼腆地笑笑,“今天到此结束,接下去的时间自己安排吧。”
“耶!下午逛街去!”安浔兴奋地抱住方钰,并朝我比了个“V”字,“吕晶,一起去吧!”


第一章第8节 就凭擦肩而过的印象

就凭擦肩而过的印象,去揣想幸福的重量,眼里的希望并不是一定要抓在我手上。就靠匆匆一瞥的印象,去猜想幸福的形状,一泓不停滞的头发。
——萧淑慎《幸福的形状》
我其实是很怕逛街的。尤其怕和女孩子逛街。
那是因为以往的经验告诉我,只要是和女孩子出去逛街,她们大多是一上街就进商场,一进商场就直奔衣饰柜台或化妆品柜台。这样做的结果,常常是令我无所事事。
当然,有时她们也会来问我“这支唇膏的颜色好看不好看”或“这条裤子与哪双鞋比较相配”之类的问题,而通常我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价值。
因为我觉得,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穿什么都是漂亮的,也无需借助化妆品的帮衬。呵呵,这话也许说得太偏颇了,放到网上去一定又会招来大块大块的板砖。但我又确实不擅长品评这些东西。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倒宁肯去帮她们解答一大堆数学题。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在那个艳阳高照的下午,不由自主地陪着她们逛进了银泰百货。
但这并不能说明我是个心口不一的人。如果非要抓住这个问题死缠烂打的话,我只能退后三步,然后无奈地告诉你:现在才刚开学,实在找不到什么数学题可以做。
走进银泰,才算是真正领略到她英文标识“Intime”的含义。来来往往的美女,纵然你多长两只眼睛,还是一样地目不暇接。如果按“秀色可餐”的说法,那我大概可以省下至少一周的饭钱了。
只可惜,我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而且,我也无法潇洒地将身旁的方钰和安浔当作空气,在打望美女时,多少还是要有所收敛,至少不能看得流出口水来。
所以我想,即使是真的“可餐”,在这种客观条件的残酷限制下,我也应该是吃不太饱。
不经意地,居然敲出了“打望”这个词。
“这是重庆的方言,和‘看’其实也差不多,但对象却仅限于帅哥美女……”
熟悉的声音时远时近,若即若离,终于还是被回忆的潮水所吞没。
心头一紧。似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只可意会,难以言传。
安浔熟门熟路地转到玉兰油的专柜,显然她已是这里的常客。
方钰和我跟在她身后,不疾不缓地走着。我和她之间的距离约为20厘米,感谢上帝,让我有了一个绝佳的近距离观察她的机会。
我微微地侧头,装作不经心的巡视状,视线却始终驻留在方钰身上。
她居然连逛商场的样子也是那样娴静,与她看书时别无二致。这倒正好和安浔活泼的样子形成鲜明反差。
长发还是披着,只是这一回说什么也无法像上午那样,帮她挡住来自侧面的目光了。
说句实话,方钰并不算是美女,至少与我想象中有差距。可她多少还是秉承了一些东方女孩的特色,譬如长发,譬如单眼皮,譬如瓜子脸,譬如身材单薄……虽说与“明艳勾魂”沾不上什么边,但如她这般的女孩,还是很“清秀可人”的。
方钰的样子,就像她所喜欢的程灵素。
人潮拥挤,我们缓慢地向前挪动,这并不影响我继续欣赏的目光。她穿衣服的感觉很好,其实我是看不出什么款式与色彩的搭配的,只是觉得看起来整体效果很舒服。真维斯的淡紫色小圆领上装,佐丹奴的烟灰色窄口休闲裤,嘿嘿,两个都是我喜欢的牌子。
“你在看什么?”正当我努力想看清她挎包的品牌时,她突然扭头看着我,问得我有些措手不及。
“嗯……”我目光游移,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尴尬,“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似乎是个忧郁的人。”
她略显讶异地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些什么,却又若有所思地闭上眼睛,宁静的气氛迅速在周身围绕,仿佛就要将她与外界隔离开来。
“钰儿,快来快来,帮我挑一下。”安浔不知何时又窜到了美宝莲的专柜前,冲着方钰大呼小叫,顺便打碎了这短暂的令人压抑的寂静。
我和方钰穿梭在人群中小跑几步,总算又回归到了这个繁华的世界。
“这两种颜色哪一种更好看?”安浔指着陈列架上的两支润唇膏,征求我们的意见。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到了两支近乎一样的润唇膏。要不是上面清晰地印着“酒红”和“樱红”的文字,我还真的很难看出它们的区别来。
看来这回又无法给出什么有价值的建议了。
“这支不错,挺适合你的。”方钰仔细审视了一番,随手抽出“樱红”,递给安浔。
“嗯!”安浔满意地点点头,“我也很喜欢这个颜色,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是‘美女所见略同’吧!”我笑着纠正她的说法。
心里不禁暗暗地佩服起方钰来,但潜意识里还是难免要帮自己宽慰几句:也许只有女孩子,才天生对色彩有如此强的洞察力吧。
上了楼,安浔又马不停蹄地往衣饰区跑。呵呵,不出我的意料。
“浔浔,”方钰喊住了她,“你去买衣服吧,我们先上楼去看会儿书,你过会儿记得上来和我们会合哦。”
方钰叫“浔浔”的声音很特别,前一个“浔”是三声,后一个“浔”是二声。她一定是看过很多港台片吧,因为我忽然想起,在港台片里,“爸爸”、“妈妈”、“哥哥”、“弟弟”的叫法也都是这个味道的。
“噢,知道了。”安浔答应着跑开。跑出没两步,又折返回来,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重色轻友!”
我环顾四周,并不时地看表。我想我还是有必要申明一下,安浔的“轻声”,那是轻到连五米外的营业员都能够听得清楚的程度了。这种时候,装死无疑是最好的方式——虽然我还是并不怎么喜欢“色”这个称谓。
装死归装死,脸上还是有点发烧,不是因为安浔最后的那句话,而是由于方钰说了两次的“我们”。
我们,这种一体化的感觉,真的很受用。
安浔被方钰追着,很快就没影了。方钰追出几米远,也许是终于想到了还有我的存在,又转身跑了回来,满面通红地向我解释:“浔浔这个人,口无遮拦的……”
有些时候,越解释反而越不能达到解释的目的。
我笑笑,不置可否,与她并肩踏上了自动扶梯。
“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她顿了顿,“你刚才为什么要说我是一个忧郁的人呢?”
幸好在上午已领教了她设问句的功夫,所以现在也不用担心会不适应,反倒觉得这样也挺好,两个问题,只需要回答后一个就可以了。
“呵呵,很想知道吗?”其实这话说得很心虚,因为我自己也没有一个现成的答案,“那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吧。”我开始试着拖时间,期盼着自己能够幸运地急中生智。
“好吧,什么问题?”方钰催促的语气几乎令我发笑。
“你们女生……呃……对于色彩的感觉都是像你一样的敏锐么?”我磕磕巴巴地问了个很没水准的问题。总感觉这个都不能算是个问题了,称为巴结或是讨好还差不多。
“没有啊,”她回答得很诚恳,不像是故作谦虚的样子,“我真的不觉得我的色彩感觉很敏锐,相反,可能还有点木讷和迟钝呢。”
“那……”我正准备接着发问,不料却被她笑着打断:
“好了,我已经回答过你一个问题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吧。”


第一章第9节 让我们凝视

不管你的脸是那种颜色,黑白或泛黄,像亲人一样;不管你的妆是什么颜色,只要心够真,就值得被欣赏;不管你的眼是那种颜色,让我们凝视,同一个方向;不管你的发是什么颜色,让它随着爱,更自在的飞扬。
——李玟《颜色》
“好吧。”我无奈地点点头,指着前方的图书区,“到那边坐着说吧。”
方钰很听话地走过去,找了个位置坐下。
我坐在她身旁,又再仔细地看了看她,眉间似乎还真凝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淡淡的忧郁。哎,管它呢,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我深吸一口气,仗着自己多次参加辩论赛的功底,开始瞎掰。
“其实说你忧郁,理由有很多。首先因为你留的是长发。”我故作深沉,“留长发的女子,大多都有种怀旧的情结和忧郁的气质。”
她撇了撇嘴,有点不以为然,但还是很有礼貌地没有反驳:“Goon.”
“很多有名的作家,像张爱玲啊,席慕容啊,对于长发的女子都有过类似的评价。”我习惯性地拉上名人为自己壮胆,但在脑中翻了一轮,却又找不到能够为这个主题服务的名句,只好窘迫地把话锋一转,“不过,仅凭这一点是不足以判断你是否忧郁的。”
“哦?那还有什么?”她微仰着头,显然未察觉我的窘样,反倒对我的分析还颇感兴趣。
“你衣着的颜色是暴露你忧郁个性的重要因素。”我慢条斯理地说,生怕思维会跟不上说话的节奏,“紫色和灰色,都是压抑色系的典型代表。”
情急之下,胡诌了一个“压抑色系”。估计就算是不远处南山路上中国美院的学生,也许也从未听说过原来还有这样一个色系的存在。
“你的意思是,我这身打扮让人看上去很压抑,是吗?”
我不理会她的问题,继续阐述我临时编凑的“忧郁理论”:“灰色,简单地说,就是黑色加白色。但它既不同于黑色的肃穆,也不同于白色的纯真,而是介于两者之间。”
“嗯,”她点头表示赞同,“但这和忧郁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了。黑色,给人以很超然、很空灵的感觉,它并非不压抑,而是已经压抑到了一种神圣的、凡人难以企及的境界。所以看起来,反倒并不会感到压抑。一袭纯黑色的打扮,往往还会让人有‘惊艳’的感觉。”我的目光跟随着一个让我“惊艳”的黑衣美眉,有点借景抒情的味道,“呵呵,当然,丧礼这样的特殊场合除外。”
她浅浅地笑了笑:“蛮幽默的。”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冲她笑了笑,接着给她灌输我的思想:“还有白色,给人的感觉就是纯真无邪。看到白色,也不会感到压抑,但和黑色不同,白色是真正的不压抑,因为纯真无邪本身就与压抑没有什么关系,白色是轻松的颜色,是快乐的颜色。一袭纯白色的打扮,会令人感觉柔情似水,婉转轻盈。”视野里居然又适时地闯入了一个白衣女孩,确有柔情百转之感,证明我的理论也并非只是些“无稽之谈”。
“但像丧礼这样的特殊场合,还是要除外。”她居然抢了我精心设计的台词,真不简单。
“没错,”我把目光从白衣女孩身上收回来,重新寄存在方钰这里,“综上所述,灰色介于黑色和白色之间,所以它带有一种属于凡人的忧郁。”
“有点扯,但也似乎挺有道理的。”她的语气中不无欣赏,令我有些飘飘然,“那紫色呢?又是介于什么与什么之间呢?”
差点忘了还有紫色这档子事。
紫色,就是红色加蓝色。这个简单的道理连小学生都知道。
往往越是简单的道理,就越难把它讲清楚。刚才是运气好,牺牲了大批脑细胞,生搬硬造了一番连自己都不懂的黑白故事。这一回就算是把我杀了,看来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了。
可是,就像是在辩论赛场上一样,即使对方的问题再犀利,即使自己绞尽脑汁也无法给出一个较有说服力的答案,即使一切不利的局面都集中在一起向己方倾斜……还是要回答,还是要站起来,不管有没有把握,不管有没有道理,硬着头皮,还是要回答!
“去年夏天法国世界杯的比赛看了吗?”我以问代答。
“看了,最后法国夺冠了。”她轻描淡写地答道,“哼哼,别妄想着扯开话题哦,紫色,你还没回答呢。”
方钰的话,让我想起了在辩论时常用的一句话:“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
一般地说,这句话的震慑力是很大的。因为那些被要求正面回答的问题,说都不用说,肯定都是些最难回答的问题。
但一个优秀的辩手,必须要学会面对各种复杂的局面,应付各种刁钻的问题。当然,也必须要通过“正面回答”这一关。
“还记得日本队队服的颜色吗?”我稍加思索,决定“曲线救国”。
“不太记得了,”她咬着上唇,似乎在努力地回忆,“不会是紫色吗?”
“呵呵,就是紫色。”我点头肯定了她的答案,“那日本队的战绩总还记得吧?”
“具体的比分记不清了,反正战绩不佳,小组赛都没出线。”
“这就对了。”我不动声色,继续执行既定方针,“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踢得那么糟糕吗?”
“水平有限呗!难道还会是别的原因?”
“没错,还确实是有水平以外的别的原因。那就是他们队服的颜色。据专家分析,在法国世界杯32支球队的队服中,荷兰队队服的颜色——橙色,是最佳的颜色,因为橙色能使人兴奋,从而在比赛中发挥出超常的水平;而日本队队服的颜色——紫色,却是专家们一致公认最差的颜色,因为紫色会使人感觉压抑,导致在比赛中难以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现在你知道紫色的特殊功效了吧。”我洋洋洒洒一气呵成,感觉很爽。
“呵,真厉害,”方钰不可思议地摇着头,“真没想到你们男生对色彩竟有那么深的见解。”
只一句话,便夸得我脸都红了。我其实是个“色盲”,不是那种医学上的“色盲”,而是艺术上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色盲”还要更可悲一些。所以我才会很羡慕方钰对色彩的那种敏锐的感觉,因为这正是我所缺乏的。
只是没想到,仅仅是胡吹海侃的几句话,竟使得我们在色感上的地位颠倒了过来。
我想,就算我现在坦白地告诉她我的色感很差,她也一定不会相信,甚至还会认为我是在故作谦虚。
于是,我准备把话题的焦点再次对准她,而不是我。
“啊,过奖了,”我有点心虚,毕竟这是“谬赞”,“我倒是挺佩服你对色彩的感觉的。”
“哪有啊,我都说了,我对色彩的感觉很木讷的。”
“木讷?怎么会?”看她的样子又真不像是在谦虚,我有些不解,“那刚才安浔挑润唇膏,让你帮她作参考时,你怎么就能从那么相近的两种颜色中,选出一种适合她的来呢?”
“嘻嘻,”她嫣然一笑,“那你认为哪一支更适合她呢?”
“不知道,我感觉两支都差不多,真的很难筛选。”
“那就是了。”她意味深长地说,“帮女孩子选东西,尤其是衣服和化妆品,没有什么绝对的适合与不适合的说法。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给别人看的。因此,只有站在一个旁观的角度去欣赏,说出你的想法,那才有参考的价值。而且,一句肯定的话语,给她的自信,要远远大于这件商品的本身。”
“这么说,酒红和樱红都很适合她,她真正所想要的,并不是所谓的建议,而是一句肯定的话语?”我想了想,接着说,“那也就是说,你其实也不知道到底哪支才更适合她,你也是瞎蒙的,但她却从你的话中得到了自信,对吗?”
“呵呵,孺子可教!”她拍着手,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一章第10节 有没有听到,贝壳的秘密

有没有看到,有没有看到,我正在想你;有没有听到,有没有听到,贝壳的秘密。我爱你,到底你是谁,让爱像大海深深蓝蓝的。
——李心洁《爱像大海》
图书区很安静,几乎听不到有喧闹的声音。
也许是不忍打搅这宁和的空气,我们不约而同地暂时停止了谈话,各自去找书看。
方钰喜欢看金庸的小说,此言非虚。
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我悄悄地留意了一下,方钰直奔的果然是陈列着一排武侠小说的书架,而且,还偏偏就只抽了本《侠客行》来看,却对那一大堆古龙、梁羽生、温瑞安的作品视而不见。
………………
写到这里,又有好多话憋得我难受。
就像是一个喝酒喝到酩酊大醉的人。不吐不快。
《侠客行》我只看过一遍,大约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吧,很多情节现在都早已模糊不堪。
白首太玄经,居然会被一个大字不识的“狗杂种”机缘巧合地看懂,惟独这一幕,我至今记忆犹新。
能够激起人共鸣的作品,大多是因为拥有了相似的经历。
不禁想起春节前我们初中同学的一次聚会。许多昔日在校极不得意且成绩糟糕的同学,如今几乎都寻了份不错的工作。比如大厨,比如司机,比如导游,比如平面广告设计,比如……
即使是他们中最低的月薪,也足以令我们这些过去出类拔萃而现在前途未卜的大学生们艳羡不已。
更不消说那些高收入一族,只需那么看似不经心的一句话,便顿时使得满座咋舌。
而我们呢?毕业后路在何方?
又开始消极了。我拿出指南针,面朝东北方,闭上眼睛。
“请相信,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付出和收获,也会是成正比的。”钰儿的声音悠远地飘来,驱散了尚处于初级阶段萌芽程度的消极情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
美特斯邦威的广告语极富哲理,和钰儿的话异曲同工。
毅然决定明天去学校对街的邦威专卖店买件外套。
别认为我会单纯到被一句广告词所打动,只是今天路过那家店门口时,不经意间,隐约瞄到了几个摆放得还算醒目的“3折起”。
打折才是硬道理!估计就算是邓爷爷站在这里,对这句话也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意见。
感觉正慢慢良好,寝室的灯却不识时务地一下子熄了,哎,可怜的保险丝。
忙打开应急灯,重现光明的那一刻,真的很美好。
但回忆的电流,纵然我尝试着连接了好几次,却仍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
还是阿S说得好:“当一扇门对你关闭时,一定会有另一扇门在另一个地方为你打开。”
记不起他说这话时的背景了。但即使没有背景,也丝毫不影响它放之四海皆准的正确性。
趁着这断电的间隙,竟无端地想念起阿S来。
阿S是我高中里的第一个纯粹的朋友,也是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冒着废话连篇的危险,我还是要注明两点。
第一,阿S的“S”的念法和“死”同音,并非念作英文字母里的“爱司”。这与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道理。
有时候,我故意把“S”发成翘舌音,阿S便会很认真地纠正:“是阿死,不是阿屎。”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像是句绕口令。用他的话说,这叫“士可杀不可辱”。
第二,所谓“纯粹”的朋友,就是意味着我们的关系只能是朋友,不太可能进化或者退化到别的什么关系上去。
之所以我可以说得这样肯定,因为阿S,是一个男孩。
想了又想,就算别人会误会,我还是忍不住要说:“我爱阿S!”
网上经常有朋友对我说:“你真是一个博爱的人。”虽然在网上看不到对方的神情,但这话听起来总感觉不像是褒奖的语气,所以每次,我总是以一长串“呵呵”来敷衍地回应。
“博爱”是中山先生的座右铭,去年夏天去南京时,我还特地和中山先生留了个影。近朱者赤,这么说来,我也可以算是个博爱的人吧。
论坛上也有人说我:“在你的诗词和文章中,几乎都充满了悲情色彩,却看不到你在爱与被爱中获得的快乐。也许,你并不是真正的懂得爱。”
我对这样的评价常常只能无奈,毕竟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无力去反驳这样的说法。
我懂得爱么?幸好高考中未曾出现这样的问题,否则的话,我只好选择重修。
因为我实在无法给出一个答案,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案。因为在我的大脑里,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简单并且高深的问题。
不觉已经绕了半天了,先从方钰讲到《侠客行》,再从《侠客行》说到同学会,又从同学会想到阿S,最后从阿S谈到爱,我终于发现了一个从前一直都忽视和误解了的真理:
原来在应急灯下用笔写作,也可以像在电脑屏幕前用键盘码字一样——扯得很远。
反正一时半会也引不回来了,干脆,就让这篇随想扯得更远一些吧。
室友的床上斜放着一本刚从图书馆里借来的很破烂的书,像是六七十年代的版本了。我好奇地走过去翻了翻,是本缺了页的《普希金爱情诗选集》。猛然记起上午打开雅虎的邮箱时,收到的一封匿名的信:
“很久没有看到你写的诗了。现在找到能带给你灵感的人了吗?”
差点忘了还有写诗这样愉快的消遣方式,感谢普希金,也感谢那封无厘头的匿名的信。
晚上的确是写诗的好时光,我抽了支水笔,随手便在英语作文纸的背面涂鸦开来。
“我爱幽冥/我爱精灵/我爱太阳/我爱星星/
我爱幽冥像昭君的素裙/我爱精灵像燕姿的声音/我爱太阳像尼采的思想/我爱星星像顾城的眼睛/
我爱重庆/我爱昆明/我爱上海/我爱北京/
我爱重庆的山群/我爱昆明的水影/我爱上海的世博/我爱北京的奥运/
我爱你的我/我爱我的你/
我爱我像幽冥/我爱我像精灵/我爱我像太阳/我爱我像星星/
我爱你的素裙/我爱你的声音/我爱你的思想/我爱你的眼睛/
我爱你没有道理/我爱你没有原因/我爱你的意思就是/
我爱你/
我爱野百合/我爱满天星/我爱长城八达岭/我爱工农商学兵/”
我从来没有尝试写过这种风格的东西,姑且把它称作“诗”吧。
虽然写完后,连自己都读不懂到底是写了点什么或是想要表达点什么,也看不出我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人,但这种无拘无束的涂鸦的感觉,真爽!
诗也写了,瘾也过了,题也跑了,现在把话题再转回去,应该不会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了。
………………
天道酬勤。几经努力,回忆的电流终于被我接通了。
只是连接的片段,已经跳到了国庆前后。在此之前的点滴欢笑点滴感动,都像是一张张历史悠久的老相片,班驳得难以辨认。
就让那些难以记起的、已不再属于我的回忆,安静地睡在属于它们的地方。这样也很好。


第二章第11节 后悔没让你知道

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我一定会呵护着你也逗你笑,你对我有多重要,我后悔没让你知道,安静地听你撒娇看你睡着一直到老。
——周杰伦《开不了口》
“十•一”黄金周,各种形形色色的优惠酬宾活动犹如雨后春笋般开展得如火如荼。
浔浔对这些消息是很敏感的。早在国庆前的一个礼拜,她就已经全身心地投入了紧张激烈的“备战”阶段。
“李宁全场四折起”、“利星购物广场返现加抽奖”、“欧莱雅秋妆名师现场演示”、“黛安芬满三百送一百二”……那段时间,我和钰儿除了上课,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些了。
时间是种很神奇的东西。开学二十多天后,我们已经不再像刚认识时那样拘谨了。我像安浔那样称方钰为“钰儿”,也像方钰那样称安浔为“浔浔”。我喜欢这样无拘无束的感觉。
不过话又说回来,从一开始,我们之间就没有多么拘谨过。
我们甚至很有默契地约定,国庆节的假期一起出去玩。
至于玩的方式与地点,便理所当然地全权委托给浔浔了。
个人认为,还是钰儿的话比较经典:“我们都太懒了。只有浔浔最好了。”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大概不会有人能忍心拒绝这样合理且委婉的请求吧。
更何况,浔浔本身就是那种站在时尚的风口浪尖上的女孩,说到“玩”,用“两眼放光”这个词来形容她也毫不为过。
浔浔果然不负众望,在九月的最后一天,一条堪称绝妙的徒步旅行路线终于被她设计了出来:先从灵隐寺旁的小道登上北高峰,然后转道至灵峰,再走小路下山,到达植物园。
还能回想起浔浔说出她的计划时那兴奋的神情,以及她捍卫这个计划的三条理由:
第一,国庆期间人流量大,所以去闹市区显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第二,爬山能呼吸新鲜空气,能锻炼身体,能陶冶身心,总之益处多多。
第三,可以节省下进植物园的门票。
“你呀,胡说八道,”钰儿撇撇嘴,开始反驳她,“你平时都是很不安分的,总是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钻,所以第一条理由并不成立;再说那么热的天,气温居高不下,山还没爬,人先被烤干了,所以第二条理由也没有说服力……”
“不过第三条理由言简意赅,简直就是字字珠玑啊!”虽然我也并不觉得爬山是什么太好的主意,但终究不忍扫了浔浔的兴。我回头看了看钰儿,略带商量的口吻说:“那……明天就去爬山吧?”
“哎,看来我这一票投与不投,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压倒性多数,你们赢了。”钰儿笑着摇摇头,“好吧好吧,明天我们爬山去!”
吃过晚饭,看了会书,居然萌生出一种想出去走走的欲望。
如果这也能算是欲望的话,那应该是最最容易得到满足的欲望了吧。
于是我逛进了离家不远的超市。
出超市的时候,我只拿着两样东西:一大筒品客薯片和两斤喜之郎果肉果冻。
我隐约记得,浔浔曾告诉我她最喜欢吃品客薯片,而喜之郎果肉果冻又恰是钰儿的最爱。
不禁哑然。到超市里去转悠了一大圈,竟然没有为自己买一样东西。
回到家,泡了杯即溶咖啡,抿了一小口,忽地想起明天还有活动,于是将咖啡放进冰箱,决定明天来品尝冰冻风味的雀巢。
几个小时后,我在我的写字台前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十周年的华诞。
“生日快乐!”临睡前,我默念了这么一句,以此表明我是一个爱国的人。
太阳很早就起床了——我揉揉惺忪的双眼,无端地想起了这句我念小学时曾引以为豪的作文中的经典名言——用来形容今天这样明媚的天气恰如其分。
骑车赶到少年宫广场外,才八点三刻。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广场中人山人海,我恍然大悟:再过十五分钟,这里将举行升国旗仪式。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集合地点的问题上,浔浔还是疏忽了。
我开始有些着急了,因为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多,就凭我左右都是二百五的眼睛,想在这茫茫人海中找到两个女孩,未必就比海底捞针来得简单。
但事情的进展总是出人意料,我还没有往广场中央挤,她们就双双推着单车,朝我停车的方向走来。
“嗨,等很久了吗?”浔浔远远地冲我招手。
我三两步跑上前去,摆摆手道:“哪里哪里,我也是才来而已。”一边说着一边帮她们腾出两个停车的空位。
广场上已经密密麻麻地站满了人,我们沿着广场外围走到车站,准备乘车到灵隐。毕竟,我们的水平还不足以蹬着单车上山。
说不定扛着还有可能。
一曲嘹亮的《义勇军进行曲》掠过身后的广场远远传来,一面鲜红的国旗越过繁茂的树影冉冉升起,一辆拥挤的7路车穿过如流的路口缓缓驶近。
由于等待上车的人实在太多,再加上身边还有钰儿和浔浔,我不得不破例“争先恐后”了一回。
好容易捱到了灵隐,下了车,我们的样子都很狼狈,像是刚从烤箱里取出来的一样。
钰儿的一泓长发被搞得乱七八糟,浔浔的脸和白色背心上满是汗水,我更惨,一件没穿几次的邦威T恤,领口不幸被撕出了一条一指宽的小口。
钰儿整整头发,自嘲道:“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也。”
浔浔则掏出纸巾,边擦边说:“这仅仅只是热身运动,好戏还在后面呢。”
我没有带针线,所以没有什么动作可以做。只有接过她们的包,斜挎在肩上。
休整了一小会儿,我们开始执行原计划,向着既定路线前进。
浔浔似乎是以前来过一次,所以我们都很放心地让她做向导。那里果然有一条羊肠小道,很隐蔽的样子。沿着小道向里走了约摸十来分钟,就能看到上山的路了。
顺着那条看不到尽头的路弯弯曲曲地向上走,我们天南海北的神侃起来。因为是神侃,所以我记不得侃了些什么也应该是情有可原。但是浔浔那本杂志上的心理测验,我却能够一字不差地回想起来。
“如果你的心中有一幢房子,里面住着许多你认识的人,那么你认为,我会住在哪一楼呢?一楼?二楼?三楼?四楼?还是顶层平台?”浔浔挡在我面前,笑盈盈地问我。
我对心理测验之类的东西向来麻木得很,甚至认为它的用处不过就是娱乐。所以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就选了一个:“三楼。”
“那我呢?”钰儿也好奇地参与进来。
“呵呵,四楼吧。”之所以会和给浔浔的结果不一样,完全是因为我不喜欢重复的缘故。
“一楼——工作伙伴;二楼——朋友;三楼——知己;四楼——爱人;顶层阳台——心灵深处的人。”书上的答案像一束电流击中了我,让我面红耳赤目瞪口呆,久久说不出话来。
忽然想到就在一周前,和阿S谈心时,也曾经提到过我和她们的关系。
“你究竟是喜欢她们中的哪一个?”阿S耐心地开导我,语气中夹着些许责备,“的确,她们都是很可爱的女孩,但无论如何,你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而绝不能模棱两可地在两人中间纠缠。该放则放,否则,两个你都将失去。毕竟,爱情是自私的。”
阿S的话,迫使我不得不直面这个问题。小昭和蓝凤凰,终究不能被我一人占完。
然而我想,在我的心中,真正能够给我以“怦然心动”的感觉的,应该还是小昭吧。
开始试着相信心理测验了。正是因为那个“四楼”,才给了我放弃的勇气和追逐的信念。


第二章第12节 不可能错过你

不可能错过你,缘分这件事有够奇怪,我不期待,却偏要来。不可能错过你,爱情总叫人迫不及待,多么愉快,自由自在。
——王力宏《不可能错过你》
三人行,走走停停,终于交汇到正轨上来了。
所谓“正轨”,便是泥土不那么稀,杂草不那么多的青石板山阶。偶尔,还能碰到几个上山或下山的游人。
这也有力地证明了浔浔所带路线的正确性。
往上走了一会儿,便依稀可以看见山顶的建筑物了。
浔浔的体力似乎依旧充沛,加速跑了几步,远远地将钰儿和我甩在后面,令我自叹弗如。
又往上行进了十来分钟,山顶的建筑物越来越清晰,仿佛就近在眼前,可是却总也到达不了。
“有时候,看得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近在咫尺。”钰儿咕哝着。
话虽这么说,我们终究还是登上了北高峰。
东南无高山。西湖十景中的“双峰插云”也不例外。南北高峰的海拔加起来大概也不过两三百米,莫说遇上真正的高峰,就是和北方随处可见的一些不起眼的小山相比,它们也连“望其项背”的资格都没有。
然而在杭州,这个高度已然算是“插云”了。
触景生情,想起了以前我常用来自嘲的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那么,我是不是也该学着牛顿来上一句:“我能看得如此之远,是因为我站在了猴子的肩膀上。”
其实,山顶的风光还是不错的。而且,身边还有一道最美最诱人的移动风景。
我又偏转头看了看她,还是那身淡紫色的小圆领。呵呵,“压抑色系”,我记起了一个月前的发明成果,不禁莞尔。
如果说,她真的是个忧郁的人,那么喜欢她的我,看来也注定和忧郁难脱干系。
“嘿,想什么哪?”浔浔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从后面猛地拍了拍我的肩,把我吓得不轻。
“想钰儿。”我实话实说。很难说是不是故意这样回答,只能说一半是因为刚才被吓得神志有些混乱,一半是因为也想借着这难得的混乱为自己鼓鼓气壮壮胆。
说到底,还是故意的。
钰儿扭过头去,一副专心致志欣赏风景的样子。
原来装死也不仅仅是我的专利。
浔浔显然是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险些将嘴里的雪碧喷出来。楞了两三秒,她用口型向我拼出了五个字——“那就去追啊。”
我摇摇头,不知道如何作答,只是随着她们步伐的频率朝前走。
浔浔恨铁不成钢地捶了我一拳,然后把头转开,不再理我。
在山顶休息了一会儿,补充了一点能量后,钰儿拿出指南针,找到了灵峰的方向。于是我们接着启程。
钰儿的指南针,形状有些特别。我饶有兴致地拿在手上,细细地端详。
那是一个心形的指南针,里面充满了浅蓝色的液体。一支粉色的小箭不偏不倚地指向正北。也许称它是“指北针”还恰当些。
指南针的背面,印着两条同方向的鱼。靠近底部有四个凹陷的文字:心的方向。
“嗯,很有灵气。”我把指南针还给钰儿,由衷地称赞。
山顶的空气很清新,隐约还能闻到青草和泥土的混合气息。浔浔吹着口哨,又顾自跑出了三四十米。我开始怀疑她这么做,并非是由于体力充沛的缘故。
我和钰儿对视了一下,不约而同地也向前奔跑。这种默契令我惊讶。
赶上了浔浔后,我们才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又偏出了正轨。脚下的青石板,不知何时,又被一条狭窄的烂泥小径所取代。
蓦地又想起鲁迅先生的那句“世上本没有路”的名言。
这条杂草丛中的小道,应该是被很多人所踩出来的,那便是路了吧。
既然是路,就有走下去的理由。
下山比上山要轻松得多,也许是势能转化为动能的缘故。
但走着走着,就发现没那么轻松了。有几段路,几乎是要依靠坐滑梯的方式才能通过。
上山容易下山难,前人的话能够流传至今,肯定有它的道理。
好容易捱到山脚,又是一段陡峭的泥路挡在面前,目测落差约为两米,没办法,只好再用半蹲半坐的姿势滑下去,反正衣服也都已经脏得不能再脏了。
估计下了山,别人会把我们误认为是丐帮弟子。
我刚要屈下身去,浔浔一把拉住我,小声地问:“你确定你是真的喜欢她吗?”
还没等我回答,身后传来了几声异响和钰儿的惊叫。回头一看,眼前的景象令我倒吸一口冷气。钰儿不留神滑了下去,抱着右脚坐在草丛中低低地呻吟着。
我想要是换作是其他女生,山谷中就能回荡起杀猪般的嚎叫声了。
没有时间开玩笑。我来不及考虑,一纵身跳了下去,正好半跪在她的身边。耐克的鞋就是经得起考验,但那条杂牌的运动裤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左膝盖处刮破了碗大的一块,裤子上五彩斑斓煞是好看,看来当真是要投靠丐帮了。
“呀!你流血了!”钰儿紧张地叫了起来。这个时候,她还居然有闲心来关心我。
“没事,有毒手药王的高徒在,死不了。”我站起来用力地跺了跺脚,证明我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我现在是泥菩萨过江啊,你还来指望我,呵呵。”钰儿用手撑着地,挣扎着起身,“哎呦!”没料到手刚一离地,便又晃晃悠悠地摔倒下去。
“快,快去扶她一下!”浔浔正在滑行途中,颇为不满地指挥道。
“哦。”我笨手笨脚地将钰儿扶起,却感到双手上托的仿佛是她全身的重量。
“我的右脚一着地就很疼,可能是受伤了。”钰儿强忍住痛,不好意思地笑笑。
“来,我背你。”我弯下腰轻轻地说,可语气里却并不给她商量和客套的机会。
钰儿看了看我,没有说什么,只是轻柔地附在我的背上,这倒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都怪我,出了个爬山的馊主意……”浔浔走过来,轻抚着钰儿的右脚,心疼地说,“我到前面去探探路,你们走得慢些。”
我们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浔浔已经跑远了。我叹了口气,不禁又担心起来,要是再放倒一个,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想去请个救兵都是无比困难的事。
“问你个问题,你要老实回答哦。”钰儿总是喜欢问我个措手不及,“我是不是很重啊?”
“嗯,”话音刚落,我就发现自己犯了个很严重的错误,于是来了个急转弯,“你比我家养的那只兔子重多了。”
“呵呵,你的回答总是避实就虚,以后适合去当外交官。”钰儿将头斜倚在我的肩上。要不是林间的蝉声聒噪,我一定可以听见她淡淡的呼吸声音。
仔细想想,钰儿应该不重,感觉上比五十斤大米还轻许多。
但感觉往往是有偏差的。至少,大米不会向我的背脊上传递来一阵暖流。而且,我也从来不会有这样高的积极性去背一袋大米。
以前看《倚天屠龙记》,总是不明白为何张无忌抱着赵敏时,竟会希望那条路永远也走不完。
不过现在,我想,我应该是明白了。


第二章第13节 错也错的值得

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的值得,爱到翻天覆地也会有结果,不等你说更美的承诺,我可以对自己承诺。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的值得,是执着是洒脱留给别人去说,用尽所有力气不是为我,那是为你才这么做。
——郑秀文《值得》
蹒跚地走了一柱香的工夫,我们终于和折返回来的浔浔胜利会师了。
前方的路还算平坦,谢天谢地,没有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成功地逃票进入了植物园,游人的数量多到出乎我们的意料。我没有心情停下脚步去欣赏那些奇花异草古木怪树,背着钰儿径直往正门处走去。
“停一下吧,”钰儿在我耳边柔柔地说,“难得来一趟,看看这些植物也挺不错的啊。”气息拂过我的脸,如沐春风的感觉。
“我不累。”我摇摇头,并不放慢脚步。我将她向上托了托,又补充了一句:“真的不累。”
现在想来,我真是一个习惯自作多情的人。
因为钰儿说她想要停下来的理由,并不是害怕我坚持不住。
但是我却真的担心她能否坚持得了。而且,我也愿意相信,她试图用那一个理由使我停下来,是出于一个女孩的委婉与矜持。
出了正门,拦了辆出租车就往医院赶。
节假日里,出租车的速度真叫人不敢恭维,其它车也是一样,包括享有特权还“呜啦呜啦”乱叫的救护车。最主要的原因是马路上的车实在是太多了。要是谁运气不好,偏巧赶在今天发作个心肌梗塞或脑血栓什么的,说不定还是请人背到医院希望大些。
心急火燎地冲进市一医院,挂了号就去拍片,拍片的结果令我们不禁相视一笑:右脚腕扭伤。幸好没有骨折,我长吁一口气。
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但愿钰儿的脚伤,不会带到下个世纪去。
“十•一”长假悄无声息地在整日的恍恍惚惚中耗尽了。
生活又重新归于平静。钰儿经过几天的休息,看上去恢复得还算不错,差不多可以一瘸一拐地走两步了,当然,也肯定少不了浔浔在身边的搀扶。
如果遇到像音乐美术之类需上下楼的课,我便义不容辞顺理成章地包下了背她的重任。
与其说是重任,不如说是“美差”更恰如其分。
幸亏我是班长,不然还真找不出什么太充足的理由。
纵然如此,多多少少还是难免会飘来一些无聊的蜚短流长。
“那女的谁呀?是吕晶的女朋友?”“她不是能走路了嘛,怎么还总让他背上背下的?”“肯定是吕晶对她有意思。”……
反正我脸皮不薄,兼之儒家修养较为深厚,随别人怎么去说都无所谓。
但是钰儿呢,她又是否有勇气去面对这些流言蜚语?
我不希望因为我,而使她受到伤害。
日子一天天过去,钰儿的脚伤也一天天好转。离新千年还有一个多月,她便已经痊愈了。
高兴之余,不免又有小小失落。因为这便意味着,即使我是班长,也没有理由再背她了。
然而风言风语并未就此告一段落。
直到,平安夜的那场话剧比赛。
话剧比赛是杭高一年一度的传统赛事。由于高三的复习可谓争分夺秒,故每年参赛的对象都主要是以高一和高二的同学为主。
我向来对这些活动的积极性很高,所以语文老师很放心地把5班编排参赛节目的大权下放给了我。
时间紧促,我拉上阿S和钰儿,又叫了一大帮同学作绿叶,编、导、演同步进行,日夜赶工,废寝忘食,终于不辱使命,在十二月中旬,合众人之力排完了一出精简版的《简•爱》。
阿S的声音很有磁性,于是担纲旁白;钰儿的气质与简最为贴近,何况她的脚也早已经没有问题,自然成为女主角的不二人选;我以权谋私,当仁不让地霸占了罗切斯特的位子。
顺利地通过了初选后,我们又对一些细节作了完善,便信心满满地等待平安夜的演出。
12月24日晚,比赛在全校最大的扇形阶梯教室里举行。
我们顺利地演完了前面几幕,最后一幕的表演,在阿S低沉的声音中开场……
旁白:在芬丁,在那铺满绿荫的花园小径旁,罗切斯特带着他忠实的猎犬坐在长椅上,他已无法睁开那炯炯的双眼。但是,他的感觉,依然是这么敏锐。简注视着他,悄悄地走过去。猎犬作出了反应。
罗切斯特:谁在那儿?菲尔费克斯太太是你吗?那儿有人吗?(低头对他的狗)嗯,好了,那儿没人你怎么当有人呢?嗯?(又抬起头)那儿有人吗?我说!……谁呀?
简:是我。
罗切斯特:简?
简:是的!
罗切斯特:简。
简:是的!是的!
罗切斯特:笑话我吧!是你?简?真是你?你是来看我的?没想到我会这样?嗯?怎么?哭了?用不着伤心!能呆多久?一两个钟头?别忙着走!嗯,还是你有了个——性急的丈夫在等你?
简:没有。
罗切斯特:还没有结婚?这可不太好!简,你长的不美,这你就不能太挑剔。
简:是的。
罗切斯特:可也奇怪!怎么没有人向你求婚呢?
简:我没说没有人向我求婚。
罗切斯特:懂了。是啊,那好,简,你应该结婚了。
简:是的,是这样,你也该结婚,你也跟我一样,不能太挑剔。
罗切斯特:啊,是啊!当然不!嗯,那你,几时结婚?我把阿黛尔从学校里接回来。
简:什么结婚?
罗切斯特:见鬼!你不是说过你要结婚!
简:没有!
罗切斯特:噢,那么早晚会有个傻瓜找到你!
简:但愿这样,有个……傻瓜早已找过我了。我回家了,爱德华,让我留下吧。
演到这儿,整出戏就基本上全演完了。接下来,钰儿只要深情地望着我,然后轻轻地将头靠在我的肩上,就可以静静地聆听台下的掌声了。
可是我偏偏在这个时候将墨镜摘下,站了起来,抱起正在向我走来的毫无防备的钰儿,在舞台上转了一圈,然后缓缓地说:“啊!我又能看见了!这是爱情的力量!”
把《简•爱》和《不见不散》如此绝妙地嫁接,估计事先没有一个人会想得到,包括钰儿和阿S。而葛优的那句经典名言,更是让人舒服到几乎可以不加改动便现搬现用的地步。
台下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但随后的掌声,足以把整个杭高淹没。
后来,阿S和我半开玩笑地说:“在当时这种场合,即使你要吻她,我想她也不会拒绝。”我不置可否地笑笑。我想我还不愿为了一个唐突的吻,而失去一个钰儿。
站在台上鞠躬那一瞬间,我想我是成功的。因为我不仅征服了观众,同时也赢得了她。
应该说,从《简•爱》谢幕的那一刻起,我和钰儿便名正言顺地走在了一起。
而且,先前那些沸沸扬扬的张家长李家短的言论,也几乎就是在那个时候,销声匿迹。


第二章第14节 每一天都想念

每一天都想念,对你的爱,无法停歇,就算你说,这世界总会有黑夜,我却不睡。每一天都想念,平静的心,在每一个沸腾的夜纷飞,我情愿,错过了一切,陪在你身边。
——陈晓东《每一天都想念》
从扇形阶梯教室出来,我们被人潮冲散了。
无聊地回家。
平安夜钟声响起的时刻,我坐在家中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品尝着自制的Cappuccino,一边重温那部被誉为德国有史以来最经典的影片——汤姆•狄克威编导的《罗拉快跑》。印象中,这是生平第一次在清醒中迎来圣诞节。
圣诞节,传说是耶稣降生的日子。
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所以耶稣的生日,对我来说,并不比邻居家的小狮子狗的生日来得重要。
但无神论却丝毫不影响我过圣诞节的兴致,就像它不影响我随便滥用上帝或佛祖的名义起誓一样。
奇怪的理论。
希望等我再长大一点时,能够看得懂吧。
原谅我毫无预兆地忽然转移了话题,因为我实在无法理解,那个德国导演让满头红发的罗拉不停狂奔,究竟是想表达什么。反倒从周围几个小配角被罗拉撞到以后相片般切换的人生历程中,我隐约读懂了两点:
人生处处充满了偶然性。
有时候,一瞬间便能够决定一生。
我侧转身,拎起茶几上的电话机,不假思索地按下了钰儿家的电话号码。
只“嘟”了半下,钰儿便接了起来:“你好,请问找谁?”
呵呵,她的习惯居然同我一样,接起电话,第一句话都已近乎于程式化了。英语课上说,英国人接电话时,通常情况下第一句话都是自报电话号码。想来,也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处。
“简,是我。”我还自我陶醉在几个钟头前的演出中。
“呵,少来了。”电话那头沉寂了良久,竟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钰儿,怎么了?”
钰儿并不说话,伴着隐隐约约的抽泣声,听筒里传来了她收音机里的歌声:“全世界只有你不懂我爱你,我给的不只是好朋友而已,每个欲言又止浅浅笑容里,难道你没发现我渴望讯息。我应该如何让你知道我爱你,连星星都知道我心中秘密,今夜在你窗前下的一场雨,是我暗示你我有多么委屈……”李玟的声音,竟也可以如此幽怨,幽怨得摄人心魄。
不知道是不是电话线路的问题,歌还没听完,信号便中断了。
抱着话机发呆了几秒钟,我像是着了魔一样,来不及关掉电视机,便发疯似地冲了出去。
依稀记得“榕树下”有篇点评《罗拉快跑》的帖子,在最后一段它如是说:“这个故事并不专属于柏林,它同样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城市,可以是纽约,可以是巴黎,也可以是香港或东京,所改变的,仅仅只是背景而已。每个城市都有罗拉,每个城市都有罗拉式的爱情。”
我飞一般地下楼,与罗拉不同的是,邻居家的小狮子狗乖巧伶俐,对我并无敌意。
而且,我也不会将亲密战友“捷安特”弃之不顾,独自从城北狂奔到城南去。
杭城的冬夜,干冷干冷的。连车把都快冷得拿捏不住。
没有围巾,没有手套,没有大衣,甚至由于走得急,都没有披件外套。人冻得簌簌直抖,脚下也就自然地加快了频率。
街上的车还是川流不息往来不绝,这应该是件好事。毕竟夜间车流量的多少,也能从某一侧面反映出这个城市的繁华程度。
可是现在,它却是在考验我骑车的熟练程度。
骑过了灯火通明的火车站,再穿过两条街,就能够远远看见钰儿家阳台上微弱的灯光了。
我在那排公寓楼边停下车,跑到三四十米开外的一个投币电话亭内,拨通了她家的电话。
“你好,请问找谁?”即使已经近两点了,钰儿依然坚持同个模式的回应。
“钰儿,是我。”我努力说得平静,声带却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也许是身上残存的一丁点热量也被夜风吹散的缘故,“我就在你家楼下,你认为我是找谁?”
话音刚落,电话又挂断了。这回,应该不会是线路的问题。
我搁下话筒,转身向回走,还没走到停车的位置,钰儿已经盈盈立在我面前,我都不禁怀疑她是不是直接从四楼上跳下来的。
四目相对,相对无言。
钰儿如一尊雕像般地伫立在风中,长发迎风舞着,激扬而凌乱,妩媚而无助。她的肩一颤一颤,两行泪水顺着她清秀的面庞向下滑落。
对很多事物,我的应对能力都很差。尤其是看到女孩子哭,我更是显得束手无策。
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像个死尸般地呆立着不动。于是我走到她的身旁,轻抚她的双肩。
然后,我们拥抱。
钰儿穿得也很单薄,大概也是出门太急的缘故。不过这样也不错,至少我能用身体去感觉她轮廓分明的曲线,以及微微发烫的体温。
初中物理老师讲过:“热传递,就是将热量从高温物体传至低温物体。”
我的理科自认为学得还不赖,也一直对这句话有如信奉真理般坚信不疑。
但当我们相拥的一刹那,这句真理在我心中动摇了:既然拥抱是相互的,那么热传递,也应该是相互的才对。
杭城的冬夜,神奇般地温暖起来。因为一个拥抱。
我大胆地猜想,人类最早的拥抱,便是用来抵御寒冷的。
夜空里繁星密布。今天又是个好天气。
我们并排躺在小区里公园的草坪上,静静地望着深邃的星空。
钰儿指着一颗特别亮的星星问我:“那是北极星吗?”
“嗯,应该是的。”之所以加了一个“应该”,是因为我也并不怎么确定。书到用时方恨少,只依稀记得在地理课上曾经是学过的。
“那么,你对星座有研究吗?”
“研究?算不上吧。我只知道我是巨蟹座的,书上说我恋家,呵呵,还有点多愁善感。”
“知道得不少嘛。”又一阵冷风掠过,她缩了缩脖子,“猜猜看,我是什么星座的?”
“双鱼座。是吗?”我张开手臂,让她枕在我的臂弯,希望能够帮她驱散一些寒意。
“咦,你怎么知道?”她惊讶地侧过身,“是不是浔浔告诉你的?”
我摇摇头,得意地笑了笑。钰儿起码疏忽了两点:第一,她曾经说过,她的生日和消费者权益日是同一天;第二,在她的指南针背后,也透露出了她是什么星座。
“管你呢,哼,哪有那么准,反正不可能是猜的。”她嘟了嘟嘴,但声音又忽地变得无比严肃,“不过我发现,吕晶,你真的不够自信。”
不等我说话,她接着说:“不自信的人往往没有主见。比如说你总爱说‘应该’,这种表达就很不好,只能给人一种模棱两可的感觉。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都要勇敢地去肯定。”
“嗯,我明白了。”话虽这么说,但我知道,说话的习惯并不是说改就能够改得了的。
“那么,你喜欢我吗?”钰儿的声音在喉咙里打转,问了个同废话没什么区别的问题。
忘记是哪一位哲人说的了:“女人,就是一种爱听废话的动物。”其实,女孩也不例外。
“我爱你。”我也侧过身,将她拥得更紧。


第二章第15节 收件人叫永远

我寄了张卡片,地址是感觉,收件人叫永远。像是你又递来一杯热咖啡,生活有了你的温柔调味。我寄了张卡片,画你的笑脸,写祝福的留言。请把我的名字默念一百遍,好梦就会趁你睡醒实现。
——梁咏琪&古巨基《许愿》
早晨回到家中,倦意一阵阵地袭来,却仍不得不被迫地接受半个多小时的教育。
无非是忘记关掉电视机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其实忘记的又何止于此,躺在床上时我才想起,还没有对她说“圣诞快乐”。半夜三更骑车过去,连个主题都没有,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不过我想,说与不说,本质上也差不太多。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我竟然是睡过去的。
不指望能得到上帝的原谅了。
也多亏是个星期六,否则我这个班长的光辉形象必将大打折扣。
一个礼拜又在简单的生活中匆匆地过完了。
若是在以前,我多半会在“一个礼拜”前加上“无聊的”这样一个定语。但是有钰儿的存在,我就算是想无聊都十分困难。
因为只要是和钰儿在一起,无论是干什么都非常轻松愉快,即使只是在一起看看书、练练题、复习复习功课,哪怕什么都不干。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想我们的层次,已经高于了这句老话所描述的境界。
周五傍晚回到家中,看到老爸正在摆弄墙上的挂历,这才如梦初醒地想起明天就是2000年的第一天了。
2000年的第一天,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至少现在,没有人会知道。
吃过晚饭,全家人都有看电视的习惯。我想看意甲的转播,但他们一致要求先看“杭州新闻”,不敢忤了两位“当权派”的意,只好乖乖地将频道换了过来。
“元旦节零点时分,吴山广场上将举行‘世纪之交’纪念邮戳的加盖活动……”新闻里传出这么一句,作为一个邮龄已近十年的“老一辈”集邮爱好者来说,我自然是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名副其实的“千年等一回”。
而且,我也想给钰儿一个意外和惊喜。
离零点还有五个多小时,看书嫌长睡觉嫌短,真是段不尴不尬的时间。
我草草地收拾了一下信封和邮票,干脆还是坐回电视机前,颇有点“随遇而安”的气度。
等“杭州新闻”的女主播终于说出“明晚同一时间我们再见”时,那边意甲的比赛也已经踢到伤停补时阶段了。只得无聊地按着手里的遥控器,走马灯似的换着频道。
周末有许多电视台都会转播台湾的一些综艺节目,譬如吴宗宪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和庾澄庆的《超级星期天》,不一而足。
而吴宗宪耍宝似的主持风格,特别合我的胃口。
津津有味地看完他和胡瓜主持的《天才BangBangBang》,才发现时钟竟然毫无预兆地跳到十一点一刻了。
我几乎是从沙发上跳起来,抓起早已准备好的背包,冲了出去。
又没有关掉电视机。这便意味着回家后又要被老妈再唠叨半个多小时。
吃一堑长一智。这句话的精髓在如我这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身上得不到任何体现。
当然,走得急的后果,仍是没有围巾,没有手套,没有大衣,也没有披件外套。不过这样倒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仅对于骑车速度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弊。
吴山广场也在城南,与火车站只相隔两站路的样子。钰儿也许也会去吧,我这样幻想着。
骑到延安路的尽头,就是吴山广场了。停下车,失望地发现前来捧场的人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多。如果和国庆节上午少年宫广场上的人比起来,那就是数量级上的差别了。
再一刻钟就到千年之交了——如果手表没有消极怠工的话——我拿起笔,在1999年的最后一刻,坐在广场的椅子上写起贺卡来。
用笔写贺卡,再把它装进信封,贴上邮票,邮寄出去,在这个时代,已越来越少了。
而到了下一个时代,更有成为大熊猫的趋势。
电话,互联网,无情地冲击着传统的通讯方式。一串号码,一封E-Mail,就能够将问候与祝福在转瞬间送达,几乎可以免除等待的烦恼。每一个高科技成果的诞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对传统的宣战。
可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什么能够完全取代信在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因为写信和读信时那种真切的感觉,是独一无二的。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
如果我藉此推断大熊猫不可能会灭绝,不知道会不会被漫天的臭鸡蛋和啤酒瓶砸死。
提笔写下了“钰儿”这两个字后,便不知该如何写了。要在这有限的篇幅内表达出自己无边的情感与心绪,的确十分考验一个人的概括能力。
1999年只剩下五分钟,大家已经排好了队,手持信封准备盖戳。
越是着急,越是感到江郎才尽。走投无路时,便只好去投靠“拿来主义”。
“I hear your voice in the night,tell me true everything's alright.Suddenly I a wake from my dream,and now I know exactly what love means.”无印良品的《I’ll let her know》的歌词,我直到现在仍然是看得晕头转向一头雾水,所幸单词还算比较简单,而且越是英语学得烂,越爱用英语来现宝,所以便飞扬跋扈地将这几行歌词照搬了上去。
写到“love”的时候,排队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不用看表就知道,2000年就要到了。
我匆匆地写完最后一个单词,笔走龙蛇般签下“Hill”这个沿用了多年的英文名,然后活动了一下几乎被冻僵的手脚,也加入到排队等候的队伍中。
天空里没有外星人和UFO飞来飞去,世界也没有发生想象中那么翻天覆地的变化,连时间也还是按部就班一秒一秒地走着,没有一点新意。2000年就这么波澜不惊地来了,多少令人有些失望。
这个时候,很多人一定都在拜会周公。但上帝应该是醒着的——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他存在——毕竟我们相隔了好几个时区。相信许多人都和我一样,希望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能够看见一个与平常不太一样的美丽新世界。
也还有人没有睡。比如像我们这些异类,又比如街边那一堆堆的小贩。吴山广场堪称是杭州的文化中心,在这里,打着文化的幌子卖与文化毫不搭界的东西的比比皆是,即使到了半夜,也还是热闹非凡,这与邻近的南山路上到处都充斥着浪漫情调的小资氛围大相庭径。
每每到了节日,生意最火爆的还得数那些卖气球的。他们人手一簇形状各异的气球。其中有一种我以前从未见过的草绿色长条状气球,居然还美其名曰“千年虫”,真是很有创意的想法。
但愿银行的系统不至于被这小玩意儿给整垮,我默默地祈祷。
歪歪斜斜的队伍不断地向前挪动,等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所谓的“世纪之交”纪念邮戳,不过是杭州市邮政局为纪念龙年而专门雕刻的一枚龙形邮戳罢了。看着信封上那只张牙舞爪的动物,龙在我脑海中的形象逐渐发生改变。
还是政治老师说得对,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一种反映。——虽然她也只是照着课本念。
那么千百年来,龙的样貌经历了千变万化,是不是也正是由于人意识反作用的结果呢?
说着说着感觉又良好起来,一不小心便离题了十万八千里。
当信封无声地落入邮筒的时候,我才发觉那竟又是一封缺少主题的邮件。
“Happy NewYear.”我只好把祝福在心中默念。我想,钰儿应该……不,不是应该,她一定能够听见!“Dear,Happy NewYear!”


第二章第16节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电话再甜美,传真再安慰,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
——江美琪《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
新千年的第一个元旦,我又是睡过去的。
第二天一早就来到学校,却发现钰儿的书包已经搁在桌子上了。教室里四顾无人,也许,她正在操场晨练吧。
放书包时发现抽屉里塞了一张贺卡。直觉告诉我,那一定是钰儿送的。
直觉是对的。光是信封上那几个入木三分的钢笔字,除了她,便极少有人能写得出来。
“最美的花,总是盛开在陡峭的山崖。最亮的星,总是高悬在凌云的灯塔。别急着说遥不可及,别急着把背包放下。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我前行的步伐。”
居然一直没有发现,钰儿还有写诗的天赋。
浅思片刻,从作业本上撕了页纸,顺着她的思路往下写:“最美的花,不会情愿插进长颈瓶。最亮的星,不会轻易落入枯水井。不向往东京,也不奢望柏林。我只要陪着你,走过春光与秋暝,走过芳华与落英。”然后,随手塞进了她的抽屉里。
很快就要期末考试了,班级上空笼罩着紧张复习的空气。我茫然,整个学期,我用心听的课屈指可数,更不消说什么课前课后预习温习了。
还是自求多福吧。
阿S的话总能给人以鼓励:“精神上的动力和考卷上的成绩往往是成正比的。”
而浔浔的话就稍稍带些打击的意味了:“恋爱中的人,智商通常都要低于平均水平。”
半个月后成绩出炉。承阿S吉言,我居然还挤进了全班的八强之列,但是钰儿,却不幸被浔浔的乌鸦嘴言中。
接下去,便开始放寒假。
赶场般地过完年,寒假也快临近尾声了。
………………
南方的寒假通常都放得很短,因为冬天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再说从程度上来讲,也远未及北方“呵气成冰”的地步。
北方就不同了,寒假长得令人眼红。
瑶瑶就读于吉林大学。听她说,她们的寒假放了两个月,但暑假却只有一个月左右。这还差不多,让我心里稍稍平衡了一些。
忘了说了,在寒假的最后几天,我和瑶瑶分手了。
2004年4月,没什么人过愚人节,电台里都不约而同地放着张国荣的老歌。屈指算来,开学到现在都已经有两个多月了。
平淡如同白开水般的生活。原来离开了瑶瑶,也并不是像先前想象的那样活不下去。距离,真的是爱情不可逾越的鸿沟和屏障。什么天荒地老,什么海誓山盟,在距离面前都是狗屁,都他妈的不堪一击。
没想到恢复了单身,我居然也随之恢复了骂人的能力。
现在的我像个冷血动物,连我自己都这么认为。或许说“麻木”,更加恰如其分。
而每当寂寞的时候,躺在寝室冰冷的床上,还是会忍不住去回想那段热血沸腾的日子。
………………
大年初十,亲戚家几乎都走遍了,总算能够从没完没了的饭局中脱出身来,过过清闲自在的生活。这一天,是西元2000年2月14日。
钰儿家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我一遍一遍地重拨,仍然没有回应。心里空荡荡的,那种感觉,从来没有过。
那是一种被掏空的感觉。
席慕容说前世的她在佛前求了五百年,佛才将她化作了一棵开花的树,长在她的他必经的路旁,洒落一地凋零的花瓣。
我想我的前世,只是一株不会开花的草,摇曳在我的你徘徊的小巷。想念你,却又找不到表达的方法。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那么钰儿,在我们的前世中,一定烙下了无数次目光交汇的痕迹。
早就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却寻不着一点食欲。烦躁不安地从卧室走到客厅,又从客厅走回卧室。很想做点什么打发打发时间,但又静不下心来,即使只是睡觉。
不知道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东西会像个什么样子。
懒懒地拔开笔帽,才发现面前竟然连张纸都没有。
过年时刚整理过房间,桌子上除了吃的还是吃的,连纸的影子都见不到。于是拉开写字台的抽屉,盼望着能有所收获。
移开一大摞贺卡,一页粉红色的信笺赫然映入眼帘。
“风经过窗外/一阵阵的唏嘘/泪不觉滑落/心中感伤不已/
我是风/你就是风里哭泣的雨/
你是雨/我就是雨后绚烂的枫林/
我是枫林/你就是林间叮咚的小溪/
你是小溪/我就是溪中自在的虾米/
虾米一直在期待/期待着那一天/那一天/你与我同行/
风又经过窗外/一阵阵的唏嘘/它哪里知道/我们从未分离/”
看着半年前自己写下却没有送出的小诗,心情难得地平静了下来。
半年就这么过去了,小睿,你还好吗?
而半年后的今天,我的钰儿,你又在哪里?
“情人节快乐,快乐情人节,一个人流连花好月圆。情人节快乐,快乐情人节,烟火的天空下起了雪。”电台也真是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在这个时候放起孟庭苇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来。伤感的旋律,伤感的歌词,让听的人也跟着伤感起来。
记得以前读到过一篇文章,忘了是哪个作家写的了,他认为一枝半开的红玫瑰,是男孩在情人节这天送给女孩的最佳礼物,而女孩则应以一盒心形的巧克力作为回赠。
那时候还天真地认为做男孩真好,就是送礼也不吃亏。
现在才知道那时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大错特错。情人节这天的玫瑰花,完全不能套用传统的价值规律去衡量。
而且,最要命的,不是买不起,而是即使买来了花也送不出去。
关于情人节,印象中,初中的语文老师也曾和我们提及过它的由来。
相传,古罗马青年基督教传教士圣瓦伦丁,冒死传播基督教义,被捕入狱,感动了老狱吏和他双目失明的女儿,得到了他们悉心照料。临刑前,圣瓦伦丁给姑娘写了封信,表明了自己对姑娘的深情。就在他被处死的那天,姑娘在他的墓前种下了一棵开红花的杏树,以寄托自己的情思。
而这一天,就是2月14日。
这么说来,2月14日,原本就应是个伤感的节日。
门铃忽然间响了起来,将我从伤感的包围圈中惊醒。
我急忙跑去把门打开,一名邮递员站在门外。虽然我早料到不可能是钰儿,可仍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
原来是封EMS特快专递的包裹单要我签收。落款处的“方钰”两个字令我激动不已。


第二章第17节 一秒都快等不及

遥远的距离,就有不安躲在心里转,今夜月亮弯弯心情有点蓝。现在就想马上见到你,就想马上抱着你,别说一天就连一秒都快等不及。等待对爱来说像酷刑,却又有神奇的魔力,它让见面再甜也都不会腻。
——徐怀钰《等不及》
接过笔,龙飞凤舞地画了个自己都认不清楚的名字后,拿上包裹单和身份证就奔了出去。
幸亏这一次只是忘记关掉收音机,过错应该不多么严重。
飙到邮局,领到一个中号的纸箱,急不可待地打开,取掉一堆泡木与海绵,终于看到了一封信、一盒德芙和一个指南针。
英语老师在讲语法时,曾三令五申不厌其烦地提醒我们,如果一样东西在上文中从未出现过,那冠词就用“a”或“an”;而如果在上文中曾有提及,那就要用“the”了。
中西方的文化,从本质上讲并不矛盾。
所以我特别更正一下,纸箱里装着的,是一封信、一盒德芙和那个指南针。
指南针的背面,双鱼的颜色已略显班驳,而“心的方向”这四个字却依旧如新,也许是阴文较不易被磨损的缘故。
钰儿向来将这个指南针当作护身符般形影不离。抚摩着这个曾经日夜伴随着她的护身符,我仿佛能够感受到钰儿残留的体温与余味。
然而现在,她的护身符,是我。
回到家中,爸爸妈妈都还没有回来。惟有收音机仍在孜孜不倦地工作着,只不过放的歌曲,变成了李玟的《过完冬季》。
“过完这个冬季,你是否一如往昔,恨不得睁开眼就能闻到夏日气息。过完这个冬季,爱你的心更加确定,写信告诉你,台北也好天气。”
仔细想想,这个冬季也的确行将过去。
走进卧室,关上门,然后小心翼翼地裁开那个天青色的信封。
两张瘦长瘦长的信纸,都被钰儿折成了小屋子的形状。如此心灵手巧的杰作,是像我这种粗人望尘莫及的。我也曾向她学习过折叠信纸的方法,无奈总不够用心,以至于难以入门。
我像个帕金森综合症患者般颤颤巍巍地抖开信纸,如获至宝地读着那些力透纸背的字。
“Dear:
十多天不见,你还好吗?过年过得开心吗?还有,想我了吗?
古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算下来,我们都已经分开好几十年了。那么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会不会已经白发苍苍?
我现在在济南,气温一直都维持在零下十几度,人都快冻成冰棍了。杭州现在怎样,不至于像济南这样冷吧?但你也不要太逞强,我知道你向来不爱多穿衣服,但是你要知道,我也同样不喜欢你咳嗽的样子。
忘了告诉你,我的老家在济南,几乎每隔两年,我们一家人都要到我爷爷家去聚一聚。临走的时候我给你打过电话,却没有人接,所以就没有能通知到你,你不会怪我吧?
在爷爷家待着挺无聊的,所以我整天都在外面逛。“济南三名胜”我都转遍了,就风景而言还是蛮不错的。我晓得你地理学得差,一定不知道“济南三名胜”是什么吧。嘿嘿,除非你肯跪下来求我,否则我绝不会告诉你是趵突泉、千佛山还有大明湖。
不过济南再怎么漂亮,感觉上还是不如杭州好。这大概是由于我的适应能力比较弱的缘故。我真的不太习惯一个人到那些地方去,去了跟没去也没什么区别。我不管啦,我要你以后再陪我来玩一次。
不要说我无理取闹哦,我也都是向你学的。你总是不按时吃饭,还振振有辞地说“没有吃饭的心情,吃了和没吃也没什么区别”,那么你认为,没有你在我身边,我会有心情去游山玩水吗?
对了,明天是个什么日子你肯定知道,可是我猜你一定不了解它的由来。
还是给你讲个故事吧,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暴君Claudius当政。当时,罗马内外战争频仍,民不聊生。为了补足兵员,将战争进行到底,Claudius下令,凡是一定年龄范围内的男子,都必须进入罗马军队,以生命为国家效劳。自此,丈夫离开妻子,青年离开恋人。于是整个罗马便被笼罩在绵长的相思之中。对此,暴君大为恼火。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竟然下令禁止国人举行结婚典礼,甚至要求已经结婚的必须毁掉婚约。
然而,暴政湮灭不了爱情。就在暴君的国都里,居住着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他就是Valentine,我们的主人公。他不忍看到一对对伴侣就这样生离死别,于是为前来请求帮助的情侣秘密地主持上帝的结婚典礼。一时间,这一令人振奋的消息在整个国度传开,更多的情侣秘密地赶来请求修士的帮助。
但是,事情很快还是被暴君知晓了,于是他再一次显示了他的残暴面目——将修士打进大牢,最终折磨致死。修士死的那一天,是2月14日,公元270年2月14日。
人们为了纪念这个敢于同暴君斗争的人,渐渐地使每年的2月14日成为一个节日。多少个世纪过去了,人们再也记不得Claudius的大名,再也记不得他的权杖与宝剑,但依然会纪念Valentine修士,因为那个日子是Valentine’sday,是情人节。
这就是为什么情人节在英语里的说法是“Valentine’sday”,而不是你自创的那个什么“Lover’sday”。虽然,我还是更喜欢你这种不够含蓄的说法。
再过几天我就要回来了,本来这些东西我是想等回来之后再亲手送给你的。但是就像月饼过了中秋节会贬值,我想巧克力也是一样。
另外,这个指南针,是我16岁生日的时候,妈妈从新加坡给我带回来的生日礼物,它与我朝夕相伴快有两年了。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放心地把它托付给你,难道仅仅是担心你找不到东南西北?看来浔浔说得也没错,我真是一个“重色轻友”的人。
就快弹尽粮绝了,我的意思是说信纸就快用完了。幸好很快就要回来了,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现在只是希望,EMS特快专递的速度真的能如它广告上所说的那么迅速。
别嫌我唠叨,搁笔前最后再警告你一句:记得按时吃饭!
想你。
Yours钰儿
2000.2.13”
难怪打她家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原来钰儿跟随着全家到济南过年去了。
也怨我一直东奔西走地赶场吃饭,整个寒假过了大半,都没安分地在家待过几天。“除非你肯跪下来求我”,看着这一行字,我不由地想:“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会跪下来,不过绝对不是为了想让你告诉我什么是‘济南三名胜’。”
可是钰儿信里说的那个情人节的由来,却和我们初中的语文老师所说的不太一样。这倒让我比较为难了。要说服自己去否定一件已相信了很多年的事情,的确不那么容易。
好在我本身就不是个立场坚定的人,做回叛徒也问题不大,反正现在也不是战争年代。
看了看表,差不多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爸爸总是习惯于神奇般地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回到家,就连情人节也不例外。当我收拾好纸箱,步出房门的时候,他竟然连晚餐都做好了。
要是以往,喊我吃饭可真得要有足够的耐心,但这回没等他催,我已经一反常态地跑去盛饭了。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火星的生物。我想,要是钰儿看到了,一定会很欣慰。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申明一点,别误以为我是个听话的乖孩子。我只是饿了,仅此而已。
毕竟我不是神。我也不是圣雄甘地。


第二章第18节 最大的骄傲

你为我苦恼,是因为看到我在苦恼,可知道我微笑,是为了你微笑。你为我煎熬,我知道我会不屈不挠,你已成为我一生中最伟大的骄傲。
——刘德华《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骄傲》
元宵节的后一天,也就是传说中月亮最圆的那天,钰儿从济南回来了。
失而复得的感觉,是很开心的。而这种开心,看起来又是很没有道理的。
就好比洗衣服时,不意从夹层口袋中摸出早以为丢失的50块钱,这种感觉,和在马路边捡到50块钱没多大差别。并且,还不存在诸如“拾金不昧”等优秀品质的困扰。然而归根结底,也没有凭空地多出些什么来。
又在滥打比方了。每回钰儿读我的文章,看着作文纸上红笔的圈圈杠杠,总是会心一笑,然后说:“这不是缺点,这是你的特点。”
钰儿没有鲁迅那般出神入化的反讽能力,所以我把她那句“特点”的评价作为是对我文章莫大的肯定。也正因为这,我的作文从高一开始,便一直不被官方看好,却在民间保有野草般旺盛的生命力。
众口难调,也不能说全是厨师的错。
和韩寒相比,我无疑是个懦弱的人。——虽然我很讨厌“懦弱”这个与褒义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词。
韩寒敢于向中国尚不完善的教育体制开炮,而我却只是不断地劝慰自己:“总是要让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等这个社会来适应自己。”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当韩寒特立独行红透大半个中国的时候,我还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高中教室里随波逐流地临摹一些所谓的“应试文体”。
再说下去,就难免会放出一些偏激的话来了。
我懦弱,于是我熟谙儒家的“中庸之道”,我也深知“露头椽子先烂”,不会傻到愿意去充当遭枪打的“出头鸟”。哪怕分明只是一泡烂狗屎,如果狗主人有权有势,我也不敢否认那就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
所以,就算教育部很诚恳地请我评论当今中国的教育制度,我也做不到像韩寒这样大放厥词,我顶多说一句:“很好,简直就是完美的艺术品。”
然后,就无语了。
搞过主持工作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场面出现尴尬或者僵局的时候,要及时地变换一个话题以盘活气氛。
我一直试图转换一个话题,但自己又一直不给自己一个转换的机会。
因为从小学开始,老师就谆谆教导我们,从一个话题的结束到另一个话题的引出之间,要有一个过渡的句子或段落。
写了许多年公式化的作文,习惯成自然,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我的确是一个懦弱的人,即使国际象棋是我的强项,在杭州市中学生国际象棋团体赛的邀请函发到学校之际,也全靠钰儿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才把我拖到了校团委办公室的报名点去。
——从未见过如此牵强蹩脚的过渡句,胃酸一阵阵地上涌。幸好还没吃晚饭,午饭估计也消化得差不多了,否则多半又要浪费一顿饭钱。
不过说到那次国际象棋比赛,里面还真有钰儿的一半功劳。
记不得是哪天报的名了,但学校里的选拔赛,竟巧合地同她的生日撞了车。
若非钰儿说她最想得到的生日礼物是我能够跻身三甲以代表学校出赛,我那天就一定不会置她的生日于不顾而去参加选拔。就算是去参赛,也一定不会发挥得如此神勇。
好在不辱使命,第二名的成绩不算太好,却也不算太令人失望。
半个多月后,市团体赛在浙大附中的学生食堂内拉开战幕。
真是个特别的战场,让人有种来吃聚餐的错觉。老魏和小蓝的表情颇为古怪。他们是我强大的队友,我们仨组成了赛前夺冠呼声极高的杭高代表队。
禁不住钰儿的一再央求,校团委的琼琼姐终于答应让她作为领队率队前往。
难怪在出发前,琼琼姐特地拍拍我的肩,话里有话地说:“吕晶,加油,不要分心哦。”
比赛在上午九点正式开始,赛制采用的是“瑞士制”。
顺便借此机会现现宝,来介绍一下什么是“瑞士制”。“瑞士制”是国际象棋比赛中常用的一种赛制,即胜得一分,和得半分,负不得分,并在每轮后按照当前积分高低排好名次,令名次相邻且未交手的选手对局,七局后(此处依据参赛人数多少而定),按总分高低排定最终名次。然后将各队参赛选手的名次数相加,得数最低的即为冠军。
比赛开始前,各队的领队上台为选手的首轮对局抽签。别的学校的领队都是由老师担任,甚至还有两鬓斑白的爷爷辈的人物,钰儿站在他们中间,就像是“鸡立鹤群”,倒越发凸显出杭高的与众不同来。
两局战罢,大家都无一例外地灰头土脸。我和小蓝各积半分,老魏的处境稍好一些,还胜了一场,拿下一分,总算是在上午还有开张。
吃午饭的时候,我们空前的沉默。看得出来,老魏还在为第一局时那步莫名其妙的昏招而懊悔不已,小蓝则对刚结束的那盘胜券在握却意外被对手逼和的棋而耿耿于怀。
“来,振作一点,还有下午和明天呢!”钰儿沉思了一阵,出人意料地伸出手来。我们都楞了楞,然后一个一个地把手掌叠了上去。必胜的信念在手心手背中传递,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是一个整体。
下午的比赛顺风顺水,也许是受了钰儿的鼓舞,我几乎没费什么劲就连砍两分,老魏和小蓝也不甘示弱,捷报频传。吃晚饭的时候,大家的兴致又高涨了起来。
“第二盘真爽,我把那个人的子都抽光了,还变出了三个‘后’,”小蓝将积了一上午的郁闷一扫而尽,显得较为激动,“要是这样再下和的话,我就干脆去跳楼算了。”
“羡慕啊,我就比较晦气了,还没来得及升变,唉,一不小心就把他将死了。”老魏这小子正话反说,显然心情也很不错。
我没有说话,只是抚着钰儿的手。其实下午两名对手的实力和上午的明显不在一个等级,也可以说击败他们的不是我,而是他们有如长江之水绵绵不绝的失误。
这该归功于“瑞士制”吧。如果你战绩不佳,那么你接下去的对手也会随之一蟹不如一蟹。这个简单的道理,老魏和小蓝不会不明白吧。
但赢棋的感觉,终究是很令人兴奋的。
挟着这种兴奋的状态,我们一路势如破竹地杀到第二天下午。距暂列榜首的浙大附中的差距十分微弱。简单地说,鹿死谁手,就看这最后一轮了。
周日,多云,无风。
食堂餐桌前。
一个男人飘然而至,在我对面坐定。
高,瘦,干练,精悍,一如他胸前校徽上张扬的字——“浙大附中”。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我的名字。名字之于比赛,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符号。
出手前,我们象征性地笑了笑,也许又没有笑。笑之于比赛,也同样无关紧要。
落子如飞。
没有人能看出他下手到底有多狠,也没有人能看清我出招究竟有多快。
我们没有躲闪。因为彼此都知道,一切皆是徒劳。
此时,老魏和小蓝都结束了各自的战斗,站到我身边观战。我依稀听到一句“只有赢了才有希望”,然后钰儿把食指竖在唇前“嘘”了一下,就没有人再说话了。


第二章第19节 雾中的机场

雾中的机场,人来又人往,有人焦急等待,有人送走所爱;雾中的机场,模糊的泪光,而我只是默默离开。雾中的机场,锁不住时光,从此梦碎两端,至今无法遗忘;雾中的机场,窗外的景象,和我都是一片茫然。
——张信哲《雾中机场》
很不幸,我听到了那句话。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还远未臻此境界。
战斗在继续。心里的天平却已失衡。
只许胜不许败,连平局都是不能接受的灾难。
进攻,别无退路。
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这应该是个谁都知道的道理。可惜我明白得太迟了。
结束了。
桌子还是那张桌子。人已不在。
地上除了几只变了形的纸杯,还有一颗白色的皇后。
我们握手言和,各得半分。然而他脸上洋溢的,分明是胜利者的微笑。
杭高在最后一轮,终未创造出奇迹。
我背对众人坐在食堂后排的角落里,两眼失神地盯着铺满瓷砖的地板,像一尊佛像,一动不动。
身后传来了极轻的抽噎声。
我毕竟做不到似佛像般八风不动,于是回过头,凝视着钰儿湿红的眼睛。
“怎么哭了?”
“因为看到你伤心,我却帮不上什么忙……我……我真的很难过。”
周一升旗仪式后的例行晨会上,校长以宣读喜报的方式表扬了我们。老魏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我想他大概也和我一样,都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地过去。
四月的最后几天,钰儿拿了本同学录,成天让大家签来签去。
“嘿,急什么,离毕业还早呢!”当她最终把本本递到我的手上,我刮刮她的鼻子说。
她不加理会,仍是一本正经地杵在我面前,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我笑笑:“写哪儿?写什么?”
她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印着一个少女的半身素描像,依稀能看出几分钰儿的神韵来。她低头想了一想,然后缓缓地说:“嗯……就把你在毕业时想对我说的话写在这儿吧。”
呵,多么异想天开的想法,还没有毕业,又怎能体会临毕业时的心境。但我不再争辩,沉思了片刻,提笔写了起来:
“静静地,我注视着你,目光与美丽相遇,许久舍不得分离。
那一刻,你可曾铭记,或许是未脱稚气,不谙离别的含义。
也许吧,有那么一天,翻开尘封的回忆,有你路过的痕迹。
回忆中,那一刻的你,可爱着并且美丽,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右下角,依旧是一个大得与正文不成比例的“Hill”。
“好了。”我不等字迹晾干,便飞快地合上同学录,交还给她。
本以为她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看我写了些什么,但她竟不动声色地将它放进了书包里。难道说,她要等到两年后我们毕业的那天再打开?或许到了那天,我们还可以肩并肩坐在夏日的树荫下,翻阅这岁月的见证,怀念那流逝的过往。
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都只是海市蜃楼般美好的幻想。
又一个七天长假到来的时候,钰儿去了北方。和上回一样,这次又是不辞而别,如果不是那天清晨浔浔从机场打来的这个电话。
“钰儿要去北京了,你不来送她吗?”
“去北京?我不知道啊。她去北京干什么?去度假么?”
“度你个头啊,是去北京念高中。”浔浔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依稀带上点哭腔了,“你到底来不来啊,飞机一起飞,你就见不到她了。”
电话挂断了。我冲出家门的速度足以令罗拉自愧不如。
坐上出租车时忽然想起房门没有关,但大脑里此时已是一片混沌,好像关不关门对我而言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穿出闹市区,出租车的速度明显快了不少。
再快也无法达到我理想中的速度。除非下一秒钟,车就能停在钰儿的面前。
二十多分钟后,我终于狂奔进了机场的候机大厅。
人潮拥挤,可是浔浔那一头栗色的直发依然醒目。我看到她挥手的姿势,顺着她挥手的方向,我看到了那个曾经拥有过的静谧的背影。
我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歇斯底里地呼喊着她的名字。而钰儿却只是朝前走,头也不回地朝前走,仿佛丝毫未曾察觉身后震耳欲聋的呼唤。
要不是安检口有重兵把守,我早就破关而入了。
浔浔伏在我肩上失声哭泣。我想,哭泣的应该是我才对。我和钰儿的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没有一次目光的交汇,即使连一个远远的回眸和浅浅的微笑,她也没有留下。
但是,我终于还是没有哭。
走出机场,浔浔塞给我一封信,一句话也没说,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信封上的字迹,又将思绪导到了刚开学时她粗心遗忘在台阶上的那本《飞狐外传》。要是当初的我没有捡起那本书,是不是就不会有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也便没有了今日别离的痛苦。——假设,毫无意义的假设,没有人会知道。
信纸依旧是叠成了小屋子的形状。我野蛮地把屋子拆散,里面却仅有寥寥数语。
“Dear: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无论你还愿不愿意,请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地称呼你。
家里人一直想让我以后到北京上大学,又正逢父母的工作发生了调动,于是就花钱为我买了个北京户口,让我到那里去念高中,全家也都一起搬过去了。因为谁都明白,在北京考本地的大学,比起从浙江考过去要容易得多。
我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一定会很不习惯、很不适应,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这也许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缘”吧。当它到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回避;那么,在它即将离去的时候,我们也要学会直面,不是吗?
所以,忘了我吧,就当我们从来都只是一对普通朋友,很普通的——朋友。
再见了,Dear,如果我们还有缘,那么若干年后,上天一定会让我们在某个巷道的转角相遇。盼望着到那时,还能看到你如同阳光般灿烂的微笑。
再见了,Dear!
Yours钰儿
2000.4.30”
结束了,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我怔在原地,就像是个迷途的孩子,找寻不到回家的路。
又想起了《罗拉快跑》。如果能给我一个像罗拉一样重新起跑的机会,也许最终的结局就不一定会是这个样子。人总是习惯将未知的事物想象得很美好,我也不例外。
人生处处充满了偶然性,我知道。但残酷的是,命运却从来不给我们一丝回头的余地。
手上的信纸不知何时,已经悄然湿了一片……


第二章第20节 我会永远记得

不管值不值得,我会永远记得。我还是想在这里多留一刻,回味你的一切,不怕陷得多深。可以爱你真好,可以想你真好,可不可以到老,从来没人知道,其实也不重要。
——蔡健雅《可以爱你真好》
整个五月如同梦游,六月也一样,甚至于面对长长两个月的暑假,我也无所适从。
此时竟再无法想起那段不算短的炎热的日子里究竟发生过一些什么,就像是一节回忆,被锁进了一个幽闭的石室。我能够找到石室的方向,我也能够摸到门的位置,却仍不得不被无情地挡在门外——因为我没有钥匙。
以为这种灰暗的日子还会持续很长时间,可是当又一个新学期开学之时,随着一批学弟学妹的入校,我开始试着复苏自己冰封的心,去适应离开她的日子。
即使是冬眠的动物,睡了那么久,也应该醒来了吧。
“离开我,你会不会好一点;离开你,什么都难一点……”学校的点歌台又趁着午休时间为少部分人乱送祝福,全然不顾搅扰了大多数人的清秋大梦。
穿出那一排沙哑的喇叭所组成的封锁线,我钻进了古色古香的图书馆里。
图书馆的环境不错,僻静幽深,冬暖夏凉,尤其是隔音效果更是无与伦比,以致于很多人都爱把这里当作自习教室。
从上个学期开始,我和阿S就一直是这里的常客。并且我们连坐的位置几乎都是一成不变。他喜欢坐在靠近书架的那一排,理由是换书比较方便,不必来回奔波;我则偏爱于临窗的位置,午后的阳光可以毫不费力地透过树叶的缝隙柔和地洒在身上,挺有种美妙恬适的感觉。
而今天那个位置上居然放了个加菲猫图案的包。白痴都知道,这是占位置的一种方式。
我连忙掏出一支水笔,扔在了那个位置的邻座上,也算是给自己占了个座。
借了本杂志出来,一目十行心不在焉地翻阅。其实坐在这里也不错,多少能嗅到几缕暖暖日光的味道。呵,我真的是一个太容易满足的人。
换了三本杂志后觉得有点口渴,于是下楼去买了杯可乐。
端着可乐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边上那只加菲猫的主人终于现身了。
一个很面熟的女孩像是刚从包里蹦出来的一样。所谓面熟,就是说我以前曾见到过她。
但是我却怎么也记不得那是在一个怎样的场合了,或许仅仅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次擦身而过。可无论如何,那看似不经意的一眼,对我来说必定无异于“惊鸿一瞥”。否则,我又哪里会有什么“面熟”的感觉。
这么想着,眼睛也就不由自主地多朝她的方向瞄了几眼。
她左手支着腮,很专注地看着一本破旧的小说,并不时发出一串脆脆的笑声。
之所以我会如此肯定地判断那是一本小说而不是诸如《英语单词速记》之类的教辅书,是因为我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变态到背单词背到出神乃至笑出声来。
懒洋洋的午后,竟又变得燥热起来。
无端的躁动,有一种上前搭讪的冲动和欲望。
冲动归冲动,欲望归欲望,真要上前搭讪,我还是缺乏先开腔的胆量。
一阵发呆,说得好听点是思考。耳边又响起了阿S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虽然我并不急着“爆发”,但再怎么说,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走向“灭亡”。
目光朝四下扫了一圈,最终落到了手中的半杯可乐上。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美女套不着流氓。
如果仅从价值比例来考虑,那么这半杯可乐简直就是死有余辜死不足惜。当然,我还不至于脑壳长包地说这是由于美女价值比可乐高的缘故,毕竟我还不想被那些狂热的女权主义者们给扣上一个“视女性为商品”的罪名,从而不幸沦为女性公敌以致万劫不复。
这年头,连夸奖个人都不那么容易,起码也要“三思而后行”。
那就更甭提我还蠢蠢欲动想入非非地考虑着做其它一些事情了。
我端起纸杯,又抿了一小口,接着将剩下的大半杯可乐看似无意地移到了她的肘旁,然后一边强装镇定地翻着杂志,一边悄悄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在《现代汉语辞典》里的解释是“形容女子美好”,而不是我一直理解的“形容女子苗条”,然而殊途同归,在她身上竟能兼收并蓄以上两种不同的见解,足显华夏文化的博大精深。
子曰:“食色性也。”我无从考证孔老夫子说这句话时是不是也正值年少轻狂,但是异性相吸,确是一条经过了千百年考验仍雷打不动屹立不倒的自然规律。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既然是规律,就要自觉地去遵守。
绞尽脑汁地引经据典,只是为了多找些后台来为自己撑腰,以表明我所做的一切,并不有悖于一个君子的行为标准。君子好色而不淫。以此推断,我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君子。
她看书的神情特别投入,比聚精会神和全神贯注更甚,因此那个左手托腮的pose她保持了几乎有半个钟头。就在我即将失去耐心的那一刻,她也许是看完了那本书,准备侧身去拿包,一直支着的左肘不偏不倚,一下子碰翻了那杯我精心摆放的可乐。
“啊!”我们一起叫出声来。
麻痹大意着实害人不浅,只因走神而晚起跳了半秒钟,裤管上便不幸溅满了星星点点。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一样,念经似的一口气说了一串,然后自言自语道:“这几天真是背运,老是碰翻东西。”
不会已有哪位仁兄捷足先登地用过这个方法了吧。
看着她那张满是歉意的脸,我又有些于心不忍起来。
“你高一?”我凭着她包里一本浅绿色封面的《立体几何》而妄加判断。
“嗯,”她点点头,“你高二吧,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的。”
她说的这个,是上半年时浙江卫视邀请我和我的几位同学一起录制的一期谈话类节目。难得在电视里一展歌喉,不料却栽在了几个高音上。说起来,还真是蛮丢脸的一件事。
“呵呵,”我窘得面红耳赤,“不会吧……”
“每一次喊你在我心,每一次喊你Honey,每一次喊你我的心都痛……”她居然唱起那首我在那期节目中即兴演唱的歌曲,最过分的,她还模仿我的失误故意把“痛”字唱成破音,真是不给我留一点面子。
铁证如山,这回连赖也赖不掉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又急忙慌不择路地转移话题。
“为什么要告诉你啊?”她把头一歪,伶牙利齿地反问。
“嘿,倒好像还是我犯了错误似的。”我用余光扫视了一下洒满地的可乐,悠悠地说道。
她的脸又红起来:“要不……我赔你一杯?”
这么一来,倒弄得我不好意思了。“那倒不必,呃,你回答我三个问题吧?”
“好吧,”她爽快地答应,“但是别问我叫什么名字。反正你是学生会的风云人物,神通广大,迟早总会知道的。”
“好,不问就不问,”我奸诈地笑笑,“第一个问题,对于我接下去的两个问题,你能答应都仅用‘是’或‘不是’来回答吗?”
“可以,没问题。”她的表情很疑惑,显然是猜不透我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那,假如我下一个问题是‘今天你是否愿意和我共进晚餐’,你的答案和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一致?”我终于抛出了酝酿已久的杀手锏。
她低头想了一想,嫣然一笑:“I服了You!但今天实在不行,我要回家,明天好吗?”


第三章第21节 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一出戏,不管情节浪漫或多离奇,这主角是你。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羽•泉《彩虹》
第二天傍晚,我依旧一贯地秉承“宁可我等天下人,不可天下人等我”的信条,比约定时间提早了十五分钟来到了正校门外。
校门外车来车往,在桑塔纳的洪流中,也不乏奔驰宝马林肯红旗之类的上层贵族。
“嗨,早啊。”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
“你刚回国啊?”我佯作看表,“现在正好是美国人互道早安的时候。”
她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切,美国人很少说中文的啦。”
真没想到,她也是个能侃的主。
“去哪儿?”
“你决定好了,我无所谓的。”她把皮球踢了回来,“不过别到太正式太高层的场合去,我不习惯。”
“哈,看我的样子,像是整天出入黄龙望湖雷迪森的人么?”
虽然我说的不是文言文,一般来说并不会造成什么歧义,但我还是憋不住想要现现宝来啰嗦几句。个人认为,黄龙饭店、望湖宾馆和雷迪森广场是杭州至少是目前为止最拿得出去和最上得了台面的酒店,而其他的宾馆酒店在规模与档次上多少还是要显得逊色一些。
相信有不少杭州人的观点都与我相同,当然,我也同样相信杭州大酒店和楼外楼的老总恨不得把我剥皮去骨清蒸油炸了。
“说的也是,你就算是想到那里去说不定也会被门口的保安给拦回来。”她也有些忍俊不禁,“还早呢,我们先散散步吧。”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饭前百步走,神仙也摇头。
况且,她和我一样,也不按时吃饭。
看她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我替她拎过那只加菲猫的包,和她一起沿着凤起路向湖边走去。
七拐八拐地穿过延安路,我无意中发现我们走的这条路线,正是当年我和小睿一起走过的,只是方向正好相反。每走一步,都触动着回忆,步履也不像开始时那般轻盈了。走到断桥边上我止住脚步,几乎是以一种请求的语气说:“天都快黑了,我们还是返回吧,前面是白堤,基本上很难找到吃饭的地方。”
于是我们返回,顺着延安路朝南走。走过胜利剧院时,我不禁流连地张望了几眼。这个地方,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进去过了。
又往前走了几百米,我们走到了杭州老牌小吃店——“新丰小吃”的总店门口。
“就在这儿吧。”我们四目相接,几乎同时说道,就像在心中默数过“1,2,3”似的。
惊人的默契,我们相视一笑。
走进店门,人多得更令人惊奇,偌大的厅堂里,居然看不到一个空位。
所谓“老牌”,大约就是如此吧。即使是过了传统意义上的用餐时间,也照样有足够多的人前来捧场充门面,甚至还有不远万里赶来饥肠辘辘仍耐心等待的忠实食客,比如我们。
等了大约有五六分钟,《新闻联播》都要临近尾声的时候,总算是就近盼到了两个空位,我们也顾不得什么淑女君子的形象,把加菲猫朝椅子上一扔,将图书馆里占位置的技巧灵活地在不同场合加以应用。
学以致用,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教例。
“吃什么?”我指着墙上的价目表问她。
“你决定好了,我无所谓的。”她又采取不表态政策,回答了也跟没回答一样。
“呵呵,但我怎么知道你爱吃什么啊?”
“没关系的,伟大的哲人卢梭曾说,吃饭从某个层面上说也是一种社交方式,并不仅仅只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所以,你随便点好了。”
“卢梭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我还是看过卢梭的几本论著,虽然看不太懂,却也大致能够判断这句话杜撰的可能性要大于引用。
“嘻嘻,”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写作文时写得习惯了,总爱引用一些名言警句来加强文章的说服力,可是脑子里库存的句子往往都不适用,所以就只好自己现编了啊。”
“不过你编得还蛮像那么一回事的。”我也不知道这样的评价究竟算是批评还是表扬,没准她还会觉得我是在肯定她编造名言的水平,从而越发助长她精益求精的造假勇气。
“那当然,”她略显得意之状,“反正那些改作文的老师也不是个个都博览群书,肯定看不出什么破绽来的。”
打假,势在必行。
这种局面,责任必定是落实到双方的。量化到比例来说,老师占七成,学生占三成。
之所以要让老师负主要责任,不是因为老师比学生大,也不是因为我是学生就理所当然地帮学生说话,最关键的,在于老师是拿钱上课,而学生是花钱听课。
就好比花钱买来一盘炒饭,你大可以不把它尽数吃完;然而店家收了你的钱,却绝不可以拿夹生的饭来敷衍你或是只给你端上稀稀拉拉的半盘。
说到底,其实我心里并不觉得她在作文中自编自导几句名言糊弄糊弄那些评卷老师有什么过错,相反我还真得向她好好学习一下。也难怪她能够从千军万马中成功突围考入杭高,看来那篇中考作文一定是她笑傲群雄的法宝利器。
“并不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这可是你说的。”我两眼看天,面露一丝诡异的笑容,“那我可就真的随便点了哦,嗯……那个什么大包看起来不错,8毛一个,便宜实惠。”
“随便你啦,你决定好了,我无所谓的。”她又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你先坐下稍等片刻,我马上就来。”我边说边走到收银台,为口袋里的三军将士举行了短暂的默哀后,大点特点起来。
印象中,这是在“新丰小吃”里最奢侈的一次消费。
但是纵然是再奢侈,却仍未超出我这样的三代贫农所能够接受的范围。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这里全天候人头攒动门庭若市的原因。
当我跑了n多趟把两碗馄饨、两杯银耳、两笼小笼包、两碗鸭血汤和两碗牛肉粉丝小心翼翼地端到餐桌上时,她的一句话差点没让我吐血三升:“我就知道看你娇生惯养的样儿,一定不敢冒险去吃大包,会被噎着的。”
MyGod!天晓得是谁怕谁被噎着!
不过她后面的话还是颇令我欣慰:“不要再买了吧,真的很浪费,我吃不下那么多的。”
“喂,这里是两个人的份额哎,不是全给你一个人的,你把我当空气啊!”
“急什么,好像谁要跟你抢似的,我还发愁吃不完我自己的一份呢。”
“没事,慢慢吃,”我使劲拍了拍胸,颇有点大男子主义,“吃不完怕什么,有我呢。”
“别把自己吹得那么万能,弄得自己是超人一样。”
“不是我在吹啦,是因为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天为什么这么黑,因为有头牛在飞;牛为什么会飞,因为我在下面吹。”
“呵呵,”她强忍着笑,咽下了嘴里的汤,“那个名人明明就是你嘛。”
“管它呢,怎么说也算是个名人了。”
“名人怎么了,名人也分三六九等的,有流芳百世的名人,也有遗臭万年的‘名人’。”
“就是,我不正是前者中的典范嘛。好啦,快吃饭啦。”我挥挥手,把她的话挡了回去。


第三章第22节 剧情就有新的方向

是怎样世界变得不太一样,好像是换了包装,是不是因为有你一出场,剧情就有新的方向。Hey!Hey!Hey!就这样一切再也不太一样。
——莫文蔚《Comeoncomeon光速飞翔》
别看她平时能说会道,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之势,但一拿起筷子,她就表现得特别文静,几乎不怎么讲话。这样一来,倒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先开口了。
忽然想起,今天早上阿S交给我一份“杭高学生团员花名册”,让我帮忙在晚上回家以后输到Excel里去,我习惯性地摸了摸裤子后袋,以确定它还放在那里。
事实上,杭高的学生,基本上在初中时就都已经入了团了,所以这份名单,和“杭高学生花名册”也相差无几。
想到了这个关节,我不禁拿出那张皱巴巴的纸,放到桌子的下沿浏览起来。
而这种浏览,多少还是带有点目的性的。
首先,今天吃午饭时我无意中瞥见她从2班的教室里走出来,那寻找的范围就应该重点放在高一2班。
另外,昨天放学时我还恰巧听到她的同学喊她的名字,只可惜距离太远,听不太清楚,隐约觉得像是在喊“杨钰莹”。
仓促地扫了一遍2班的一堆名字,姓杨的倒是有两个,可惜全是男的。也许是我听错了吧。不过话说回来,她和杨钰莹还真有几分相似,而且她的脸看上去更加有立体感一些。
但她应该是2班的没错,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还是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把2班女生的名字又重新逐行扫描了一遍。
还是找不到姓杨的女生,我略感失望。就在这时,一个很琼瑶化的名字从眼前闪过。
“梁亦芸。”我小声地念出声来。
“干嘛?”她放下筷子,抬起头,眼睛里写满了问号,但很快便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你怎么会知道我名字的?是不是趁我刚才走开时,偷看我书上的签名了?”
“天地良心啊!”我叫屈不迭,同时又无比钦佩她登峰造极的听力,“你的书上哪里看得到一个中文名啊,你和我一样的崇洋媚外,签的都是英文名。”
“哈,不打自招了吧。”她得意地拨着指甲,“坦白从宽,你是怎么知道的?”
“猜的,”我扬了扬手里的纸,“真是猜的,不骗你。”
“猜的?怎么可能?”她看着名单上一长串的名字,“那么多名字,你怎么不去猜别的?偏偏猜中这一个?”
“因为我觉得……一个女孩子,理应是人如其名才对。”
“但是,字典上说,‘芸’是一种柔弱的草本植物,你认为我是这样的吗?”
“别误会,我怎么会这么想。”我停了几秒,让她先自我陶醉一番,然后话锋一转,“我只是觉得,你总爱引用名人的话,这不正是‘人云亦云’嘛。”
“你——”她一时语塞,面部表情相当复杂,就像是刚遭遇了一次意外,“我还是头一次听说用这种方式来诠释我的名字。”
但复杂的表情很快消失不见,她喝了口银耳汤,润了润嗓子:“佩服佩服,到底是老江湖啊,猜功果然了得。而且你也是一样的人如其名,吕晶吕晶,离得道成精的日子也不远了。”
我试着鬼魅般干笑了几声,心里的喜悦丝毫不亚于中到了头彩。我甚至在心里暗自盘算,要是真能把这运气转移到足彩上,没准我早成百万富翁了。
我搁下筷子,兀自回味着这个文艺气息浓重的名字,偶尔还抬头看她一眼。
“呃,饱饱。”亦芸作出一副吃饱了撑着的样子,模仿电视里苗翠花的口气俏皮地说。
“呵,还剩那么多呢,不要浪费嘛。”
“好饱哦,吃不下了。”她无奈地笑笑。
其实情况比想象中的要好一些,除了牛肉粉丝和小笼包没怎么动以外,别的东西都已经围剿得差不多了。
不过“新丰小吃”的小笼包还是挺出名的,无论做工还是滋味,比起那些无名小店来都出色得多,就是和杭州百年名店“知味观”里的招牌小笼相比也不遑多让。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这一代人从小便被无意识地反复接受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教育熏陶,自然而然地熟知浪费总是不对的,浪费好东西就更加不对。
“没关系没关系,一会儿看我来消灭它们。”
“可是你那么瘦,看起来不像是很能吃的人啊。而且,你的进度比我还慢。”她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卖火柴的小女孩。
“谁说我瘦了,我有足足120斤呢。”我把T恤向下拉得稍微平整了一些,企图显现出几块腹肌错落有致的形状,却不小心印出了两排肋骨棱角分明的轮廓来。
“呵呵,重也只是重了一副骨架而已。”亦芸的眼神又发生了变化,这回愈加轻蔑,像是在看卖女孩的小火柴。
“胡说八道。”我脱口而出,但心里又不知道除了骨架,身上还有什么部位的分量对于整体来说举足轻重。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她把小笼往我面前一推,“加油哦,看你的了。”
风卷残云,费了三牛半虎之力——也就是说没怎么费力,桌上已是一片狼藉了。我抹抹嘴,拍拍肚子,也学着她的语气说:“呃,饱饱。”
“哎,有些人的消化吸收能力真的很弱哎,”她若有所思的摇着头,脸上的神态就像是位老中医在给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把脉,“浪费啊,不吃浪费,吃了更浪费。”
我装作没听懂的样子,不住地点头,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吃了跟没吃一样,吃的东西都不晓得跑哪里去了,你说浪费不浪费。”
“浪费,太浪费了!”我也陪着她故弄玄虚,虽然我清楚她所指的正是我自己,“你说这种人活着岂不是白白浪费国家粮食么!”
“就是啊,”她乐呵呵地看着我,“那你说,如果我们万一哪天遇到了这样的人,应该怎么办呢?是狠狠地打他几拳,还是上前踹他一脚呢?”
“嗯,难得才能遇到一次,你这些方法都不怎么解气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多请他吃几顿饭,撑死他!”
“去你的,”她扬起捏紧的拳头,佯装打我的样子,“照你这么说,是不是还要把口袋里面罪恶的金钱全部都交给他,好让他开心而死啦。”
“对哦,这也是个好主意。”我一扭头,发现身旁似乎已有人对我们这张桌子觊觎已久了,于是识趣地提起亦芸的包,缓缓站起身,“走吧,杭州的夜景总体来说还是蛮漂亮的。”
走到车站,她拿出20块钱塞进我的口袋。我对这极煞风景的举动颇感意外,毫无准备之下,不由地楞了一楞,随后转手放进那只加菲猫里。
“你还是拿着吧,”看到电车从远处的路口转出来,亦芸接过包,背在身上,“这是我们第一次出来吃饭,还是AA制好一点,让你请有些不太合适。”她又露出一个琼瑶小说里女主角标志性的笑容,“这样吧,下次出来吃饭的时候再让你请客,好不好嘛?”
“好。”我赞成地点点头,“不过我只同意你的后半句话——下次出来吃饭还是我请客。”
“嘿嘿,”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先上车了,那就……谢谢你的招待啦,明天见。”
“嗯。”我摆了摆手掌,尚未来得及说“再见”,她迅速地将攥在手中的钱塞进我的领口里,然后飞快地奔上电车。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她却已经站在车上,隔着玻璃冲我微笑了。
电车开远了。我掏出蜷在领口里的那张纸币。暖暖的温度,不知道是亦芸留下的还是我的。想到了她说的还有下一次,我竟情不自禁地对着钞票正面的毛主席笑了起来。


第三章第23节 终于给我一个你

爱情,原来真可以相信,不然为什么会遇见你,所有的崎岖,原来都是必须,幸福必经的途径。喔,天原来还是不忍心,终于给我一个你,否则我的生命有什么能珍惜,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
——许茹芸&苏永康《恒星》
回到家就忙不迭地打开电脑输名单,整整花去了我两个小时的宝贵时间,末了还生怕打错字而反复校对了好几遍。该死的阿S,当了个学生会主席没别的长进,就只知道派给我做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第二天早自习时把软盘交还给阿S,正寻思着再用一个什么理由约亦芸出来吃饭,不料阿S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嘴角挂着一丝神秘的笑:“贤弟这么快又另结新欢啦?眼光不错嘛,要知道,她可是未来的校花级人物哦。”
不知道昨天是怎么会被阿S看到的,也不知道阿S眼里所看到的是怎样的一幅画面,我仔细地想了又想,幸而昨晚似乎也没有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举动来。
然而阿S的话,却让我无端地想起钰儿来。
之所以说“无端”,是因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去想她,虽然我并不否认我是刻意地去回避,但是毕竟在此之前,我真的以为我终于已经可以把她忘记。
或者说,我认为自己已经可以把她从心头放下。
那段日子,浔浔也不止一次地劝我,每一次的内容都大同小异,什么“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啦,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啦……每一次都听得我不忍反驳她的观点,但又不情愿单单为了排遣内心的寂寞,而随随便便地去换一棵树或折一株草。
此后的一连几天,连梦里也全是钰儿的身影,就像是央视的连续剧,一集又一集的没完没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当真蕴涵了极其丰富的科学道理。
原来,我从不曾忘记任何过去。只是我一直都高估了自己的豁达,而低估了自己的记性。
有很多事情,有很多东西,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那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让你想起罢了。在引子里面我就曾经这样说过,再说一遍,无非是觉得唯有这句话才最能够代表我此时的想法。
忘记就等于背叛。想到这里,一股负罪感油然而生——因为我对亦芸的动心。
国庆那天清晨,我和浔浔又去爬了一趟北高峰。少了一个人的感觉,让我们几乎都没有了玩的兴致,倒好像是在参加一个带有纪念性质的活动。
仿佛有种清明扫墓时的味道。
我的想法常常令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站在山顶,迎风向山脚望去,那一片郁郁葱葱的青绿,也隐隐有了些枯黄的征兆。
如果说,扫墓是为了祭奠已故的人,那么,在一年后的同一天,我又重新站在北高峰上,便是专为祭奠那段随风而逝的感情。
浔浔的泪无声地滑落,我想,我们都是一样,都盼望着能在这里重温那昔日的单纯与快乐。“我坐在这里看着时间溜过,我的心会不会在这里停泊。站在这里会不会立地成佛,躺在这里会否夜长梦多……”浔浔时快一拍时慢一拍地唱着,伤感的声音也终于成功地影响了我的情绪。
印象中,钰儿最爱听的就是林忆莲的歌。也许是爱屋及乌的缘故,我直到现在,依然觉得林忆莲的歌在华语乐坛都堪称是不可多得的经典。
可就算是林忆莲,也从没有把这首《我坐在这里》唱得如此悲戚过。
我们终于没有勇气再朝着灵峰的方向迈出一步,姑且归罪于那闷热的天气。我和浔浔沿着来时的路向回走了一截,然后抄小路翻进了灵隐寺。
当然又是逃票。在这方面浔浔要比我老道得多。
在大雄宝殿前看到了几个和尚,这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一座历史悠久香火连绵的寺庙里要是见不到几个出家人,那才叫不正常呢。
“知道‘和尚’用英文怎么说吗?”我见浔浔心情低沉,有意拿电视上学来的东西逗她开心一下。——虽然我的心情也不是艳阳高照春光明媚。
“不知道。”她摇摇头,“应该是还没有学过的生词吧。”
“书后的单词你快把高三的都背完了,连你这样的高手都不知道,当然是生词啦。”
“那你知道怎么说吗?”
“嗯,其实这个单词很简单,我只用给你讲一遍,保证你一辈子都忘不掉。”
“哦?真有那么神?那你倒说说看,说说看。”她面露怀疑的神色,好奇地催道。
“呵呵,成天在山里走来走去的不外乎两类,长尾巴的是猴子,不长尾巴的是和尚。”看她还没有明白过来,我顿了顿,接着说道,“猴子是Monkey,这谁都知道。和尚比猴子只少了条尾巴,那就把Monkey的尾巴割掉就可以了,所以,和尚就是Monk。你说,这样的记法,是不是一辈子都忘不掉啊?”
浔浔被逗乐了,但我的笑容却僵在了半空。因为我忽然想到这是从吴宗宪的节目里学来的,而且我也能清楚地记起看完了那期节目后,我发疯似的骑车穿梭在杭城冰冷街头的情形。
我们买票进入了大雄宝殿——自从大雄宝殿实行了独立收费制度以后,我就再没有走进去过,其实就是在本来不收费的年代,我也懒得往这里跑,殿内烟雾燎绕的场面使人感到无比压抑——这对于我们两个并非善男信女的少年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事。
所谓的烧香拜佛求签问卜,都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罢了。
这也没有什么错。郁闷的时候,偶尔自欺欺人一把,自我安慰一番,也不失为是一种调节心情的好手段。
香客不多,四下环视,也只看得到稀稀拉拉的几个。大概是我们来得太早了吧,大殿的门也才开不久。这样也好,好歹我们也是今年国庆节的第一批访客了。
一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僧人从后殿踱了出来,我判断人年龄的本领很差,所以我不敢贸然地将“老僧”这个称号用在他的身上。
不过凭感觉,我相信以他的修为,应该可以为我指点一二,于是大踏步地朝他走去。
“大师,早上好。”我在他身前站定,双手合十,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
“施主不必多礼。”他的声音绵长浑厚,向我点了点头,算是回礼。
“大师,能请教您一件事吗?”我回头看了看站在身后的浔浔,欲言又止,“也不一定是一件事,可能是很多件事。”
“施主请讲。贫僧若能为施主解惑,当属贫僧的荣幸。请教二字却不敢当。”
“大师过谦了。”我再次打量起面前的这位僧人来,双目内陷,颧骨外凸,目光所至,尽是饱经风霜的沧桑。他眼中的那种父辈的慈祥和蔼令我打消了所有疑虑,终将数月来积聚的烦恼与困惑全数倾吐了出来。
那僧人听完,随手拿起放在身边的一杯水,用手指沾起一滴,又故意抖落,让它滴入杯中。然后把杯子递给我说:“你也来试一试。”
虽不明白他要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但还是依样画葫芦地照做了一遍。
他微微地笑了一笑:“能把你刚才滴落的那一滴水再找出来吗?”
我明知这是徒劳,仍又试了几次,思忖良久,慢慢地摇着头,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失落的神色。
“其实,施主又何必在意沾在指尖上的水是不是你原来的那一滴呢。一滴水落下去,只需要再伸伸手,就定会又有一滴被沾起。落下去的那滴水并不属于你,留恋也是枉然,反不如珍惜现在手上的那一滴水来得重要与实际。”他朗声笑着,顾自向大殿中厅走去,留下我若有所悟地怔在角落,“施主悟性过人,必能参透个中症结所在。”


第三章第24节 你会看见幸福的所在

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要你相信我的爱只肯为你勇敢,你会看见幸福的所在。
——F4《流星雨》
“落下去的那滴水并不属于你,留恋也是枉然,反不如珍惜现在手上的那一滴水来得重要与实际。”僧人的话反复萦绕在我耳边,几天几夜都挥之不去。
而每天子夜时分以钰儿为主角的“连续剧”也与此同时宣告剧终。
我开始试着抛开一切顾忌,频繁地约亦芸出去,散步、打球、玩耍、吃饭,几乎说得上形影不离。图书馆、篮球场、林荫道上随处可见我们出双入对的身影,KTV、电影院、快餐店里遍地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足迹。
2000年就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尽头。
在元旦前的一个周五,学校破天荒地放了高一和高二两个年级的学生半天假,说是以每两个联谊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搞点庆祝节日的活动。
我们班的联谊班级,恰恰是高一2班,也就是亦芸所在的那个2班。
其实不应该用“恰恰”这个词的,因为这并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高一和高二的班级相互联谊,这个主意本身就是我和阿S共同想出来的,更何况,那一次确定联谊班级的抽签,也是由阿S一手操办。
朝中有人好办事,这真是句至理名言。
节日的热闹场面在那个下午就尽显无遗:有些班级自娱自乐地开展联欢会,有些班级集体观赏好莱坞大片,有些班级出去游山玩水,还有些班级踢起了联谊足球赛……
我们的活动不如别的班级那样看似丰富多彩,但是相对于他们,我们就比较务实了。所谓“务实”,就是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从根本上为群众们解决一点生活上的问题。——做班长时间长了,连讲话都会不自觉地带点领导的官气。经两个班的班委简短商议,最后一致决定到学校对面的韩国烧烤店去吃自助餐。
众人落座后,两位班主任象征性地敬了大家一杯酒以后,便轮到两个班的班长出马了。
而班长的敬酒就务实得多,并不像班主任那样轻松。之所以这一次的务实两个字上没有打引号,是因为我们要被迫一个一个的打车轮战,想要借用班主任“以一敬百”的那一套是绝无可能。
为了将吸收的酒精量降到最低点,我和她商定——我敬她们班,她敬我们班。
我不知道那位班长的名字,其实就算那时知道,现在也早已经记不得了。但我用了“她”这个字,至少说明我还能记得她的性别。
满满几杯啤酒下肚,她已略显不支。我们班的同学不愧有学长学姐的风范,不再为难她,往往是将自己的一杯一饮而尽,而让她“随意”。
这倒让我担心他们会将矛头统一起来对准我。
做女人挺好。这句话在广告上看过听过无数遍,今天方才觉得它确有道理。
而我就没有这么走运了。高一的学弟学妹们远比我想象中的厉害。名义上说是他们来帮我倒酒,实则却是细水长流地将一杯酒倒得满到不能再满为止,丝毫不容我耍滑半分。
大半圈下来,我居然还是巍然不倒,连我自己都感到惊奇。
走到亦芸面前的时候,众人静了几秒,忽地就跟炸开锅似的起哄开来。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叫嚷声此起彼伏,混乱中连我的纸杯都被人给夺走了。
“来来来,你们各干一瓶。”不知哪个混帐东西早已把两瓶啤酒打开,摆在我们身前。
我毫不迟疑地将我面前的一瓶举起,和亦芸手里的酒瓶夸张地碰了一碰,然后按住她的手,用唇形拼出几个字:“你喝得慢一点。”
我几乎是倒水一般将自己的一整瓶啤酒迅速解决,然后准备去“英雄救美”。
可是她周围那帮古灵精怪的同学却步步紧逼不依不饶:“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
亦芸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一样,也把手一扬,将一瓶酒瞬间灌了下去。
速度之快,匪夷所思,居然令我找不到出手制止的间隙。
她红着脸坐下,全场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儿,竟有不少人自发地为她鼓掌,有些酒精轻微中毒的甚至还叫起好来。
我继续一路走一路敬,好不容易打发完最后一个男生,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就坐。
胃里不像最初预计的那样翻江倒海,只是头有点晕乎。老爸常说酒量也是可以遗传的,现在看来也并非没有一点科学道理。
我抬头瞄了亦芸一眼,她坐在不远处饮酒夹菜、谈笑风生,看来也与常人无异。不知道她的父亲是不是也把“海量”遗传给了她。
酒足饭饱之后,我们的庆祝活动就基本宣告结束了。
大家浩浩荡荡地走回学校,然后原地解散。
我从车库里推车出来,慢慢地走到2班的教室门口,对正在收拾书包的亦芸喊道:“嗨,走吧,我送你到车站。”
“你先走吧,我今天不坐公交车。”她有气无力地说,也许是腹内翻腾的缘故,“我前两天刚买了辆自行车……”声音越来越轻,后面便听不清她究竟说了些什么。
“哦,”我也觉得脑壳愈发涨得难受,“那我先走了,再见。”
出校门向右拐,疾行了约六七分钟,被一个红灯阻在了“杭百”门口。一阵冷风掠过,冻得上下两排牙齿“咯咯”直打架,脑子也清醒了几分,于是也顾不上多想,掉转车头便朝学校方向原路返回。
逆向行驶、骑快车道、乱闯红灯、酒后驾驶,要是被交警叔叔拦到,就算是有三辆“捷安特”也难免要一并给扣留下来。
又回到2班的教室门口,还差一个小时就是第二天了,里面的灯还亮着。几个女生走了出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其中的一个就抢先说:“你找梁亦芸吧?她到车库拿车去了。”
来到车库出口,正好迎面遇上推车出来的亦芸,她颇感讶异:“咦,怎么又回来了?”
“因为……因为,不放心你啊。”
她红着脸,就像是刚才猛灌了一瓶啤酒后的情状。
我们沿着西湖绕行了半圈。夜游西湖的感觉是很美妙的,况且身边还有红颜相伴。若不是时间实在过得太快,一不小心便到了子夜时分,我真想陪着她把另半圈也一起转完。
绕了几个弯,拐到了环城西路,一路上尽遭遇红灯,我自嘲“人晦气起来挡也挡不住”,亦芸却三句不离名言,搬出了牛顿的“惯性定律”来做解释。
在连续吃到了第四个红灯的时候,亦芸冲我眨了眨眼,我还没回过神来,她已经一马当先地冲出线去。
我急忙紧踏几脚,追了上去,挡在车来的方向。反正刚才也闯过一次红灯,闯一次是闯,闯两次还是闯。倒是市区的车流量,让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冷汗。
到了小区的大门口,我们停下车,默默的站着,连手都不晓得该往哪里放。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吕晶送你情。”我借酒壮胆,拉着她的手打趣说,“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表示,嗯,吻别一下?”
“盖茨说,Nodoorandnowindows!”她轻轻巧巧地挣开,目光却始终不敢与我交汇。
“快看,流星!”我指了指天上,企图引开她的目光,来掩饰自己的窘相。
“笨蛋,那是飞机啦,”她屈起食指和中指,敲了敲我的头,“不过,明年有一次流星雨,听说会很壮观,气象台说,如果没什么意外,在杭州就能够观察到全过程哦。”
亦芸所说的那次流星雨,就是发生于2001年11月的那场举世闻名的狮子座流星雨。


第三章第25节 终于勇敢说爱你

我的世界,变得奇妙更难以言喻,还以为,是从天而降的梦境。直到确定,手的温度来自你心里,这一刻,我终于勇敢说爱你。
——蔡依林《说爱你》
“要是气象台的预报没有骗人的话,嗯……”我猛抬头盯了她许久,然后徐徐地仰起头,看着星空中蔚为壮观的“冬季三角形”,右手往她左肩重重一拍,“我会陪你一起看。”
“哎哟——”看来我这一下“开碑手”着实拍得不轻,亦芸硬生生地将后半个“哟”字咽了下去,“先别应承得那么快,还有将近一年呢,到那时候你说不定早忘了。”
“开玩笑!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我把左手小指伸到她的面前,“来,我们拉勾,如果明年我不陪你去看的话,叫我下辈子给你做牛做马。”
“唏,真没诚意,”她揉着肩头,“不要尽说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是无神论者。”
“好吧,”我低头作思考状,然后开始乱说一气,“要是明年我不陪你去看,就……任凭你处置好啦!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们用力地勾了勾指头,“呵呵,我可不敢把你怎么样,”亦芸笑着说:“如果到那时你胆敢食言的话,你就在操场上学三声狗叫。”
“不仅要学狗叫,我还要在操场上来回爬三圈呢。”我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加码。
一道亮光在眼前一闪,只见一辆奥迪A8从小区里肆无忌惮地疾驰而出,我揽住亦芸的肩膀,纵身向路边跳开。
“现在开车的真是越来越嚣张了,我倒想看看他到底敢不敢撞我。”亦芸忿忿不平地说。
“算啦,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们虽已站在路边,但我的手却仍然没有放开的意思。
“哼,下次别再给我碰见,否则的话,非得把他的车撞得跟变形金刚一样不可!”
我们又并排站了一会儿,夜风一阵阵地袭来,吹得我们都颤抖不止。以前只听说过醋能解酒,没想到被寒风激上一激,也会有相似的效果。
我松开了环着她的手,依依不舍地说:“回去吧,外面太冷了,别感冒了。”
“嗯,”她点点头,竟不再回避我灼热的目光,“快要到一点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接下来,便没有什么传奇浪漫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虽然我心里是极其盼望着的。
她推着车朝小区里面走去,背影渐渐被无边的夜幕淹没。
………………
往事如烟。
在寝室昏黄的灯光下记录下这一段往事,心头五味交集,但最多的,却是感谢。
亦芸现在就读于上海师范大学。听人说,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听到这个消息,我并不感到惊讶。确切地说,反倒还在我意料之中。
毕竟我也一样,在离开亦芸后,还先后有过槐黄和瑶瑶,而且,以后也必定会有别的女孩在我的生命中出现。再怎么说,我也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我们已经有两年多没有见面了。两年多的时光足以让一个人发生改变,过去的那些誓言也无妨将它当作是年少轻狂的一时冲动。
何况她现任的男朋友高大英俊,又是系篮球队的主力成员,远非我这样的俗人可及。
这令我又多少有些欣喜。
依稀记得一篇情感散文里有这么一句话:“爱她,就要让她过得幸福。”
刘若英也这么唱:“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于是我知道,原来我还一直在乎着她。不然的话,为什么我会有意无意地留意着她的消息?为什么我会为她获得幸福而由衷地感到欣喜?为什么我表面上强装豁达,内心却又隐隐失落?即便有一天,我可以豁达到把一切都放下,然而亦芸,我想我还是会难以忘记。
老魏常在网上看我写的文章,几乎每一次看后都要数落一大通。他说我文章的通病就是过早地把结局公之与众,毫无悬念可言。
这让我想到了中国电影史上的里程碑之作——上世纪四十年代,由费穆导演的《小城之春》。之所以会看似无端地想到这么老掉牙的片子,是因为在这部影片的开头,便昭示了影片的结局,而且,它和我的文章一样,也没有任何悬念可言。
当然,我不敢妄想拿我的文章来和它相提并论,我只是不想荒废了我那套辩论的技巧。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熟能生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纵然是再精湛再纯熟的技艺,如果长年累月地搁置不用,也是会变得生疏的。
那么,便也不难理解一段感情,是怎样地由浅入深,又是怎样地由深变浅的了。
由浅入深易,由深变浅难。因为,我们不能忽视还有回忆的存在。
………………
半年过去。要是将这半年中发生的事都写下来,那当真是“罄竹难书”。亦芸总说我运用成语的水平和《笑傲江湖》中黄河帮帮主黄伯流不相上下,现在看来我应该比他略高半筹。
其实那也不过是些普通情侣之间都会发生的寻常小事,料来说与不说也都是一样。
唯一的不同是我们的关系从地下转到了地上,甚至连两个班的老师也都有所耳闻。
可是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并且陈兄也在班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处在你们这个年龄,要是说对异性毫不动心,那几乎是不正常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们都成年了,我只是希望你们能对自己负责,在分清主次的前提下,即使是谈谈恋爱,我认为也未尝不可。”
乐观估计,其他老师对待此事的态度也该大致如此。
我和亦芸的成绩虽不拔尖,但每次考试下来也都能在各自班上跻身前百分之三十,而且我是班长,她是副团支书,我们真正可以说是“工作学习两不误”。事实胜于雄辩,陈兄所说的那条“分清主次”的前提,我们应该是做到了的。
儿童节那天,在我和亦芸的大力撮合和陈兄的鼎力支持下,我们两个班又在一起举行了一次联谊活动。
按理说儿童节早该与我们脱离了干系,我们这个年纪,应该是去过青年节的。然而青年节又偏偏混在五一长假里不明不白地过去了。顺着日历往后翻,节日倒是不少,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一个接着一个,只是和我们自身都扯不上关系,至于再往后的重阳节,就更是远得连高射炮都打不着了。
而借儿童节之名搞搞活动,说白了也都是巧立名目,以便趁此机会暂时远离课堂书本练习题的烦扰,放松放松疲惫的身心。
我们很快就要升高三了,压力陡然增大了许多,但亦芸的名言却掷地有声:“一张一弛,文武之道。”说得他们那位长得很像许志安的班主任连连点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班主任的名字里有个“斌”字。
两个班的班委又碰了碰头,这一次,大伙儿一致决定去动物园。又是一致决定,连一票反对意见都没有。这倒并不说明我们多么有默契,而是由于高一的学弟学妹们缺乏主见。
我暗想,如果我们有人提议去净寺烧香拜佛,他们也多半不会有什么意见。
6月1日是个周五,我们还没有那么大的魄力来集体逃课,于是只得把日程押后一天。
2日上午9点,我们一行近百人从学校门口出发,浩浩荡荡地骑车向杭州动物园驶去。
亦芸和我并排骑着,骑到一个路口,她忽然扭头问我:“今天是你的节日,开不开心啊?”
“当然开心啊。”我随口答道,“怎么会想到问这个问题,你不开心吗?”
“昨天是我的节日,所以我很开心啊,”她的笑容里藏着一丝狡黠,“但今天是你的节日了,我就算是开心,也是因为你的缘故。”她把头转开,以为这样我就看不到她在偷笑。
“嘿,居然敢拐着弯儿地骂我。”我猛然醒悟,冲她扬了扬拳头。
因为在杭州方言中,“六二”和“笨蛋”、“傻瓜”、“二百五”基本上是同义词。我们这一大帮人偏巧选中这一天来过节,也算是把自己都归类到“六二”里面去了。


第三章第26节 跟着我一辈子

坚持做我的影子,跟着我一辈子,任时光飞逝永无休止,像青春在你手中一文不值,说这是你唯一爱我的方式。
——杜德伟《跟着我一辈子》
我们骑了一个多小时,终于顺利抵达了位于赤山埠边的动物园大门口。
早上十点多钟,太阳已经明晃晃地挂得老高了。
要是再骑一个多小时,这一大群人非晒得跟古天乐一样不可。我无所谓,反正我已经黑得和他有一拼了。
六月,从季节上来划分应当是属于夏天了,而且日光的毒辣程度丝毫不亚于仲夏时分。无怪乎老杭州人会用“六月里”这个词来指代夏天,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么热的天,近百号人集体来游动物园,算是很另类的了。
除了能够享受门票八折优惠,我想不出第二个站得住脚又值得称道的理由。
大家陆续检票进入园内,大致约定了一个在平面导游石刻图前集合的时间后,便解散自由活动去了。
不消说,我和亦芸自然又是联合行动。
穿过群鸟乱舞的长廊,我们向“爬行馆”的方向走去。远远的,无意中看到浔浔和耗子手挽手走进了“爬行馆”,亲密程度早已超过了普通朋友的界限,俨然一对情侣模样。
说起耗子,我还该好好地感谢他,就在前不久结束的高二足球联赛中,我唯一的一粒入球还是全拜他那脚匪夷所思的妙传所赐。不过耗子长得人高马大,这与他的绰号相去甚远。至于为什么人人都叫他“耗子”,却也无从考证。
真要佩服他们俩的保密工作做得到位,比起前苏联的“克格勃”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居然连我都从未听闻半点风声,别人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真让人羡慕啊。”亦芸出神地说,想必她也目睹了浔浔和耗子两个亲昵的样子。
“有什么好羡慕的,”我也挽起她的手,“走,我们也让他们去羡慕羡慕。”
“谁要他们羡慕啦,”她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手却并不挣开,反倒似乎挽得更紧,“而且,就算他们要羡慕,那也是羡慕你,关我什么事啊。”
“嘿!又变着法儿损我,看来不给你一点colourseesee,你还真不知天高地厚了呢!”说到这里,我的语气又一下子和缓下来,“不过,虽然我在很多方面都比你强,但是也有不如你的地方。”
“呦,什么时候变得谦虚起来啦?不错不错,发现了缺点就是应该勇于承认和改正嘛,要向我多学习。放心吧,有什么困难的话,我会帮助你的。”
“其实我要说的是——我的另一半不如你的另一半。本来呢,这个缺点要改正起来是非常困难的,不过现在好了,既然你都答应要配合与帮助了,我想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也许是太阳照射的缘故,她的脸益发显得红热,她咬牙切齿地说:“到底是谁在损谁呀?哼,难怪孔子会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噢,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惟女子……”
“不是不是,我是在说你,不是说我。”她也发觉前面引用的那句名言漏洞太大,于是忙不迭地打断我的话。
“我知道这不是说你,”我故意左顾右盼,强忍住笑,不朝她看,“你那么凶,哪里看得出像女子了。既然不是女子,又怎么会难养呢,对吧?”
“对你个头!”要不是她的手被我紧紧挽着,估计我的头肩背就要饱受皮肉之苦了。
“你看你看,还敢狡辩!你知道在越剧的《梁祝》里,祝英台为什么要叫梁山伯为‘梁兄’吗?”
“废话,梁山伯是男的,不叫‘梁兄’难道还叫‘梁姐’啊?”
“非也非也。这恰恰证明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智慧与远见,‘梁兄’的原意应该是——姓梁的人都很凶……”
没等我说完,她便狠狠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下,见我竟不避不让,旋即松开:“哈,想骗我打你,没门,偏不上你的当!”
太阳似乎越来越张狂了,我们继续手牵手朝前走,准备寻个阴凉的去处休憩片刻。走过斑马房旁边的草地时,看到了一只供游人骑坐并合影的骆驼。
“好可怜的骆驼。”她自言自语地说。我还来不及附和她几句,她却猛地拉着我向它跑去,边跑边兴奋地大喊:“快,快,我们也去同它合个影。”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骆驼的边上,站着一个藏族打扮的人。但既然来都来了,也不可能因为区区几块钱而打消了合影的念头。只是那人在这么热的天仍能坚持戴着毡帽,其敬业精神令人好生叹服。
在他的呼喝下,骆驼很听话地趴在地上,亦芸和我一前一后地骑了上去,然后骆驼缓慢地立起,这让我们仿佛有一种置身于荒漠中的错觉。
亦芸坐在我身前,但却几乎整个人都倚在我的身上,更让我晕厥的是,她还理直气壮地说:“骆驼驮了我们两个人,一定很累了,我靠在你身上,也算是帮它减轻了一点负担啊。”
真想不通中考时,她的物理这一科是怎么混过来的。
拿了“立等可取”的快照,又在岔路口的小吃店里点了两碗小馄饨权当午饭,我们便随意选了一条没走过的小路向前进发。
说是小路,却也有七八米宽,只是比起边上那两条通衢大道便有些“小巫见大巫”了。
“好累哦,前面是什么地方啊?”亦芸微喘着,半蹲下身子仰头问我。
我耸耸肩,示意她我也不知道。
“你呀,”她“嗤”地一笑,做了个摊开双掌的姿势,“这才是不知道,你那个姿势是表示遗憾的意思啦。”
我难为情地东张西望,想伺机转换一个话题,却不意瞄到了竖在路边的一块导向牌,上面画了一只猴子。料来,这条路是通往猴山的。头上骄阳似火,脚下还要克服重力做功,怪不得走着会那么吃力。
“谁告诉你我不知道了,前面是猴山。”我得意洋洋地反驳,就像是溺水的人拉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你总有办法狡辩!”顺着我的目光,她也发现了那块不算太隐蔽的导向牌,于是跑过去作势踢了一脚,“拿破仑说过,将敌方的盟军各个瓦解与击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变得孤立无援。”
“但我记得杜甫是这样说的,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我拍拍她的肩,“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收拾那个‘王’啊?”
“嗯……随时都可以。”正说着,她冷不丁朝我虚飞一脚。
再冷不丁,也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一弓腰,右手环住她的肩颈,左手顺势托住她双腿的膝弯,轻轻松松地将她平抱了起来。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她不住地捶打我的后背,却又舍不得用半分力。
这比起后来韩国女星全智贤演的“野蛮女友”要温柔得多了。全智贤是拳打脚踢来真格的,而亦芸只是在动作上稍微夸张了点罢了。
我将她抱上猴山。若非担心被她同学见到,我再走两个小时恐怕都不会主动将她放下。
在动物园内绕了一大圈,从金鱼馆的侧门出来,我们回到了最初约定的集合地点。人都出来得差不多了,一天下来,居然无人中暑,充分说明我们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
真是难忘的一天。虽然平日里很不屑于用这种连小学生都觉得老掉牙的作文结尾套路,但偶尔换换口味,然后美其名曰“返璞归真”也未尝不可。


第三章第27节 跟背上我的梦想

I'll follow the dream with you,随时调整好的脚步,期待我能有个完美演出。I'll follow the dream with you,不管梦有多大,不怕危险困难,我背上我的梦想,看准目标就出发。
——徐若瑄《Dream》
整个暑假都在狂打题海战,一点都不比上课轻松。
老子曰:“暑则暑矣,假则未必。”这里的“老子”,不是那个道家的李耳,而是第一人称代词的另一种表达形式罢了。
再一次回到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身处传说中的高三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紧张的气氛从一开学便将我们团团笼罩,即使是9月11日那场震惊全球的事件,也没能让我们兴奋与热闹几天。
好在两个月后的秋游,学校领导并没有说“高三例外”。这便使我高三的岁月里。还剩有一点值得回味的东西。
由于国庆的假期放与不放也无多大区别,所以大家对这高中时期的最后一次秋游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离秋游还有一个月,我们便开始就此问题展开了七嘴八舌的讨论。
班委们呕心沥血绞尽脑汁,罗列了一大串出游的地点与方案。但那些地方要么太近,连市区都没出,毫无兴趣可言;要么太远,几乎要跨过大半个中国,也没有什么可行性。
十月都快过完了,见大家仍理不出个头绪来,我趁着午休时间顾自跑到办公室去找陈兄商量:“大哥,你是班主任哎,也帮忙给秋游出出主意呀。”
“去东海桃花岛怎么样?”他一副早有准备的样子。
“好啊,这个建议不错。”我也对金庸笔下的桃花岛神往已久,就算明知去也见不到桃花岛主黄药师,而且此时也早已过了桃花盛开的时节,但到那里去看一眼岛上密密麻麻盘根错节的桃树也是好的。
“当然不错啦。”边上那个一直在玩“英雄无敌”的老师也忙里偷闲侧过身来,“我们班都已经决定去桃花岛了,你们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啦?”
我定睛一看,他不就是那个张得像极了许志安的帅哥么!他们班,不正是亦芸所在的2班嘛!
欣喜若狂地奔回教室,极尽煽动鼓吹之能事,不到半个钟头,便成功地说服了全班同学往桃花岛上走一遭。
十一月中旬,就在央视《射雕英雄传》剧组离开桃花岛不久,我们两个班一行近百人包乘了两辆豪华大巴,向舟山进军,拉开了我们“桃花岛二日游”的序幕。
杭甬高速公路果然名不虚传,大约吃午饭的光景,我们便进入了宁波境内。小时侯,宁波留给我的印象还只是她精致的汤圆;而现在穿驶在宁波街头,才发现她的发达程度并不亚于杭州,甚至还依稀看得到一点上海的影子。
舟山同宁波靠得很近,车又开了不多时,路边的招牌便由“宁波……”变成“舟山……”了。只是舟山的城市建设与宁波相比便相去甚远了,不过鉴于地理条件而言,却也情有可原。
大巴减速驶进了舟山海洋学院附近一个招待所的大院中,我们纷纷跳下车,领了钥匙,跑到下榻的双人间去放置行李。
“行李”这个词摆在这里无疑是大材小用了。我只带了几瓶水,亦芸也一样——都是昨天傍晚一起在超市里买的——只是她比我多背了个加菲猫,至少也算是有个像样的包,而我拎着的,充其量只能说是“口袋”而已。
为了避免误会,我有必要澄清一个事实:纵使杭高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学校,老师们的思想也不是太过于迂腐封建,可是也绝不敢公然允许男生和女生住在一个双人间里。
所以我和亦芸的房间隔了两个楼层。而与我同处一室的,是我曾经的队友老魏。
因为已经是下午,过了出海的时间,所以我们把去桃花岛的行程安排在了第二天的上午。
放完行李,我们集体到舟山的一个烈士陵园去参观了一下。总觉得用“参观”对烈士来说不够尊重,然而又不能用“参拜”,一是我们并没有拜,二是这么一来很容易让我联想到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这类鸟事。
若仅是第一条理由倒也罢了,反正是小说,也没人知道我到底去拜了还是没拜;可第二条理由就难免会令我怒发冲冠了,要是顺着这种义愤填膺的情绪写下去,笔下就保不准会冒出多少个圈圈叉叉不文不雅的词汇了。
在烈士陵园的导游的高音喇叭的震慑下,我们又半强制性地接受了一番爱国主义教育,然后下山,乘大巴回招待所吃晚饭。
众所周知,外出旅游,住宿与餐饮的水平总是和所缴纳的费用成正比的,我们自然不去奢望吃到海参鲍鱼之类。虽然是在东海之滨的舟山,却还是风卷残云般横扫了一桌带有晋察冀边区风味的粗茶淡饭。
吃完饭一直到午夜12点招待所关门之前,都是自由活动时间。我们就像是一群难得出来放放风的犯人,一眨眼工夫便消失得没了踪影。
我和亦芸走到海洋学院大门口的电话亭,分别给家里拨了个电话,然后钻进了网吧上网。
大老远跑舟山来玩,竟然会去上网,要是被老爸知道,他肯定又会说我“发疯”了。
然而有上网这种古怪想法的也不光是我们,耗子和浔浔早已抢先一步,在网吧的一个角落里玩得不亦乐乎了。
亦芸就坐在我身边,却偏喜欢在QQ上与我聊天,还自我陶醉地说这样很罗曼蒂克。我无语,搞不懂到底是她比较后现代还是我天生缺乏浪漫的细胞。
大约上了三个多小时,当她终于意识到这也是一种变相的烧钱方式后,我们下了线,漫无目的地在舟山街头游荡。
在路边的水果摊买了一袋桔子,我们边剥边沿着网吧门前那条不知名的大街一路走去。
舟山的道路并不宽,之所以那么给面子叫它“大街”,主要是受了亦芸“在什么山头说什么话”的逻辑思维的定向引导。
譬如同样是一万美圆,在乞丐眼里无疑是一笔毕生梦寐以求的巨大财富,可是在富豪看来,也许那仅仅只是一顿可有可无的饭钱。
吃了半袋桔子后,我们走到了舟山的中心地带。
虽然我对舟山并不熟,但是借助灯光和周围的布局及建设来大致判定一个城市中心的所在,我想这点能力我还是有的。
当塑料袋里只剩下桔子皮的时候,我们也基本上从城市的这一头走到了城市的那一头。
舟山的市区真的是比想象中的还要小,完成一次徒步穿越也无需花费太多的时间。
眼看着前方的灯火越来越昏暗,明显是与市中心背道而驰了,我才不得不和亦芸掉转头来,无奈地沿原路返回。
走到招待所的门口,才发现大铁门已经关上了。我正要去高声地叫门,亦芸却在背后扯扯我的衣摆说:“再出去走走吧,天都快亮了,就别吃嗟来之食了嘛。”
真是个超级无敌的乐观主义者,每次总能够找出一大堆听起来很堂而皇之的理由来。
我们走进24小时开门的海洋学院里,在校园的绿化区寻了一个低矮的花坛边沿坐下。
“累了吧?养点力气,明天还要去桃花岛呢,休息一会儿好吗?”
“好啊,呵呵,就是有点冷。”亦芸哈了一口气,把头埋到我的胸口。我连忙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披盖在她的身上。
然后,将她冰凉的小手紧紧握住。
看着亦芸倚在我的怀里安然入睡,手心里顿时有一种塌实而又温热的感觉。
我甚至想,下次我再和亦芸来舟山玩,我们也许大可不必去考虑像住宿这样无聊的问题。


第三章第28节 我给你的爱

爱一个人,常常要很小心,仿佛手中捧着水晶。爱一个人,有缤纷心情,看世界仿佛都透过水晶。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负担秘密干净又透明。我给你的爱,是美丽水晶,独特光芒交辉你我眼底。
——徐怀钰&任贤齐《水晶》
我端端正正地坐着,不敢合眼,也不敢乱动,生怕会把她从梦中惊醒。
这一刻,我逐渐体会到了打坐参禅的痛苦。
痛并快乐着,因为怀里还有一个人。我敢说在这种非常状况下,即使是空门中人,也难保不凡心大动方寸大乱。
不知坐了多久,天慢慢亮了起来。
按惯例,过了六点,招待所就该开门了。
我正准备把亦芸叫醒,她竟兀自醒转了过来。莫非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所谓的“心电感应”么?
我们又在大街上逛了一圈,临街的店面都关着门。连做生意的都不如我们起得早,心中不禁油然而生一种胜利者的自得之情。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回到了旅馆房间,老魏还睡得像头死猪一样,我大声地在他耳边唱歌,他居然充耳不闻,依旧是鼾声如雷。我简单洗漱了一下,然后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地继续骚扰他,直到把他弄醒。
弄醒了他,我却开始后悔了。因为我不得不费尽唇舌,才算是勉强通过了他那长达半个多小时的重重盘问。
而且老实说,他的审问功夫,与他的祖先魏忠贤也不相上下。
Oh!差点忘了魏忠贤是何许人了。没办法,只好先自己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再勇于承认老魏根正苗红的出身,主动地帮助他与魏公公划清界限。
蔡智恒说过:“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否则的话,会让人怀疑我历史和生物的水平。
估计亦芸的室友也已经起床了,但愿亦芸的处境不会比我还惨。
上午九点多钟,我们乘车到达港口,准备出海。
我们乘坐的轮船有个很霸道的名字——金庸号。而就在不久前,从电视新闻里得知,金庸刚被舟山市政府聘为“桃花岛名誉岛主”。
一部《射雕英雄传》,使得这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小岛顿时成为了一个旅游胜地。
知恩图报,这原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步出船舱,海风很大,将身边亦芸齐腰的长发吹得漫天狂舞。
如果就地取材,拍摄一部洗发水的广告片,其说服力绝对要强过那些依靠电脑合成的青丝秀发。
我牵着她的手,从船舷走到前甲板上。“金庸号”很大,倒也并非浪得虚名,至少我是从来没有坐过比这更大的轮船。再有大的,顶多就是在电视上看到了。
说到了大船,自然而然地会想到“泰坦尼克号”。于是我们很有默契地走向船头,摆了个在那部电影中堪称经典的Pose——亦芸的双臂向身体两侧平伸,我从身后将她抱住,然后她半侧转头……
“也难怪,亲吻的时候需要,闭起了眼睛,才有味道。”没想到黎天王的歌中,居然还蕴涵着生活的哲理。
只是那个两臂平张的姿势要求太高难度太大,远不如平常搂着我的脖子来得轻松惬意。
边上的相机快门声“咔嚓”“咔嚓”此起彼伏,没准我和亦芸的身影,将会定格为一幅曼妙的背景而驻留在他们对桃花岛的美好回忆中。
回到船舱里坐着打了个小小的盹,桃花岛就到了。
上了岛,竟没有见到有桃树的影子。看来书中所描绘的“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的境界,此行是难以体会了。
其实桃花岛,也不过是舟山群岛数百个岛屿中普普通通的一个罢了。
岛上很多似是而非的景点,即使经过那个蹩脚的导游牵强的生拉硬拽的讲解,也早似过眼云烟般淡忘了,不过还是有一些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定海神珠,比如弹指峰。
定海神珠是一颗浑圆的可立一人的石头,夹在两块大礁石的中间,最神奇的是当潮起潮落时,那颗“神珠”也会随波上浮下沉。
我颤颤巍巍地扶着礁石站到了光滑的“神珠”上,同它合了个影,万幸的是它没有发脾气将我掀将下来。而亦芸说什么都不肯站上去,翻来复去就是一句话:“不打无准备之仗。”
我明白她的“无准备”指的是什么意思——没有多带一套备换的衣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便不再去勉强她。
跟着导游来到不远处的弹指峰边,驻足而观的游人不计其数。
弹指峰是一处断崖绝壁,看不到路径的所在,即使是人猿泰山来了,也只能“望峰兴叹”,几乎没有攀爬的可能。倒是它的名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黄药师的绝技“弹指神通”。
然而究竟是先有弹指峰还是先有小说中的“弹指神通”,就像是讨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令人不得而知。
如果我可以选择,我倒宁肯希望先有弹指峰的存在。
因为它确实如同一根手指的形状,而且“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有人说像食指,也有人说像大拇指,远远看去,还真是栩栩如生。
这让人宽慰不少。要是小说在先的话,那便难免会掺杂许多“按图索骥”的人为附会成分,甚至谑其为“乱点鸳鸯谱”或“拉郎配”也不过分。
由景生文,乃是写意抒情;而缘文设景,大约和药剂师按处方抓药、泥水匠照图纸施工也没什么两样吧。
午饭在岛上找了家餐馆“敲瓦爿儿”。呵呵,又在用杭州话了。顾名思义,“敲瓦爿儿”就是集体AA制的意思。
我们蜂拥而入,很快便像黑帮一样占领了一家餐馆。
在舟山吃的第三顿饭,终于尝到了地地道道的海鲜,也算是不枉此行。
男生们都在豪饮,只有我像个异类陪着一大群女生喝橙汁。由于昨晚一夜没合眼,为确保安全起见,只好很委屈地克制自己的酒欲。
那一天,很多人都醉了。在高三的岁月中能够忘忧地醉上一回,也是一种凄零的美。
我滴酒未沾,所以下午还有力气陪亦芸去逛桃花岛上的小镇。
“进村喽!进村喽!”看到那些明显带有海滨风格的低矮民房与店铺,亦芸抑不住内心的兴奋与激动。
她的语言表达很有特色,总的来说,和我一样词不达意。譬如几个月前,我们到桐庐县瑶琳仙境的天然石灰岩大溶洞里去玩,她竟然称之为“走穴”,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这是在揭露事物的本质。
而在这一次的“进村”前面,令我忍不住想帮她添上中国人都晓得的两个字。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搞得我一直不敢带她到南宋官窑博物馆去,惟恐她一个不小心,便把我们在一起“逛窑子”的“实质”给抖了出来。
在镇上尽情地采购了许多粗制滥造的纪念品,以至于险些错过返程的客车。
车开得很快,躺在亦芸的怀里和周公短暂地碰了个头,醒来时就已身处杭州地界。
秋游过后,仅过了一个礼拜,就迎来了紧张激烈的期中考试。
但还有一样比期中考试更难得更重要的事情,也凑巧地赶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第三章第29节 一千零一个愿望

许下我第一千零一个愿望,有一天幸福总会听我的话,不怕要多少时间多少代价,青春是我的筹码。我许下第一千零一个愿望,有一天幸福总会在我手上,每一颗心都有一双翅膀,要勇往直前地飞翔,没有到不了的地方。
——4InLove《一千零一个愿望》
那件重要的事,就是我曾经答应过,要陪亦芸去看流星雨。
考试前的那个周六,被称作“流星雨之王”的狮子座流星雨果然如期而至。
气象预报的可信度,在我心中又连续擢升了几个百分点。
我和亦芸成功地说服了各自的父母,拿上一管民用望远镜,披了几件御寒的衣服,于晚上十点左右,一起去登宝石山的初阳台。
夜登宝石山,也算是平生的头一遭。山路黑漆漆的,连盏路灯都没有,手电微弱的光线也照不了几米远。可是无论如何,这总比让我边学狗叫边在操场上来回爬三圈来得体面。
宝石山很矮,只一会儿工夫,我们便上到了山顶的初阳台。
初阳台是杭城观看日出的最佳位置,周围没有高大建筑,兼之临近西湖,空气清新,故而视野格外开阔。
走到山顶,早已有许多天文爱好者在那里守候了。看了他们的专业天文观察设备,我们的简陋装置简直就拿不出手。
等了将近两个钟头,流星雨还是没有爆发。我们手持望远镜,将目光驻留在由东地平线至头顶的那一片深邃的天空中。根据仅有的一些天文知识再加上周围众多高手目光聚集的方位来判断,我们猜测狮子座大约就是在那个位置。
“对了,狮子座流星雨是每一年都有的吗?”我用肘轻轻碰了碰身旁的亦芸。
“是啊。”她剥了根棒棒糖递给我,却没有转移视线的方向。
“那去年这个时候我们为什么不来看呢?”
“呵呵,你以为每年的‘雨量’都像今年那样惊人啊?还自诩‘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呢,这回露出马脚了吧!”她又剥了根棒棒糖塞进自己嘴里,然后口齿不清地继续说,“每年的11月14日至21日,尤其是在11月17日左右,都有一些流星从狮子座的方向辐射地迸发出来,这就是著名的狮子座流星雨。狮子座流星雨的爆发,是由于地球与坦普尔-塔特尔彗星回归时喷发出的微粒团相遇所造成的。又因为彗星回归时受近地点和远地点的影响,所以狮子座流星雨会有一个33年大发生的周期。但是又并非在每一个33年的周期,都能够看到震惊世人的流星暴景象。”
“你懂得蛮多的么。也就是说,这次的流星雨,也可能不像气象台所说的那样壮观喽?”
“嗯,这很正常啊,气象台的话,也不一定全是准确的。任何东西都会变的。赫拉克利特说,万物皆流,无物常住。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
“不对,”我坚决地摇了摇头,“并不是所有事物都像流星雨那样不停地发生着周期性变化的,譬如爱情。就算有一天,世间所有的东西都面目全非了,还有爱情,爱情是不变的。”
亦芸看了看我,报以浅浅一笑,又摇了摇头,靠在我的肩上,久久没有说话。
又等了好久,还是不见流星雨的影子,只看到木星上微微泛起了红斑。周围的高手们像发现了新大陆般争相观察并拍照。我凑热闹地在边上看了一会儿,没有看出什么特别的,心中索然无味。
“时间还没到呢,别急嘛。”她看出了我的焦躁,走近我的身边。
我拥着她,来到山头的保俶塔脚下背靠背坐下。
“你看见过流星吗?”
“没有,”我仔细想了一想,“除了在电视上看到过。”
“这个不算。”她故意把身子往前一倾,企图吓我一跳,“我以前在南京看到过一次,可惜那时我还太小,什么都不懂,只顾看了,连愿都没有许。”
“没关系,今天的流星多,你可以多许几个愿望的。”
“我才没你那么贪心咧!期望越高,往往失望就越大。”她的声音小了下来,“我只要许一个就够了。”
休息了好一会儿,山顶上的人们骤时骚动起来。直觉告诉我,流星雨来了!
我和亦芸急急地跳起来,拿出望远镜就朝狮子座的方向看去。
几颗零散的流星划破天际,便引得众人欢呼雀跃。凌晨两点前后,在大家的千呼万唤下,狮王终于爆发了。
只见上百颗大小亮度不等的流星从狮子座附近向周围辐射地迸发出来,并且其中大多是火流星,看上去非常明亮,像几百条闪闪发光的巨大火龙。
所谓火流星,就是国际流星组织规定的亮度大于一定等级的流星。
火流星的出现是由于它的流星体质量较大,进入地球大气后未能在高空燃尽而继续闯入比较稠密的低层大气,以极高的速度和地球大气剧烈摩擦,产生出耀眼的光亮。
流星之美,正是在于那无法重现的灿烂,在于那转瞬即逝的光芒。
“快许愿!”亦芸把手在我眼前使劲晃了晃,我才惊觉还有许愿这一件大事要做。
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我也虔诚地闭上眼睛,在心中默默地说:“我要我们永远都在一起。”我并没有贪心,许下了这一个愿望后,便睁开了眼睛。
不知在这场绚烂如烟火绽放的流星雨下,亦芸又是许下了一个什么样的愿望。
“你许了个什么愿?”我好奇地问她。
“笨蛋,愿望这种东西,一说出来就不灵了。”
小说里,仪琳在流星下面许了个愿,希望能再见到她的令狐大哥,结果真的应验了。
然而,那毕竟是小说家一厢情愿虚构出来的一个童话罢了。
高三后半段简直是过的非人的生活,纵使如此,杭高仍然是杭州诸多重点高中里出了名的“天堂”。我无法想象被称作“地狱”的杭十四中和外号“第四监狱”的杭四中,那里的学生是如何撑过高三这一年的。
世界杯结束不久就是高考。步出考场的一刹那,我感觉我的人生将发生一次重大的转变。
一个多月后,邮递员把一纸大红的录取通知书送到了家中。谁都没有料到,我大学四年的漫长生涯,将会在遥远的山城重庆度过。
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作“一考定终身”,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消极的悲观主义者。
暑假的最后几天,我和亦芸去上海旅游。在回程的列车上,我们正式分手了。
“我觉得,我们还是分手吧。”
“为什么?亦芸,四年并不长,我可以等你四年的。”
“不!不要。四年中会发生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四年后的事情,更是无法预料。你在大学里,一定会遇到更加出色的女孩,你也会再爱上别的人。而我,也会和你一样。”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作个约定——在我们分开的这几年,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当我们大学毕业的时候,让我们再重新在一起。”
“不要自欺欺人了,你明知道那种约定是不现实的。四年的时间,不是说过就能过去的。只有现在分手,才能免除将来更大的痛苦,不是吗?”
“……”
“吕晶,答应我,在大学里,如果遇到了钟意的女孩,千万不要犹豫,也许,她就是你冥冥中注定的另一半呢。如果错过了,别说是你,就连我也不会原谅你的。”
我忘记我是点头还是摇头了,可无论前者或后者,都无法改写一段感情无疾而终的历史。
理想是远大的,现实是残酷的。要怪也只能怪造化弄人。
我们都不相信宿命论。但在命运面前,我们却都选择了屈服。


第三章第30节 没有你的日子里

没有你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自己,没有我的岁月里,你要保重你自己。你问我何时归故里,我也轻声的问自己,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齐秦《大约在冬季》
几天后,我去了重庆。
对于我去重庆的这件事,在网上,我用的频率最多的一个词,是“发配”。
因为和杭州的灵秀想比,重庆无疑要粗犷得多。而这种粗犷,和黄河以北的粗犷又是截然不同的。
到了重庆后才发现,这是一个比想象中还要粗犷的城市。
重庆是一个发展很快、前景很好、潜力很大的大城市。但发展很快、前景很好、潜力又很大,恰恰证明了重庆目前尚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层面上。
来到重庆,听到许多人都称赞重庆的夜景很美——当然大多数这样的赞誉还是来自重庆本地人——可是在我看来又并不见得有太多值得称道的地方。
说句不中听的话,重庆的夜景,只不过相当于上海停电时候的样子。
但还是有一点让人倍感惊讶,在这样一个粗犷的城市里,居然还能盛产美女。
美女,是像小睿一样绝色的美女。
起先,我一直以为我到重庆以后会去找小睿。我甚至认为,我会被“发配”到小睿的家乡,也不仅仅是个巧合那样简单。可是最终,我却并没有去找她。
三年的时光,真的会冲淡很多东西。而且,我也早已没有了她任何的联系方式。
也许,我在她的记忆里,也只剩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了吧。
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小睿此时,一定也正在享受属于她的生活与幸福。
高考以后,那帮高中时代的战友仿佛一下子失掉了音讯。
我以为我走得算远了,直到登陆了网易的班级校友录,才发现原来高中的同学,也都散落到了天南海北。
录取和报到总是会有很多复杂繁琐的事情,这便难怪他们都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桃李满天下。相信陈兄应该是很开心的。
我不敢把自己也归入到“桃李”的行列。不是我情愿自轻自贱,而是同他们比起来,我顶多算是个没有霉烂的歪瓜劣枣。
几个星期后,我和他们又重新恢复了联络。
阿S考入了位于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如果仅以专业所对应的职业而论,与我也算是同行了,但是在级别上他显然要比我高出一个档次。
耗子就走得远了,他被哈尔滨工业大学所录取。不知道在那个寒冷的城市里,是否会让他格外地想念南方的温暖。
浔浔顺利突破了雅思考试的阻碍,凭借雄厚的家底,远赴澳大利亚,在墨尔本一所著名的学府中实现了她的留学梦想。
当然,耗子和浔浔也分手了。
蓦地又为他们难过起来,就像是为我自己而难过一样。
我和亦芸相距再远,毕竟是在国内,终究还属有限。他们却分处一南一北,隔着国界线,隔着赤道,隔着辽阔的太平洋。
有一点五十步笑百步的味道了。
反正最后的结果,都逃不过分离。
还是小蓝凶猛强悍,毅然放弃了保送浙大的宝贵名额,以全校第一的高分进入了清华。
这种勇气,不是谁都有的。
这种决定,也不是谁都有胆量下的。
用小蓝自己的话说:“我只是不想跳过高考这个难忘的人生经历。”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要是换作实力不济的我,倒还巴不得有机会跳过高考这一个痛苦的环节呢。
相比之下,老魏就比较落泊了,高考的总分还及不上他此前参加的三次全省模拟考试中最低的那一次。
好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的分数进杭州电子工学院这样的非重点院校还是轻松自如。
至少,总要比我黯然神伤地背井离乡好得多吧。
现代的通讯手段确实发达,不用像古时飞鸽传书快马呈报,我便可以从多种渠道获知我的那些同学现在都到了哪里。
我也相信,只要我愿意,我一定可以找到他们。
但是有一个人,我至今不知道她现在身在何地。那个人,就是钰儿。
自从她离开杭州以后,我就一直没有得到过有关她的只言片语。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根据这个理论来判断,钰儿现在应该过得不错。
就算她还没厉害到考上清华北大,也多半是遂了她家人的心愿而留在北京了吧。
这么想来,钰儿也是幸福着的。
真正受到打击而且至今没有从打击中摆脱出来的,也许只有我一个吧。
有时候想想,多受一点打击也未必不是件好事。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久病成良医”,是有道理的。一个人在成长的路上所受的挫折越多,经历越坎坷,就越容易成熟。
成熟,总是好的。成熟了,就很少会再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2002年的11月中旬,狮子座流星雨依然如期而至。
据报道说,这一次是我国五百多年来所观测到的最大的一场流星雨。
那一天,我在寝室里看小说。
不仅是因为重庆天空的能见度太低,即使出现火流星也未必能够看到;而且还因为,身边不再有肯在深夜陪我等待的人,从而也不再有去观看的心情。
更重要的是,在流星下许的愿望,即使没有说出来,也未必真的会应验。
于是便真拿出个成熟的样子来,不再去幻想了。
闲来无事时,随手翻了翻室友书架上的一本《李清照词集》,竟无端地爱上了这一首:
《行香子•七夕》
草际鸣蛩,惊落梧桐,正人间、天上愁浓。云阶月地,关锁千重。纵浮槎来,浮槎去,不相逢。
星桥鹊驾,经年才见,想离情、别恨难穷。牵牛织女,莫是离中。甚霎儿晴,霎儿雨,霎儿风。
“想离情、别恨难穷”,女词人的感受,我也有切身体会。
七夕早几个月前就过去了,大约就是在我和亦芸分手的时候吧。
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从老爸老妈遥远的嘘寒问暖声中,我意识到已经是冬天了。
冬天,是一个浪漫的季节。从那漫天的飞雪中,光靠嗅便能嗅出几许浪漫的甜味。
而在大学里的第一个冬季,我却亲手埋葬了自己根深蒂固的浪漫主义。毕竟浪漫的代价,并不是谁都能够承受得起的。
重庆的冬天没有雪,只短短几天便过完了。
我猜,是不是连上天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委婉地告诉我——我不配做一个浪漫的人。
然而八个月后,槐黄的出现,竟重又将我内心平和的秩序全部打乱……


第四章第31节 别带着伤心离开

苦与乐,都将忘怀,路还那么长,雨不会一直下,天空那么大,我依然还有爱,何苦原地徘徊,别带着伤心离开,流的泪总要擦干,别背着过去走向未来。再没有事,让心情更坏。
——王杰《别带着伤心离开》
日历翻了一轮,到了2004年6月15日,算来,今天正好是我与槐黄分手一年的日子。
时间过得真快,用英语说是“Howtimeflies”,用日文说是……呵呵,差点弄错了角色,我不是马克思,并不精通几十个国家的语言。
又开始瞎扯开了,这毛病看来到死都难改。
在电脑前呆坐了好久,竟然一个字也打不出来。我头一次意识到,大脑似乎也会罢工。
但当我发现键盘的空格键上莫名地多了几滴水珠,当我发现将舌尖置于嘴角能够尝到一丝酸涩,当我发现眼前的荧屏像蒙上了一层水幕而渐渐模糊,我终于明白,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回忆所淹没。
幻想着再瞎扯几句,能将自己从沉重的回忆中解脱出来,却不得不承认这一切都是徒劳。原来做任何事情都与心情或多或少地有一点联系,包括瞎扯。
用凉水冲了冲头,总算是清醒地回到了现实中来。但只要一闭上眼,一年前的一幕一幕,又杂乱无章地涌上心际。
于是想去上网。虽然,上网也不知道有些什么可做或是能够做些什么。
其实无论是瞎扯是发呆还是上网,说白了,都是一种逃避。
上网时,又习惯性地登陆了雅虎的信箱,没有一封邮件,意料之内的事。百无聊赖中,打开了发件箱,一封一封地翻阅过去曾经从这里发出的信件,体味着回忆的美好与忧伤。
不经意地,看到了一篇自己写于去年的文章。文章里,真实而简要地记录下了当时的几个瞬间以及当时忐忑的心情。
这儿所谓的“当时”,是指去年的五月底到六月初。
槐黄,就是在那个梅雨行将结束的时节,走进了我的生命。
闭上眼睛,迟迟不愿将光标向下移动。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究竟还有没有勇气去面对过往的一切。
虽然在别人面前,我可以高谈阔论,可以神采飞扬,可以叫嚣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不在乎,但是在夜深人静的网吧一角,我又该如何掩饰内心的寂寥与失落?
回忆的片段又一波波无情地袭来。
无力背负,也无法逃避。
再说,逃避也无法解决任何问题。
我鼓起勇气,终于含着泪将它看完。因为无论是喜悦还是愁苦,毕竟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都是真实的。
也罢,就以这篇一年前的文章来开启那段回忆,来重温那段百感交集的时光。
《心情小札》
有些事是不需要理由的。
如何去问一棵无花果树为什么不喜欢开花而喜欢结果,如何去问一株仙人掌为什么不在沃土里生长却偏要在沙漠中扎根。所以,不要问我为什么爱你。
在连续失眠了一周后,我知道,我爱上她了。
也许说“爱”真的很奢侈,但当关心一个人超过自己的时候,我找不到另一个可以用来取代的词。
那就是“爱”,没错了。
我习惯于肯定自己的想法,以致于在公共场合下,通常会表现得很自信。
然而每次凝视着她清澈的眼睛,几欲说出心底那早已不是秘密的秘密时,才发现“通常”和“都”是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但我想,她应该是知道的吧。虽然我未曾直接地向她表白,可毕竟我也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地明示暗示了N多次。还有她那些可爱的室友们,总是不遗余力地帮我创造着机会。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这三者,我大抵都占全了吧。
“六一”前夕,我送给她一枚戒指,也许是过于唐突了。但“六一”节出去逛街时,当我看到那枚戒指已俨然缀在了她的指上,刹那间,一股暖流不可阻挡地由胸口向周身弥漫。
倏地又想起她室友的一句话:“她还小,又离家很远,你要好好地照顾她。”默默地,我再一次肯定了那在心中已温习了千百遍的决定——“我会的!”
事后才知道,今年是指环年。听朋友说,如果一个女孩在今年收到一个除她男友外的男孩送的戒指,那么这个女孩在今年会很幸运。
“为什么要除男友外呢?”我疑惑地问。
朋友耸了耸肩:“不知道。但如果是男友送的,就不是幸运而是幸福了。”
幸运?幸福?
如果要我选择,我希望我所带给她的会是幸福。
幸运是一时的。而幸福,是一辈子的。
我不确定她的想法,也很想知道她对我的感觉。以前当我的朋友碰到这类问题时,我总是会以一种教育的口吻说:“女孩子都是比较矜持的,喜欢她就该让她知道,你喜欢她但又不说,难道还幻想着她先来对你说吗?”
而现在,居然轮到我了。
在论坛上看到一篇文章,读完后心绪久久不能平静。文章结尾处有一句:“我鼓起勇气,来到你的身边,可当我想说爱你的时候,你却用你纤细的手指轻轻地在嘴边摆了摆,用泪水封住了我想爱你的心。”我想,也许这就是我迟迟不说的原因。
襄王有意,神女无心。但愿我不会有幸遭遇此种悲剧。
错过了昼,还有夜的宁静;错过了春,还有秋的收获;但是错过了她,我看不到这世界还能留给我一些什么。
爱就在身边,当它到来的时候,学会珍惜,不要让它从指尖溜走。
又听到那首《勇气》,每一次都会感动莫名。爱真的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我相信。
读着读着,冷冷的泪不觉从眼角渗了出来。
我知道,在今天这个对我来说十分特殊的日子里,我又在想她了。
想念一个人的感觉,竟也可以如此。就像是中了七伤拳,表面上并没有任何异样,但实则却早已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然而在一年之中,又能有几个如同今天这样的日子。
今天,不只是属于我,也属于槐黄。即使,她并不这样认为。
有朋友问我:“你写下这些故事,是希望被她看到吗?”
说实话,我真的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我写下这些片段的初衷,并不是希冀有朝一日,她会来看我的文字。
我希望的只是,当我写完我们的故事以后,我疲惫的心,能够真正地得到释放和解脱。
夜已深。
再过半个钟头,今天就将变成昨天。但愿明天,心中不再会有酸楚的感觉。


第四章第32节 坐在你的身边

坐在你的身边是种满足的体验,看你看的画面,过你过的时间。天也晴了花也开了微风也沉醉,虽然你不说话,却也早已万语千言。
——无印良品《身边》
遇见槐黄是一个奇迹。
在一年多前我是这么认为。现在,我仍这么认为。
一个奇迹,往往不是靠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真要说起来,这还要从我们论坛上的斑竹大会说起。
我是一个小论坛上的一名小斑竹,一直来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默默无闻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塞北药王”这个名字虽然谈不上家喻户晓,可在我们论坛上却也是童叟皆知。
2003年5月18日,星期天。我们的论坛完成了一次从形式到内容的改革。于是,坛主在这一天很难得地召集了全体斑竹在网上聚头,共商论坛发展大计。
我在双休日没有早起的习惯,即使是要开会,也不例外。
当然,斑竹大会是要下午才开始的。所以即使当我睡醒已经接近了午餐的时间,却仍不影响我一贯守时的优良作风。
匆匆地洗漱完毕,到食堂吃了顿比早饭迟又比午饭早的大锅饭,便屁颠屁颠地跑去学校的电子阅览室上网。
也许是周日的缘故,上网的人暴多,我巡视了一下,只剩一个空位了。
一个空位和一百个空位,对于我来说是一样的。
唯一的不同是我没有了选择,只能走到那台机子前去。
打开了电脑,刚想坐下,却发现椅子被右边的一个女生给占用了。在电子阅览室里“蹭网”,那是司空见惯的事。两个甚至三个女生共用一台电脑,分工明确,一个看电影,一个聊QQ。真是很有创意的举动。
那个侧坐着“蹭网”的女生红着脸站起来,显然是有点不好意思。
我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坐下。然后我走到阅览室最后一排去搬了一张椅子上来。
隐约地听到那个正坐的女生轻轻地说了句:“好绅士哦。”
绅士,用来作形容词,估计那些文学造诣很深的大师们是不会同意的。但我对文学没有太深的见解,更别提有什么造诣了。所以,我没有什么意见。
何况,那一句“绅士”,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指的就是我本人。想到这,我又不禁自得起来。虽然在格里高利•派克面前,我还是会自惭形秽。
在BBS里闷头猛灌了一阵水后,我惊讶地发现在电子阅览室里上网的人一下子少了大半。也许是到了午餐的时间了,我还算思维敏捷,马上反应了过来。
这时,右手边上的两个女生也站起身来,准备走了。
我下意识地侧过头去,想看一下刚才夸我“绅士”的,到底是个怎样“秀逗”的女生。但是很遗憾,她已经转身了。我没能看到她的正面,只看见一个挎着黑书包的纯白色背影远远地飘去。
拥有这般背影的女生,往往长相都很出神入化,难以用言语形容。
凡事都存在着两面性,即使是难以用言语形容的事物,也不例外。
要么是美得无法用言语形容,要么就是很不幸地走向了希望的反方向。
这样说起来,没有看到正面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虽没有惊艳的机会,但也不会有失望的感觉。至少,她还能够在我的脑海中保存一幅轻盈优美的背影。
几分钟后,左边的三四个联机打CS的男生也下线了。
反正我已经不打算吃午饭了,于是便接着到论坛里发些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帖子,坐以待毙地等待斑竹大会的开始。
又开始滥用成语了,希望小学语文老师看到了不要骂我,我只是想较为贴切地描述出等待时的那种焦躁不安的感觉罢了。
等待的感觉蛮辛苦的,无聊但又无所事事。
在论坛里转啊转,找到了这么一段话:“如果想知道一秒钟的含义,那就要去问得了银牌的运动员;如果想知道一分钟的含义,那就要去问错过列车的旅客;如果想知道一小时的含义,那就要去问等待见面的情侣。”
虽然我目前正值单身,所等的也并不是哪一位窈窕妩媚温柔靓丽的美女,但是等待的感觉,应该都是差不多的吧。
忽地想起了一部外国电影中男主角对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绝妙解释:“当你手握一块烧红的烙铁时,一秒比一年长;当你怀抱一个性感的美女时,一年比一秒短。”
不知道在网上神游了多少时光,总之我能感觉到,周围的人又慢慢地多了起来。
看了看表,果然,都已经过了午睡的时间了。
人的确是种很奇怪的动物。在序中我就曾这么说过。电脑屏幕的右下角就标有当前时刻,而我却还是忍不住要抬腕看表。说不上为什么,也许是觉得手表相对而言比较笨一些,也就比较忠实一些,不至于被它耍。
也可能,这只是人的一种古怪的习惯。
虽然,我并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代表全人类。
估计这个提案通过的可能性和被雷连劈三次的可能性有一拼,所以也就不再去想。马上就要到三点了,我闭目养神,准备为即将召开的斑竹大会养精蓄锐。
而且,连续上了几个小时的网,眼睛也有些疲惫的感觉了。
再度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左边的位置上已坐了个人。初步判定是一个女生。眼睛确确实实是累了,以致于传递给大脑的信息少得可怜。
可是,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迫使我再次把头转向左边,端详起那个刚坐下的女生来。纯白色的装束首先跃入眼帘,而且,右肩还挎着一只黑色的书包。难道,她是那个刚才坐我右边、夸我“绅士”的女生?
我向后靠了靠,以便证实自己的猜测。
没错,绝对是她!虽然是坐着,但是背影的轮廓却毫厘不差。
她QQ上的好友不停地在跳跃闪烁,使得专心致志的她根本无心去观察周围的事物。我甚至敢说,就算是她看到了我,也一定没有什么印象了。
但是,她却真的令我感到无比意外。
先前的判断一点不错,她的相貌,的确难以用言语来形容。而且,她也没有令人失望地走在希望的对立面。如果称她是美女,我不知道算不算是玷污了她的美丽。
我坐在她的右边,所以无论我如何努力,我都只能看到她的右侧面。
有很多人的侧面都很好看,但转到正面来却又不尽然。
然而我很难想象,她的左脸要歪曲变形到何种程度,才会冲淡她右脸的美。
而且我从来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竟会有这样一种美丽,能叫人忘记周遭的一切和抛开所有的杂念,仅仅只是为了——安静地欣赏。
只顾欣赏了,险些搞忘了还有斑竹大会这件要事。
我匆匆地打上“塞北药王”和一串密码,登陆了论坛的聊天室。
人几乎都到齐了。斑竹大会也如期准点召开了。坛主简短的发言后,大家便七嘴八舌地就论坛的版块改革及斑竹任命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讨论。但我却只和诸位同僚打了圈招呼,便极少再敲击键盘了。一点都不像我一贯的风格。
那是因为,我想,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第四章第33节 不期而遇

命中注定,我们不期而遇,转个弯过去,嘿!又见到你。命中注定,我们总不期而遇,绕个弯回避,嘿!怎么又是你。不期而遇,不期而遇,生命中有几次这样的奇遇?一见钟情,一见钟情,我的爱惊天动地。
——张震岳《不期而遇》
电子阅览室生意真好,才一会儿工夫,都已经有人在排队了。
说“排队”是比较文雅的说法,事实上,说“游荡”还更贴切些。因为在电子阅览室里,经常会出现“后来居上”的场面。
所以也有种说法,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但这种“巧”,与我在同一天两次坐在同一个女孩的身边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赫拉克利特曾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我想,这大概是由于他缺少像我这样的经历。
论坛的大会渐入佳境,版块也已确定得差不多了,可是我总共也没敲过几次键盘,更别说提供什么有价值的建议了。
甚至我发现,我看显示器的时间也并不比我扭头看她的时间长。
趁着大家都在忙着自荐和举荐各个版块的斑竹,我忙里偷闲,点进了论坛的音乐版块。
很久没进这里来看了,满目的新歌,基本上都是些连歌名都还没听说过的。也许是我太孤陋寡闻了吧。然而这里总还是能找到我喜欢的歌。有篇帖子对孙燕姿的《Leave》赞不绝口,而且还附上了歌曲的链接,一下子就把我的眼球给吸引了过去。
《Leave》,不算是很新的歌了,几乎让我回想起高中时候的幕幕往事。
试听了一下,依稀还能找回一些昔日的感觉。于是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循环播放。
一首好歌,总是让人百听不厌。
论坛上的各大版块也都名花有主了,我一直保持着沉默,所以还没捞到一官半职。
终于还是坛主发了善心,想到了我这个论坛上的元老级人物,暗箱操作地把“生活智慧”版划到了我的旗下。虽然不是“原创文学”和“经典贴图”这样的热门版块,但再怎么说,也算是给我圈了片自留地了。
“等待你等得忘了时间,快乐却早已跟随着你,Leave,Leave,Leave……”听到这一句时,我情不自禁地又看了看表,快到六点了。
时间过得太快了,让人不免有点失落。因为很快,她就要下线离开了。
巧合终归是巧合。过了今天,我不知道我与她还有没有缘分再度坐在一起。
我又扭头看了看她,看着她关掉了网页,看着她关掉了QQ,看着她退出登陆,看着她起身,但是,当她转身从我身后走过的时候,我却不知为何没有抬头看一眼她的正面。
没有看是明智的。看到了,我一定会更加失落。
失落,是失魂落魄的失落。
还没等她走到门口,一个男生眼疾手快,朝我左边的这个空位奔来。
我用了小于等于三秒的时间,关掉了电脑屏幕上的所有窗口,并退出了登陆。没有一点考虑的时间,完全是凭直觉作出的反应。
抢在那个男生到达的前一秒,我坐到了左边那台电脑前,然后输入卡号密码,登陆进去。
那个男生狐疑地瞥了我一眼,登陆进了我原来用的那台机子,调试了一下耳机,却发现并无任何问题。我暗自苦笑:兄弟啊,你也把我想得太卑劣了吧。
不过,我也不算是个很光明正大的人。之所以费尽心机地换台电脑,也只是为了知道她的QQ号码。
迫不及待地打开了QQ,上面的用户记录一览无遗,最近上线的一个号码,自然就是她的了。我用QQ上的查找功能搜寻了一下,那个号码的名字,叫做槐黄。
很有性格的名字。
在网上,很少有人用这种近乎文言文的词语来当网名的。一般都是海啊风啊铃铛啊水晶啊之类的名字居多,或者就是些要么酸不拉几要么故作深沉的名字。
而槐黄这两个字,的确让我眼前一亮。
按捺不住激动兴奋的心情,我立马向她发出了一条请求信息:“我想,我们应该是认识的。加我。”
我并没有选择走常规的路线,即发送一条类似于“你好,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或是“嘿,MM,我们聊一会儿如何?”的话。因为我不愿被她拒绝,不愿“出师未捷身先死”。好不容易才看到的一丝认识与交流的希望,说什么也不能葬送在自己手上。
希望她会误以为我是她以前或现在的同学而通过我的身份验证。
斑竹大会顺利地落下帷幕。我数了一下,算上开场白的“你好”和道别时的“88”,我的总发言数也才刚满二十条,就是列席代表说的话都比我多了。
而且,我竟然没有一点接着上网的兴致。
也难怪,今天已经上了一天的网了。我不是神。但就算是神,也未必扛得住。
晚上,破天荒地在十一点以前就躺到了床上。翻来覆去,胡思乱想。脑子里忽然闪过柏拉图的那个著名的假设:以前的人都是两性,自从上帝把人一分为二,所有的这一半都在茫茫人世上寻找那一半。
爱情,就是我们渴求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假如真的是这样,那么像槐黄这样的女孩,她找到她的另一半了吗?如果还没有,那么他,又会是躲在哪一个角落?
我不禁奢望,那个人,就是我。
我甚至开始给自己鼓气:既然人们可以接受灰姑娘嫁给王子,为什么却不能允许癞蛤蟆也尝一尝天鹅肉呢?
何况,我也并不是那么妄自菲薄。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就跑去上网,惊喜地收到了槐黄通过验证的信息。QQ上,她的头像赫然亮着,表明她正在线上。我站起来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她竟然就坐在我的前面。
这个世界太小了!
“嗨,那么巧,你也在啊。”我做了个深呼吸,迅速地敲了句过去,算是打了个招呼。
“???你是谁?我认识你吗?”她反问道。
“我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我,反正我是不认识你的。”
“那你为什么说我们应该是认识的?”
“我不认识你,但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我。所以我才说‘应该’,并没有说‘肯定’啊。”
她沉默了一阵,要不是两分钟后她打过来一句“对不起,我掉线了”,我还以为是她对我这无赖般的解释无语了呢。
“你在念大学么?”我明知故问。
“嗯,是啊,你呢?”
“当然也是啊。你是哪个学校的啊?”我继续明知故问。
“你先说。”
“呵呵,我在重庆。”
“重庆?”她开始警觉起来,“哪个学校?”
“不是重大,不是重医,不是重工,也不是交院和教院,更不是‘西’字开头的大学,”我故作神秘,“你不会也在重庆吧?”
“嗯,”她诚实地回答,令我十分满意,“这么说来,我们也许是在同一个学校的。”


第四章第34节 苦涩甜酸我都愿尝

Somedaywe'llbetogether,I'llbeherewaitingforyou,苦涩甜酸我都愿尝,只要你在身旁。
——郑雪儿《小蓝》
“我是重师的,大一,”我决定不和她兜圈子了,“你难道也是?”
“我也是重师的,我也大一。”
“有没有搞错!那么巧!你是什么系的?”她居然也才读大一,我心中窃喜,打算多套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生物。你哪个系?”她回复得很快。
“呵呵,生化不分家,我化学系的。”
“你是不是看到过我?从实招来!”她突然地这么问我,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撑起身,望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模棱两可地回答:“也许看到过,也许没看到过。”
“这是什么话,你也在电子阅览室吧?”
“是啊,”我发觉她还是蛮聪明的,“你用了‘也’,说明你也在电子阅览室,对吧?”
“别装作推理能力很强的样子,你也许连我坐在哪里都看到了吧?”
“哈哈,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我还是一副打死都不招供的架势,反正她也不是名侦探柯南,“我都说了我不认识你,我没有必要骗你吧?”
“哦,你是本地人么?”
“不是,我的资料里有啊,我杭州人。”我顺便也翻了翻她QQ上的资料,“你是厦门的?”
“嗯,是的。”她紧接着又打过来一句,“杭州有很多美女吧?”
“大概吧,我没有留意过。”我显得满不在乎,“厦门也不错,美女也一定不少啊。”
其实我想说,杭州纵然有再多的美女,也从没有一个似她这般令我惊艳。
“还好啦。我并不那么觉得。”
“那你上网一般都干些什么呢?”
“不固定的啊,聊聊天,听听音乐,看看文章。你呢?”
“我也差不多吧,比如报社的工作,比如论坛的管理,比如写点乱七八糟的文章……”
“呵,你蛮忙的么。”
这种酷酷的反应让我惊讶。因为根据经验,当我敲出这一段话的时候,一般来说,和我聊天的女孩十有八九都会问我在哪一家报社工作,或者就是问我主要写一些什么东西,就算是什么都不问,也一定会回一串“强”和一堆笑脸符号给我。
但是她对此却仅说了一个“忙”字。“忙”,至多只算是个中性词。
也许只有与众不同的人,才会产生这样与众不同的反应吧。
这回倒是我发了个笑脸过去,因为很少遇到这类情况,让我僵化的思维有些不知所措。
多亏她及时疏导开了话题:“看过我们学校的校刊吗?”
“看过,怎么了?”
“觉得校刊上的诗写得如何?”
“呵呵,不敢说不敢说。现在的诗,很少有我能读得懂的了。在我看来,那些中文系才子写的诗,大致就是把名词当动词,把动词当形容词,又把形容词当名词,最后再把长句拦腰劈断,换行加上标点便大功告成。对于那些我读不懂的东西,我向来是不敢妄加评论的。”
“听你的口气,似乎你对写诗很在行喽?”
“在行谈不上,只是比较喜欢罢了。”虽然前面批判得比较解气,但我还不至于在美女面前过分嚣张,适度的谦虚还是必要的。
“那把你最得意的大作发篇过来给我看看。”
“最得意?怎样才叫最得意?”我有点发懵,“乌鸦妈妈看自己的孩子,都会觉得它们甚至比孔雀还要漂亮一万倍。”
“好吧,那就随便发一篇过来吧。”
“OK,稍等一下。”我急忙转到论坛的“原创文学”里去翻看自己以前发的帖子。
多亏了自己平时发帖比较勤快,没费什么工夫便找到一篇。
那是一首《青玉案》——我去年九月刚离开杭州来到重庆时随兴填就的词作。诗词同源,把这个发过去,想必她应该不会在意这点形式上的差别。
“春风又绿江南岸,水渐暖,雁归南,苏白堤映波光闪。西湖似染,百花欲燃,不见断桥残。一轮明月潜碧潭,万千流萤缀玉盘,寂寞轻舟湖心泛。人间四月,独上孤山,情伤无人伴。”
“有点意思。”她总算露了个笑脸,“你的文笔蛮美的。”
“谢谢。”其实发出去的时候还是有点心虚的,因为这首词在论坛上就早已被很多人轮番批过了。其中的“雁归南”更是一处硬伤。众所周知,春天的大雁是向北迁徙的,待秋天气温陡降时,它们才会“归南”。槐黄是生物系的,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我也动了不少脑筋,想把这一句改得更加合理一些,却又不妨害词本身的韵律与意境,但无奈功力不够,总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对了,你还没加我呢。”我委婉地请求她在QQ上加我为好友。
“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但是……”我也说不出一个十足的理由让她加我,但还是努力地争取着,“这样的话,等我们下线后,我的名字就会从你的陌生人名单中消失了啊。”
“不好意思,我的好友名单里的人都是我的同学。”
“我和你在一个学校,也算是广义上的同学了吧。”
“可是他们每个人我都认识,我却不认识你啊。”
“没有人是生下来就认识的,哲学上说,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要学会用运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呀。”我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要是辩论赛场上我们分列两方,气氛一定十分火暴激烈。
“我记得,哲学上也说,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所以……呵呵”
“那不如我们见一面吧,这样就算是认识了啊。”
“不要。”她回答得很干脆,不留一点余地,“我从来不和网友见面的。”
听她的口气今天是死活不会加我了,我也不好很没绅士风度地纠缠不放,于是豁达地说:“那好吧,如果你什么时候愿意加我了,我随时欢迎。”
她回了个微笑过来,总算不是那么冷若冰霜。
我们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阵,她下线吃饭去了。我在胃的一再怂恿下愈发觉得“人是铁,饭是钢”的道理的确是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便也郁郁地下了线,往食堂走去。
食堂的饭菜很难吃。——这句话要早几十年说,恐怕说的人就会被当作“右派”给抓起来批斗。可我不怕,我是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吃饭也许真的会受到心情的影响,这其中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饥饿激发食欲是一回事,心情郁闷减退食欲又是另一回事。说得专业一点,这是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区别。
破天荒的连三毛钱的饭都没有吃完,去支持了一回养猪事业。
回到寝室,打算翻开英语书背一下单词,以应付第二天的随堂听写。可是一掀开书页,眼前摇曳的竟然都是槐黄曼妙的身影。
看来明天的听写得要预先做好准备,不是作弊的准备,就是收尸的准备。
“吕晶,电话,来接一下。”隔壁寝室的小C跑到门口,嬉皮笑脸地叫我。
“少开玩笑,谁打来的?怎么会打到你们寝室?”我料定是小C这小子成心耍我。
“随便你吧,”小C叹了口气,背过身去,“那我只好和槐黄说,你不肯接她的电话。”


第四章第35节 你是我心中一句惊叹

该怎么形容我此刻的感想,如果你了解我过往的渴望,当过尽了千帆你还在身旁,彷彿是一道曙光。你怎么知道我还等待情感,当所有人以为我喜欢孤单,是你敲我的门再把我点亮,你是我心中一句惊叹。
——萧亚轩《你是我心中一句惊叹》
槐黄打电话给我?这怎么可能!但事实又容不得我不信,因为我从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任何有关槐黄的事情,小C更是不可能知道。
怀着一份忐忑不安的心情,我走进了小C的寝室。
“你好,我是吕晶,”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你是……槐黄?”
“是啊,药王大人。”对方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没想到吧?”
“呵呵,是没想到,有点意外,但是……但是……”
“你是想问我怎么会知道‘塞北药王’就是你,对吗?”
真是厉害,连我心里在想什么都能猜到,我只得轻轻地“嗯”了一声。
“这并不难啊,你告诉我你是化学系大一的,又告诉我你是杭州人,而且文笔不错,还在报社做兼职,那么多条件加在一起,我还愁找不到你吗?”
对喔,我恍然大悟,其实我为了套她的话,不知不觉间已经把自己都给暴露了。
“以前是我在暗处,你在明处,呵,现在正好相反,你知道的已经比我都多了。”
“那可未必,我还没有见过你,但我想,你应该是见过我的,是吧?”
我不置可否,答非所问:“至少,你现在知道我的名字了,但我却还是只能叫你槐黄。”
“就叫我槐黄吧,”她又清脆地笑了两声,“如果嫌叫着拗口的话,你也可以叫我薇薇。”
她说“薇薇”的语调,让我想起了钰儿叫“浔浔”时的口吻,不过还好,这种想法只是在脑中一闪,很快便消失不见。
而且,我还是觉得“槐黄”这个名字比较特别一些,符合她那特别的气质。
小C的室友们爆发出一阵奸笑,引起了我的警觉。原来小C这混蛋存心想让我在槐黄面前出丑,不知从哪儿去捞了部A片在电脑上放了起来,还把低音炮的音量旋得极大,眼看那些不堪入耳的呻吟声就要通过低音炮释放出来了,我连忙对槐黄说:“我在隔壁寝室,说话不方便,等我几分钟,我到外面打给你。”
匆匆地记下了她寝室的电话号码,我搁下电话机,狠狠瞪了小C一眼,便飞也似的奔向寝室楼外。
跑到了最近的电话亭,手忙脚乱地拨号码,占线。重拨,又占线。再重拨,还是占线。
占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们寝室的话机正在被使用;二是话机的听筒刚才没有搁好。
我每隔两分钟重拨一次那个号码,结果却都是一样——占线。
这么干等着也不是办法,万一这回的占线碰巧是第二种情况所造成的呢,那我岂不是比窦娥还冤!
然而我又不是太笨,在连续遭遇了三四十次占线后,我拨通了我们班女生寝室的号码。
“小L,帮个忙帮个忙……到她们寝室去,就说有一个很重要的电话等着打进来……让她们聊天的尽快结束,并且检查一下听筒是否搁好……拜托了……”
小L的办事效率真是堪称一流。挂下电话等了不到五分钟,槐黄寝室的电话便打通了。
“对不起哦,我们有个室友的男朋友刚才正好打电话过来,聊得有点久。”
“呵呵,没事没事,就算是要抱歉,也不应该由你来说啊。”
“不过,和男朋友多聊几句,也是人之常情嘛,要是换成我,我也会这样的。”
不知道她的这句话有没有一语双关的成分,是不是在暗示我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想到这里,我不禁发呆了几秒。
“你掉线啦?”她开玩笑地说,听筒里又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掉线,是我们在学校的电子阅览室上网时经常遭遇的一种情况。俗话说,虱多不痒。我们最初还会发发牢骚,可是到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觉得那么烂的机子要是不掉线,那才算是奇迹呢。
“呵呵,没那么容易掉线啦。”我想了想,觉得还是“坦白从宽”比较好,“你的声音和你一样,都挺美的。”
“谢谢。我就知道你肯定是看到过我的。”纵然我说的再委婉,却还是被她机灵地抓住了要害,“但我不明白你是怎么会看到我的。”
都到了这个时候,我也没有再隐瞒的必要了,于是将那日的情形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
我们就这么聊着,她给我讲述在海边的故事,我向她描绘在报社的经历……就这样聊得不知时间为何物,直到话筒里传出“对不起,您还可以通话一分钟”时,我们的长谈才依依不舍地暂告一个段落。
20元的IC电话卡一夜间壮烈牺牲,也就是说,我们足足聊了200分钟!
回到宿舍,大门禁闭。敲了半天的门,又挨了管理员一顿狂批,才不至于露宿街头。
次日傍晚又去上网,她不在,但我记得她在电话里说过,希望看看我其它风格的文章。
我忘了问她所指的“其它风格”究竟是哪一种风格,反正她要的是文章不是诗词就对了。于是我将四月底写的一篇不足四百字的小文章当作留言发到了她的QQ上。
《奥黑波克》
“再十分钟,火车就要开了。”她小声地说着。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谁也没有放开的意思,因为十分钟后,就是近五个月的别离。
“教我用阿拉伯语说再见吧。”我微仰起头,试图使情绪不再那么消沉。
她楞了楞——这个问题对一个北外阿拉伯语专业的才女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奥黑波克。”她缓缓地说,刚止住的泪水又几欲决堤。
“奥黑波克,是吗?”我小心翼翼的说。虽然这个音并不难发。
“你说呢?”
“是这样的!”我肯定地点了点头,“奥黑波克!”
到学校后,忍不住又去耍宝,凡是能用“再见”的地方一律用“奥黑波克”替换,还不无得意地说:“这是阿拉伯语!”
直到三个月后,班上一个选修阿拉伯语的同学出于人道主义告诉我,在阿拉伯语中,“玛什赖么”才是“再见”,而“奥黑波克”的意思,正是汉语里最神圣的三个字。
一语惊醒梦中人!
随即拨去电话,沉默了好久……
“奥黑波克,是吗?”
“你说呢?”
“是这样的!奥黑波克!”
发完文章,颇有点无事可做的意味,似乎现在每一次上网都只是为了等待她的出现。
周三上午无课,正是上网的好时光。打开了QQ,居然久违地响起了敲门声,有人要求我通过身份验证。更让人意外的,那个发送请求的人,是槐黄。
功夫不负有心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我从不曾像现在这般透彻与深刻。
“我加你为好友,只是为了想看到你的文章,没有别的意思。”网上的她说话还是有点冷,即使是请求也不例外,并不像现实中这样平易近人——也许,那是矜持心在作祟的缘故。
然而不管怎么说,她终于肯加我了。“好友”的关系,毕竟比“陌生人”亲近了许多。


第四章第36节 你一定会看见

若见面的当天,你能给我非常肯定的眨眨眼,我也会用肯定微笑来回应你,你一定会看见。
——侯湘婷《眼睛眨三下》
从来不曾如此迫切地期待双休日的到来,因为双休日便意味着,我又可以放肆地在网上泡上整整两天。
周五下午的体育课一下课,便能隐隐嗅到双休日的气息了。
周六仍然无法早起,也许是生物钟已经形成的缘故吧。走进电子阅览室大门时,都快到十点了。
槐黄就坐在靠近门边的那个最显眼的位置上。
我从她的身旁掠过,她浑然不觉。也难怪,她虽然知道我的姓名,但毕竟还从没有看到过我。
我迅速到后排拣了个空位坐下,却不急着把QQ打开,而是先到邮箱里去查看了一番。直到又有几个男同胞从大门口进来,我才从容不迫地登陆到QQ上去。
熟读《三国演义》的好处,就是必要时还可以使一招“疑兵之计”。
“呵呵,你也在啊。”我刚敲完这几个字按下“发送”,她的信息就过来了:“呵呵,你也来啦。”
我们居然连打招呼的语气都是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因为几乎是同时发出的,所以不知道该轮到谁说话,我们难得地由于非掉线的原因在网上沉默了几分钟。
“我看到你了。”我边敲键盘边猜想着她看到这句话后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刚按下“发送”,她的信息又过来了:“你坐在哪儿?”
又几乎是同时发出的!但这一回我没有选择沉默,好歹她那句也是个问句,终归是要作出点反应才行。
“我坐在电子阅览室里啊。”
“嘿嘿,还装傻呀,不肯说就算了。”她竟然就此作罢,不再追问下去。
不过那句“算了”着实令我心惊胆战,于是只好不打自招:“我现在出去打印一点东西,顺便你就可以看到我了。”
我跑到门口的文印室,打印了一些从网上下载的资料后,旋即回来,故意绕道不从她的身前经过,回到了自己原先的位置。
QQ上,槐黄的头像顾自跳个不停。
“我看到你了,你就坐在我正后方的第三排吧?”
“嗯,现在我们两个算是扯平了。呵呵,你满意了?”
“差不多吧。但是你刚才跑得太快,根本就看不清嘛。”
“这个容易,你今天下午有空吗?一起出来打乒乓球吧。”
“可是我打得很差劲哎。这样吧,我把燕子也叫上,就是上次坐在我边上的那个美女,嘻嘻,她挺厉害的。还有,今天下午我们要听一个讲座,明天下午可以吗?”
“没问题。那我们就说定了,明天下午两点,一教楼大厅,不见不散!”
“行,我一定准时到。”
我们接着闲侃了一个多钟头,不知不觉便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我要下了。”她说。
“哦。不过,在你走的时候,能给我一个微笑吗?”
“可以啊。你要我怎么做呢?”她这个不再那么冷酷的回答很出乎我的意料。
“很简单,你已经知道我坐在哪儿了,你只要面朝我的方向微笑一下就行了。”
“好的,那我下了,88。别上太长时间的网,明天还要打球呢。”
我还没有和她说“88”,槐黄的头像就变暗了。
紧接着,我便用眼睛的余光接收到了她浅浅的微笑。
目送她走出图书馆,我又翻看了一遍我们的聊天记录,然后像一个刚吸饱了鸦片的瘾君子,满足地靠在椅子上。
我隐约感到,在那片名叫槐黄的沼泽地中,我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不可自拔。
重新看了看她发过来的最后一句话,我竟毅然地下了线。
她只是提醒了我——原来双休日,也并不是只能在网络上度过。
周日,白晃晃的太阳大得有些吓人。
重庆是全国年平均日照量最低的城市,那个“火炉”的封号,也只是说明了重庆的闷热,和日照量却毫无干系。在夏天还没有真正到来的时候,这样赤日炎炎的天气是极少见的。
十一点刚过,我就像赶着投胎似的吃完了午饭。回到寝室打开行李箱,把里面的衣服一股脑儿地堆在床上。顶着室友们狐疑的眼光,我如同准备去相亲一样,一件一件地把衣服换了个遍。
等室友们一觉睡醒,我也“梳妆打扮”得差不多了。
全身名牌装备,真可谓“武装到牙齿”了。临出门还不忘挑副“Sunplay”的墨镜戴上。
一下楼就撞上小C,他竟狗嘴里吐出了根象牙,夸我“酷毙了”。我靠,前几天在唐狮专卖店里他还说我“穿上龙袍都不像太子”呢。
差点忘了,今天中午刚在食堂里请他小子吃了个鸡腿,首先是感谢他那天无意中败露了我的身份,其次是因为听人说,他和燕子之间也有些纠缠不清的暧昧关系。
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么说来,在某种程度上,我还不如一个鸡腿的面子来得大。
无论如何,听别人夸奖自己总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不管那个夸奖的人是不是发自肺腑的。于是自恋情绪严重膨胀,飘飘然地,仿佛自己真是很炫的样子。
一教楼大厅里空荡荡的。临近期末了,虽是周日,但两边的教室里也都已人满为患。不过像我这样傻不拉叽地站在大厅里东张西望的,却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偶尔也有几只恐龙从身边走过,蔫头耷脑的,一看就知道是刚睡醒了来上自习的。
我无聊地拿着拍子垫了几下球,尽管好久没摸乒乓球了,可再怎么说,初中的时候也曾在这个项目上拿过奖。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对这句话,我一直是深信不疑的。
“我没迟到吧?”身后传来一个十分动听且熟悉的声音。
整个大厅里没别的人,所以这句话很显然是对我说的。我把球搁在球拍上,转过身去。
手上的球拍和球一起作了一回自由落体运动。
眼前一阵晕眩,几乎站立不稳。
一个身高一米六五左右,身材略显单薄的女……亭亭站着。
女孩?女生?女子?女人?——这些都不足以准确地表达我当时的想法。
因为在我转身的一瞬间,我所看到的,分明就是一个女神。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是诗经里描写美女的句子。
只是不明白在她的笑容里,我怎么会感受到如此浓郁的海滨风情。
距肩三指宽的短直发、纯黑色短袖T恤、深色牛仔短裤,无一不是热力四射。纵然我戴着号称能完全滤除紫外线的新款墨镜,却仍无法抵挡那道不可抗拒的耀眼光芒。
这是我第一次仔细又从容地欣赏她的正面。
幸好没有流出鼻血来。
“呵呵,”她屈身捡起了那个蹦到她鞋边的球,并拿到我眼前晃了晃,“燕子临时有点事,要过几分钟才来。”
“喔,”我终于回过神来,捡起地上的球拍,“走吧,那我们先去打一会儿再说。”


第四章第37节 如果什么都会变

如果什么都会变,爱能不能例外,想承担这样甜蜜的重量,守着你到终点。虽然我还不知道,到达幸福最快速的路线,虽然我不能解释,但时间终于会证明一切。
——Energy《某年某月某一天》
槐黄的乒乓球水平,是和她的容貌身材成反比的。
换言之,想让她赢个球,对我来说都是个难度不小的考验。
陪着她像个菜鸟似的打了约摸二十来分钟,倒也吸引了周围不少的目光。
面对这样诱人的风景,我敢打赌,就是柳下惠也未必能做到心如止水——除非他在生理或性取向上存在问题。
而我竟能够和她“打成一片”,要是被我那帮如狼似虎的室友看到了,准该嫉妒得连眼珠子都发绿不可。
“哈,你们两个居然不等我,管自己先玩起来了,害我在那里站了半天。”转角处忽又冒出一个美女,笑骂着朝我们径直走来,那便是燕子了。
一米六的海拔,男生般豪爽的个性,火辣的身段,客观地说,在我所见过的女生当中,燕子也算是极美的了。只是在她身上,独独少了那一缕清新的海风味道。
“燕子,来,你和他打吧,我先休息一下。”槐黄向燕子招招手,也不替我们相互介绍一下,似乎我们早就认识了一般。
“好啊,”她走到台子对面,笑眯眯地鞠了个躬,“请高手多多指教。”
“高手”两个字令我受宠若惊,就像几天前在电子阅览室中听槐黄夸我“绅士”一样。我刚想谦虚几句,她的球却已经疾速地发到了面前,只得惴惴不安地以一个“高手”的身份把球推挡回去。
燕子的球技不错,至少在女生中可以排得上号。
夸奖对手的同时,也是在夸奖自己。毕竟她也几次让我这位“高手”满地捡球。
“你好像有点心不在焉哦。”在我又一次的低级失误后,燕子终于忍无可忍,“嘿!专心点,你在看什么呀?”
“呵呵,看风景呢。”我回敬了一板,也让她万里长征地捡了一次球。
趁她去捡球的那段空隙,我抓紧时间来欣赏风景。
哲学老师曾经讲过:“你在路边看风景,路边的风景也在看你。”
可是这片风景却是个例外,好像一点都无动于衷的样子。她的目光常常是专注于球台上,她会为一个好球而鼓掌叫好,也会为一次不该有的失误而叹气惋惜,可是每次触碰到我的目光,总是明媚地一笑,然后迅速将视线转移开去。
又打了几局含金量很低的比赛后,燕子无奈地摇摇头,说不打了。
燕子心里很清楚,我是“醉翁之意不在球”,所以便借故先离开了。
像她这样的聪明人,真是太讨人喜欢了。
我还以为我能利用接下来的时间和槐黄增进了解扩大共识,没想到她也要走了。
“我四点到六点要上法律副修课,时间差不多了,我还要回寝室去拿书呢。”
“那……下课后……一起……吃晚饭吧。”我讲话的语调就像小学生在念检讨书。
“嗯,好啊,时间?地点?”她爽快的回答让我有一种如获大赦的感觉。
“七点,不会太晚吧?”
“没事,我通常都是很晚吃饭的。”
“那就好,看来我们连生活习性都比较相近呢。”我环顾四周——关键是不能出去,晚餐地点的选择余地实在太小了,“呃,就在‘土豆先生’门口吧。”
“好的,”她柔柔地挥挥手,“那我先回去了,一会儿见。”
“嗯,一会儿见。”我也朝她挥挥手,目送她转身离开。
说起来,我还从来没有迈进过“土豆先生”的大门——虽然它在重庆诸所高校中也小有名气——要不是在学校里看不到一家KFC,也寻不到一个大“M”的标识。
因为在那段非常时期里,全国的高校都在实行封闭制或半封闭制的管理。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才会跑到原本人气十分稀薄的电子阅览室去上网。
没想到Sars的到来,除了带来了一些不安与恐慌的空气外,还为我带来了一次意外而美丽的邂逅。
SmileAndRemainSmile,不远处西南政法大学的学生们用这样一种新鲜的方式来解读“Sars”,却也颇能振奋人心。——不愧是将来搞政治工作的。
微笑并且保持微笑。其实就算是在局势最严重的那几天,我们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看着槐黄远去的背影,我情不自禁地哼起歌来。
回到寝室,一个人也没有,大概都和女朋友约会去了吧。
不知道槐黄有没有男朋友。
应该没有吧,不然又怎么舍得在周末不陪她男朋友而来陪我打球。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也不晓得有没有做梦,反正睁开眼的时候,手机上已经显示着18:35的字样了。
跳下床来,匆忙地洗漱了一番,就向“土豆先生”的方向冲去。
花了小于等于两分钟的时间冲到了目的地,她还没有到,总算是没有违背我一贯“宁可我等天下人,不可天下人等我”的原则。
其实时候还早,离约定的时间都还有足足一刻多钟呢。
“嗨,等人啊?今天晚上辩论赛准备得怎么样了?”我们班的一群女生从我面前经过,只一句话便把我从美梦中惊醒。
考虑了几秒钟后,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向教学楼冲去。
冲上五楼,在赛场的门外,我拉住小L:“替我请个假吧,就说我有很重要的事,这次的辩论赛不能参加了。”
“可是你如果不参加,我们这方就少一个人了呀,那比赛还怎么比呢?”
“这……”我向来是辩论队的主力,但是紧急事件紧急处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我权衡再三,痛苦地向她摇摇头,奔下楼去。
我是个自私的人。有些东西可以错过,错过以后还可以再来,比如辩论赛;而有些则不能错过,一旦错过便只剩追悔的份了,比如槐黄。
小L的办事效率越来越高了,我才下到三楼,楼上便传来了辅导员力竭声嘶的呼喊:“吕晶……吕晶……”我反而加快了下楼的步伐。这一刻,我体会到了越狱的紧张与矛盾。
跑到“土豆先生”门口,槐黄也正迎面走来,我掏出手机看了看,18:58,还好,我们都没有迟到。
我随意地做了个类似于“请”的手势,和她一起走了进去。
刚落座,却看到小C从前排站起身来,真没料到在这里都可以看到他。
“咦,你才来吃饭啊?”他一回头,老鼠屎一般的小眼睛立即就瞥见了我,“辩论赛应该开始了吧,你不去参加了吗?我正想去看呢。”说罢,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我尴尬地杵着,那情形,就像是一个被人揭穿了谎言的小孩。
沉默了一小会儿,我向收银台走去,但她却一闪身,挡在我的面前。
“你去参加辩论赛吧。”她轻轻推着我,一直把我推出门外,“这里我自己来好了。”
“可是,难得有机会约你出来吃饭,这样子不太好吧。”
“没关系的,吃饭的机会以后还多的是,这次不算,下次再来就是了,但说什么也不能影响了正事呀。”她笑着指了指表,“快点去吧,别迟到了。”


第四章第38节 困在只有你的堡垒

见过你的美,我还能爱谁,我一路的追,意冷却不心灰。我的世界,走不出你背影的范围。没有你,会面目全非,我还能爱谁,放弃其它玫瑰,这是一种愚蠢的智慧。困在只有你的堡垒,享受讨好你的滋味。
——许志安《我还能爱谁》
拗不过她,只好再全速冲上五楼。
调整了一下呼吸,从边门悄无声息地闪进去,经过辅导员的边上,尴尬地笑了一笑,刚想为方才的事情解释一番,却被她微笑着打了个手势制止了。
揣摩着她的意思,大约是想叫我“将功补过”吧。
一般来说,要在辩论赛上出点彩对我而言并不太难。
台上的主席又废话了半天,终于切入了正题:“……辩论赛即将开始了。”
即将开始,便意味着还没有开始,也便意味着我并没犯什么错,于是倒也处之泰然了。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们集体在等我的缘故。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又开始作祟了,好像地球的转动也和我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般。
这倒又给我无形中施加了一点压力。
可不管怎么说,比赛的时候,还是应该要好好表现的。既然是比赛,那就一定是看重输赢的,所谓“重过程不重结果”的屁话,那是到输了的时候拿来自我安慰的。
只有不为失败找任何借口,你才有可能成功。
所以我们赢了。
所幸我们赢了。
到火锅店去和队友们庆祝了一番,回到寝室,离熄灯仅差五分钟了,忙不迭地给燕子发了条短信,主要是想问问槐黄有没有男朋友,也借机打探一下我留给她的第一印象。
燕子的短信很快回了过来:“还好,不过她说你的头发太长了。我觉得你去把头发理短一点,会更精神一些。还有,她只有18岁,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好好把握,祝你好运。”
我楞了楞,把手机往床上一扔,转身走出寝室,朝校后门的“韩国飞剪”奔去。
不愧号称“飞剪”,手起刀落,三千烦恼丝便尽数落入尘埃。
说得就跟要出家似的。其实至多也就是对那个为我理发的黄毛帅哥略略有点不满,他的高效率让我心中有些不甚平衡。而且在我这颗土生土长的中国头上,也根本看不出一丁点儿韩国的风情来。
踱回到寝室楼前,正看见管理员阿姨准备锁大铁门,好险!差点又被关在外面!心里那一堆对黄毛帅哥的怨气也顿时全转变成了敬佩与感激。
周一傍晚,又如常来到电子阅览室上网,竟无端地萌生了填一组词送她的古怪念头。
填词作诗向来就是我的强项,还记得半年前小L生日时,我就曾草拟过一首“生日快乐”的藏头诗相赠。而这一次,情形又有所不同,便更应该加倍用心。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两分钟后,我想好了这组词集的名字——虽然还没有开始动手写——槐黄词。
我利用职务之便上论坛发了一个公告,大致地介绍了一下,主要的目的不外乎借此机会打个广告,好让大家多多关注,顺便也使大家知道药王身边有这么一个令他倾心如斯的女孩。
在那篇公告帖里我这样写道:“……人生可以痛苦,可以等待,但不可以还没有开始就轻言放弃。槐黄词,就是本王为她而作的。以前一直抱怨灵感的吝啬,但现在,不会了。……还是不想那么多了,先把词填好,然后,就随缘吧。”
当然,我也肯定不会忘记让她看到。
再怎么说我的高考也不是作弊上来的,还不至于傻到去犯这种本末倒置的低级错误。
晚上临睡前又给她打了个电话,这回超级简练,不包括句首与句尾的无义助词,我们总共才只各说了两句话。
“一天没见了,很想你。”
“是吗?”
“明天晚上七点,土豆先生,不见不散,好吗?”
“好的。”
很明显,上面的两个长句子都是我说的。
又把读者当白痴了,该打该打。谁都看出那个按捺不住频频主动出击的人非我莫属了。我只是想说,电话是我打的,所以我说话的句子稍稍长一些,也是情有可原。
而且,那张只剩下三毛钱余额的电话卡,才是我被迫精简语句长话短说的元凶。
第二天中午,我到学校对面的步行街无聊地打转,转进了一家名为“似水”的银饰店。
店正中的显眼位置陈列着一排银戒,一下子勾住了我的眼球。
其中的一个,做工并不精致,形状也并不新奇,质朴而不虚浮,淡定却不张扬,只是静静地栖在那里。它虽然只是在边缘处琢了些细细的纹脉,感觉上却比别的更加耐看。我俯下身,打量着它,也是静静的,生怕搅扰了这一片难得的宁和心绪。
似水,似水,原来指的不是戒指本身,而是在说那一份平静如水的意境。
“老板,用个盒子装一下。”我顾不得讨价还价,心满意足地离开,像捡到宝了一样。
走到土豆先生门口的时候,离七点还差五分钟,不一会儿,她也到了。
和上次一样,我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自嘲地说:“今天晚上没有辩论赛了。”
她淡淡地笑,到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坐下。
“你理发了?”她不笨,很快便注意到了这一点改变。
“是啊,”我很高兴前天夜里那位黄毛帅哥的“飞剪”没有做无用功,但暗爽归暗爽,高兴归高兴,面对她时,还是要努力使自己看上去显得深沉,“对了,知道什么叫无义问句吗。”
“是什么?”她的反应在我的意料之中。
“嗯,无义问句就是说,这个问题问出去,根本不需要对方回答,但它和反问句设问句又有区别。简单地说,无义问句就是没有意义的问句。比如说,我往你寝室打电话,你接起了,而我却问你‘你在寝室吗’……”
“这不是废话么。”
我忍不住笑出来,见她仍是一头雾水,茫然不知所云,似乎还未醒悟过来,我说:“这样吧,给你讲个故事你就明白了。”
她点点头,很乖地坐在对面。
我也坐下,慢条斯理地开始讲:“有个很有钱的老头,大约有八十多岁了吧,去看医生,其间不断地向医生吹嘘他自己——‘我身体棒得很’……‘我的太太才三十多岁,又年轻又漂亮’……‘她很依赖我,也很需要我,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她不久前刚怀孕了呢’。医生本来就已经不悦,听到最后一句,更是忍无可忍,他说:‘你的话,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位朋友。他是个猎人,经常到非洲的大草原上去打猎。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来到草原上,忽然面前窜出一只狮子,他连忙拿起猎枪来瞄准,却不小心把雨伞当作猎枪端在了手上。狮子扑了过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的那位朋友闭上眼,大喊三声砰、砰、砰。奇迹出现了,狮子倒下了,死了。’‘放屁!那一定是别人干的!’老头拍着桌子,一脸的不屑。医生紧跟着赞同地说:‘对啊,我也是这么认为。’”
“那个医生真绝,呵呵。”她想了一想,终于开窍了,“你也差不多啦,居然拐弯抹角地骂我刚才说的是废话。”
“嘿嘿,我哪敢对你不敬嘛,我只不过是在向你陈述一个事实罢了。”


第四章第39节 在爱情转弯的地方

在爱情转弯的地方,有些当初会不一样,你在我要去的路上,守候成一面墙。在爱情转弯的地方,甜蜜回忆悬挂走廊,把最爱的部分装进画框,用一辈子去收藏。
——品冠&黄嘉千《爱情转弯的地方》
“光顾着说话,都搞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了,”我看了看表,问她,“吃什么?”
“随便。”她依旧淡淡地答。
我佯去看了看墙上的菜单,一本正经地说:“这里好像没有‘随便’这种东西卖哎。”
“没有吗?”她低头作沉思状,“我记得前几天还有卖的呀。”
看来她是铁了心要把这皮球踢给我了。可惜不是绣球。
我也懒得为吃什么而大费脑筋,当真跑到柜台前随便点了两份套餐,然后端回来边吃边听她讲半年前她在重庆江北机场候机时遭遇的奇闻轶事。
故事讲完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我用比平常快几倍的速率搜索着新的话题,忽然想到了我在《新女报》里策划的一期六一儿童节的恶作剧专题栏目,心里不禁暗自偷笑。
“做个小测试吧,考考你的英语水平和反应速度。”我正儿八经地说。
“嗯,怎么做?”她好奇地问,又不忘谦虚一番,“我的外语很差的。”
“没关系的,这个测试很简单,我随机报一些英语单词,然后你迅速说出这个单词的第二个字母,关键是考验你的反应,怎么样,准备好的话就开始吧。”
她点点头:“Begin!”
“Apple。”“P。”“Orange。”“R。”……“Book。”“O。”“Pencil。”“E。”……
我胡乱地报了七八个无比简单的单词,她则不假思索地正确说出了它们的第二个字母。
热身完毕,好戏便要开始了。
“Wife(妻子)。”“I(我)。”“Husband(丈夫)。”“U(你)。”……“Wife。”“I。”“Husband。”“U。”……“Wife。”“I。”“Husband。”“U。”……
重复了约有四五遍,她终于发觉自己上当了,然后无奈地看着我坐在她对面得意地狂笑。
不知道她能否领会我这个恶作剧中包含着的不算太隐蔽的暗示。
又天南海北地侃了一阵,临走时,我把那个粉色的小盒子拿了出来。
“这个给你,算是六一节的礼物吧。”我装做不在意的样子。
“谢谢。”她荦荦大方地接过,并不打开看,而是小心地放进了包里。
与槐黄道别后,我马不停蹄地去上网,恰巧论坛上正在进行一项接龙式的讨论——假如你爱一个人……
很多人都发了言,其中也不乏经典佳句:
假如你爱一个人,走着走着,说着说着,你就会发呆,脑子里无意识,眼中落下泪来,抑或独自傻笑,仿若拥有世上罕见的珍宝。
假如你爱一个人,你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你忍不住想接近她,骚扰她,你明知可以骄傲,却骄傲不再。
假如你爱一个人,梦就不再属于自己,只要她高兴,你愿为她牺牲一切,包括幻想。
假如你爱一个人,万事万物里都有她的身影,走到天涯海角,你都能碰到她。
假如你爱一个人,似乎一夜之间,你便成了诗人、文学家,所有的情感作品都能引起你的共鸣,仿佛全世界作家笔下写的都是你。
假如你爱一个人,春夏秋冬、飞禽走兽都会说话,它们说的话你都懂,纵横交错的树影月色,都在天地间拼写一个字——“爱”。
假如你爱一个人,全世界的异性都不存在,只有她,她的优点便是所有异性的优点,她的缺点便是所有异性的缺点。
假如你爱一个人,你便会与她同甘苦共患难,她送给你的一切,包括眼神,都镀上了神圣的光环,美妙无比。
我跟在那些帖子后面,信手写上了这样一句:“假如你爱一个人,拥有她,你便胜过拥有了一切,失去她,你便失去了整个世界。”
我不奢望会拥有整个世界,但我真的希望生命中不会与她擦肩而过。
晚上,回到寝室,室友说有个女生打电话找我。我还没来得及猜测是谁,电话铃又响了。
“喂,你好,请问找谁?”我抢在室友前面拎起了话筒。
“是吕晶吧?你把我们薇薇吓得不轻啊。”话筒里传来了燕子的声音。
“怎么了?”我明知故问。
“你还装蒜,你知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不能随便乱送的!”燕子故意将声音弄得凶巴巴的,“你是不是经常送女生戒指啊?”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我家是批发戒指的啊!”虽然明知她是有意逗我,我还是忍不住要为自己辩白几句,“叫薇薇接电话。”
这是我第一次称呼她“薇薇”,有种很特别的、难以形容的感觉。
也就在此刻,我鼓起勇气,向那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发起冲击——要她做我的女朋友。
“让我考虑两天。”她没有把门完全封死,让我在一片寂静中隐约看到了一丝光亮。
周四的晚上,也就是两天之限期满的时候,我准时打去了电话,但是她的室友说她还没回来。在连续十几次听到她室友重复同样的回答后,她回来了。
“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了?”我放低声音,尽量使语气听起来平和。
“如果我告诉你,我和别的男孩子去散步,你会不高兴吗?”她忽然问出这么一句。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么肯定是会在意那么一点点的,我是实话实说,你别生气。”我忐忑地回答着这个突如其来的棘手的问题,“可是我不会因此而感到不高兴,毕竟我不能那么自私的,呵呵。”
她不表态,采用了默许的认可方式。
我赶紧趁热打铁:“对了,能回答我前天的问题了吗?”
“好吧,加上前面的那一个,两个问题我同时来回答。”她的语气也很平和,“刚才我和我们班的两个男生出去散步了,我们经常去散步的。他们说昨天在图书馆里看到你在等我,我反问说——你们看到我男朋友了?……”
我楞了几秒钟,终于回过神来,原来她的语文水平也是那么地出神入化,竟然一点都不在我之下。
一语双关,在她这里被发扬光大到了极致。
“……”我激动得竟暂时性地失去了语言表达的能力。
“呵,又掉线了?”
“没有啊,我只是发现你刚才又问了一个无义问句。”我试图转移话题,好让舌头不至于长时间处于麻木状态。
“哦?那是无义问句吗?我不知道哎,那当我没说过好啦。”
真见鬼,关键时刻居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过当真要我选择是砸她还是砸我自己的话,我想我百分之两百会选择后者。
“呃……我所说的无义问句……是指你说的那句‘又掉线了’……呵呵……”我急中生智,总算又把局面给扭转了过来。
那一天,是2003年5月29日。
为了纪念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当夜,我独自跑到网吧去上网,在论坛的各个版面中都发布了这一天大的喜讯,并将槐黄词中的第一首——《南乡子》传了上去。
而且,我在论坛上的自定义头衔,也由“ILOVE孙燕姿”变成了“ILOVE槐黄”。


第四章第40节 说声我爱你

向天空大声的呼唤,说声我爱你,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让那天空听得见,让那白云看得见,谁也擦不掉我们许下的诺言。想带你一起看大海,说声我爱你,给你最亮的星星,说声我想你,听听大海的誓言,看看执著的蓝天,让我们自由自在的恋爱。
——小虎队《爱》
六一节适逢周日,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想个办法同她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听起来蛮有点可怜兮兮,不过不要忘记,那个时候,正是“非典”猖獗的时候。
学校领导一定认为,这种非常时期,只有学校里的空气才有资格说“新鲜”二字。所以要出校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要持本人所在系上开具的出门条才行。
五月的最后一天,我被安排到两个小时的值勤时间。所谓值勤,也就只是在系办公室的空调房里坐着玩玩电脑,然后给前来请假出校的同学开一张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的出门条。看起来蛮有权力的,实际上说白了就是一免费劳动力,哎,谁叫我是学生干部呢。
跑到系办公室接了前一位学姐的班,偌大一个系办就是我的天下了。
其实做这样的免费劳动力也并不是真就一无所获,至少说我现在想为自己开出门条的话,便只是鬼画符地签个名,然后加盖个系办的章就成了,而且开多少张都无所谓。
踏破铁靴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六一节,仗着那一大把货真价实的出门条和我这个免费“棒棒”,她们寝室倾巢出动去逛街采购。
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要解释几句。“棒棒”这种职业,应该是重庆特有的,用白话文来翻译一下,就是“手拿一根棒子的挑夫”。
当然,我没那么惨,还不至于因为生计问题而沦落到去做苦力。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并不否认做苦力的相同结果,我只是在强调做苦力的不同原因。
临出门的时候,太阳忽然躲进了云里,天空中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这样的天气,让我不由想起了江南的梅雨季节。
我决心秉承陈兄的遗训——男儿出门不带伞——遗训,即遗留下来的训示也。我靠,幸亏澄清得及时,否则陈兄该雇人来砍我了……再说雨也不是很大,于是我便真的没有带伞。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极其英明正确的,因为槐黄带了伞。
两个人只须一个带伞便足够了。这便意味着,两人可以顺利成章地站在一个伞檐下……
她的那些室友果然个个冰雪聪明,全都步调一致地向前疾走,把我们两个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君子成人之美。这么说来,她的室友们虽是女子,却都极具君子风度。
她象征性地嘟哝了几句,我则尽力掩饰自己肆溢的喜悦。
男儿出门不带伞。陈兄不愧是过来人,我总算明白他身边那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是怎么被他骗到手的了。
“咦,你脖子里挂的是什么?”我指着她颈上的一根纯黑色物事问她。
“牛皮绳。”她边回答边用手拨弄着,“都断了好几次了,上面的结都有那么多了。”
“都那么烂了还挂着,不如给我吧。”
“不,它是……”她坚决地摇着头,欲言又止。
我很识趣地不再追问。这根其貌不扬的牛皮绳上,一定蕴藏着许多难忘的故事与经历。
无意间,瞥见她左手的小指上,居然戴着那枚熠熠生光的戒指。
“怎么戴在小指上呢,应该戴在无名指上的啊。”
“去你的!凭什么啊!”
“那你知道为什么结婚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我不失时机地向她卖弄。
“不知道,这大概是约定俗成的吧。”
“呵呵,来历么肯定是有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我把两手掌心相对,将中指的第二指节背对背贴住,然后将其余手指的指尖相互配对抵住,“来,跟我做一下这个手势。”
她虽不清楚我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却仍然听话地照做。
我补充说:“这个手势,在古代波斯王国中,是爱的意思。”
“那和戴结婚戒指又有什么关系?”
“你保持中指的姿势不变,试着将其它手指逐对分开。”
她又照做,但很快便发现两个无名指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听话。
“现在知道了吧,其它手指都能分开,惟有无名指是分不开的。”我开始作总结陈词,“爱到深处便是难分难舍,所以,这就是结婚戒指为什么要戴在无名指上的原因。”
她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却仍是一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的样子。
逛了还不到两个小时,雨就不下了,真是不给面子。其实就算是雨一直下,她也是要回去了,因为她说:“我腰疼。”
她是篮球队的,受伤对她而言是家常便饭,尤其是腰伤。
我替她挎着包,手指着肩膀半开玩笑地说:“吃不消的话,随时欢迎来靠一靠。”
说这话的时候,我不由地想起了四年前在公交车站里等车时小睿的样子。
送她回到寝室,我也立刻掉头往寝室跑。
刚走进寝室,我就忙打了个电话回家:“妈妈,我的腰有点痛,应该是用冷水敷还是用热水敷啊?”
“当然是用热水啦。还有,记得晚上睡觉时,尽量用平卧的姿势,有利于腰的放松。”
匆匆地和老妈说了声再见,紧接着拨通了槐黄寝室的电话,把上述注意事项原封不动地传达了一遍。
挂电话的时候,我相信她是微笑着的。
儿童节后紧接着就是端午节,超市里的粽子仿若雨后春笋般在一夜之间冒出许多,且都抢占了超市中最有利的地形。
我虽然不怎么欣赏屈原投江的举动,但既然是个节,过过总是无妨的。
更何况是处在这种非常时期之中,过节这样的休闲手段就尤显重要,否则用李逵的话说便是——人都要淡出个鸟来了!
为了彰显出过节的喜庆气氛,我买了几袋粽子,随手拨了个电话,她上课去了,于是只好叫燕子下楼把东西拿回她们寝室。
要团结群众,时刻注意搞好群众关系,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毛主席的谆谆教导,我从来不敢忘记。
而且那帮美眉也颇耿直,频频为我制造着机会,对我也算是有恩在先。
晚上没有去上网,极为难得地坐在寝室里背了几个外语单词。“就要考试了,好好复习,别太频繁地上网。”她的话和毛主席的话一样,我也是从来不敢忘记。
室友们一个个夹着书从自习教室里回来了,不用看表我也能大致估算出时间,应该已经超过十点半了。
隔壁寝室有人在念搞笑短信:“你想出人头地吗?你想发财致富吗?你想光宗耀祖吗?你想扬名立万吗?你想官运亨通吗?你想福星高照吗?……别胡思乱想了,早点洗洗睡吧!”
大家一阵暴笑,原本它说的也不错,还有没几分钟就要熄灯了,也是该洗洗睡了。
我刚躺下,电话铃响了起来。居然是找我的,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出来,”猜也猜得到是槐黄打来的,“到我们楼下来。”
“现在?”我也不自觉地问了一个无义问句。
“嗯,你要快一点,我们就要关门了。”她挂了电话,语气中不留一丝商榷的余地。


第五章第41节 有你真好

I'm thinking of you,我有你真好,只要牵着你的手就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这世界停靠,因为我拥有你,在我心里。
——范玮琪《有你真好》
一骨碌从床上跃下,趿了双拖鞋便往女生宿舍楼的方向冲去。
平时要走上六七分钟的路,这次只花了两分钟就到了。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时间与空间也不例外。
槐黄已经在楼下等我了,亭亭玉立,顾盼生辉。看到我气喘吁吁地跑来,她迎上前,一直放在背后的手忽然伸了出来:“呶,这个给你。”
我定睛一看,是一个小巧玲珑的粽子。
跑回寝室的时候,离熄灯还有两分钟,室友们纷纷取笑我说:“这个粽子千万别吃,得找个地方好好地供奉起来,起码要留到下年的端午节。”
我笑笑,并不理会,因为在这个并不炎热的初夏,我已经体会到了节日里的甜蜜。
进入了六月,距考试的日子便可以扳着手指来倒计时了。
考试是残酷的,复习是紧张的,逛街是奢侈的,自习是必需的。
于是我们约好了,每天晚上一起到图书馆的顶楼去上自习。
那段非常时期,对于感冒的重视与畏惧是空前的,人人都担心自己或身边的人感冒,不仅是因为安全问题,更是因为自由问题——可能会由于疑似“非典”而遭隔离。
无数事实证明,越是担心害怕避尤不及的东西,越是容易像饿鬼缠身一样挥之不去。
果然,槐黄的腰伤还没痊愈,又表现出了一些感冒的迹象。
“今天中午我又去逛街了。”吃过晚饭,我们直接朝图书馆走。
“买了点什么?”
“什么都没买。逛街非要买东西的么?”我嘿嘿笑,反问她。
她白了我一眼,微嗔道:“你无聊啊,就要考试了,还那么闲!”
“呵呵,其实也不是不买,是想先征求一下你的意见。红、黑、蓝,你喜欢哪种颜色?”
“干什么?”
“没什么,我在班尼路里看中了两件衣服,除了尺码不同外,样式和颜色都是一样的。”
“那是情侣装啦。”她伸手戳了戳我的鼻子。
“你真当我是白痴,不晓得这叫情侣装啊,我只是想把问题说得更具体一些罢了。”我也随即君子报仇,戳了戳她的鼻子。
“那你还说得那么复杂,就是说你当我是白痴喽。”
“红、黑、蓝,你喜欢哪种颜色啊?”我急忙把话题从“白痴”这个字眼上岔开。
她缓缓地摇着头:“都不喜欢。”
我找不到话说,只得和她默默地上楼。也许是班尼路的档次太低了,里面尽是些几十块钱的打折衣服,品位确实也差了一些,我这么想着,主动地为她的“不喜欢”寻找着理由。
走进顶楼的自习室,幸好来得早,人还不是太多。我们在中间一张桌子边并排坐下。
我只带了一本《高等数学》,她也是一样,黑色的挎包里找不到第二本书。
脑子里闪过电影《重庆谈判》中的一幕:晨间,毛泽东和蒋介石在山道上相遇,蒋问毛:“润之兄读的什么书啊?”毛答曰:“《资治通鉴》。”蒋哈哈大笑,顺势将自己手中的书一合,镜头缓缓跟近,竟也是一本《资治通鉴》。
如果说电影中这样有意识的处理,是为了表现两人英雄所见略同,那么在现实中出现这样的巧合,便只能用“心有灵犀”来概括了。
她坐在我的旁边,就像半个月前在电子阅览室里上网时一样。我敢说,这一次我看书的时间也不会比我扭头看她的时间长。
记得那个时候,我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扭头看她,看得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只是没想到,半个月后,我还能够有这样近距离欣赏她的机会。
一切皆有可能。李宁的这句经典广告语在我身上,通过另一种形式完美地诠释了出来。
冒着被口水淹死的危险我再罗嗦一句:她很美。我甚至无法为她的美来打一个比喻。
貌美如花,娇颜如画,这些被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用俗了用滥了的比喻,在我看来,都是词不达意的。
倘若要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朵花或是一幅画,那么纵然它们再美再动人,也迟早会有一天令我心生厌腻。
可是,我相信,槐黄的美,是我一辈子都看不够的。
上天待我不薄。
当我又一次侧过头看她的时候,我听到了她低声咳嗽的声音。
我还以为她是在提醒我专心看书呢,慌忙把头转正,可是咳嗽声并未停止。
那就说明,她是真的感冒了。
“我出去一下,你在这儿等我。”我飞快地说着,不等她回答,便飞快地跑了出去。
下楼时,撞到了三个人,都可以凑齐一桌麻将了。我和前两个女生说了“对不起”,却对另一个男生说了“没关系”。没办法,谁叫那个男生道歉的速度比我还快,我想,大概他也在做和我相类似的事情。
我使出吃奶的劲往校医院跑,穿出一片绿化带,终于走进了这块我从开学以后就没来过的地方。校医院幽深僻静,冬暖夏凉,是个避暑的好去处。
可惜我不是来避暑的,匆匆地挂了个急诊号,便跨进了急诊室。
“感冒了吗?”也许是最近感冒的人太多,以至于校医都习惯成自然了。
“嗯。”我点点头。
“发热吗?嗓子痛不痛?”那位面容和蔼的伯伯关切地问我,显然是搞错了对象。
“不知道。”我尴尬地笑笑,“不是我感冒,是……是……我女朋友,她有点咳嗽。”
“那她自己怎么不来啊?”
“系上的老师找她有点急事,走不开。”我开始瞎编了。
“那这样吧,我给你开点药拿回去,下次记得叫她自己来,哪有叫别人代她看病的。”
我很想申明我于她并不是什么“别人”,但医院这种鬼地方毕竟不宜久留,而且我也没有和那位伯伯闲聊的雅兴,于是拿了药,乖乖地应了句:“噢,知道了。”
把两包药片揣进口袋,再穿回那片的绿化带,刚踏进图书馆大门,忽然发现竟忘了买水,不禁哑然,无奈只好再掉转头,向最近的小卖部跑去。
待到再冲上顶楼,已是上气不接下气。
汗水浸透了上身的那件灰色T恤,原本就精瘦的身板这下就更无藏身之地。
“嘿,吃药。”我把瓶子拧开,连同两小包药片一起递过去,“乖,听药王的话,病好得会快一些。”
她望着我,眼神极为复杂。终于还是把药接过,听话地按上面标注的说明服用。
我则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坐回原座,顾自看着书,反而减少了侧头看她的频率。
回到寝室,几个室友听着音乐,打着牌消遣时光,劳逸结合总是不错的。电脑上,正高声地放着光良的歌。
“爱就是一份心甘情愿,不在乎情路风霜雨雪,抱一抱就抵过万语千言,手牵手就敢去海角天边。爱就是一份心甘情愿,不计较是否情深缘浅,越曲折会留下越多纪念,闭上眼,还够我们回味数十年……”
我闭上眼,在心里轻轻地和着。
心甘情愿,心甘情愿,没想到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里,竟会蕴涵着爱的真谛……


第五章第42节 只相信爱没错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只相信爱没错,不要对我怀疑太多,或去猜测我们的以后。不怕再多冷眼看我,我只相信爱没错,不问结果是什么,永远不算什么。永远不算什么,只要是曾经爱过。
——戴佩妮《爱过》
2003年6月8日,星期日,晴到多云。
重庆的天气仿佛永远是那么闷闷的,即使是晴天也很难看到耀眼的阳光,真无愧于“全国年平均日照量最低的城市”这一称号。
日照量低则湿气重,湿气重则需常祛湿寒,从这个角度来考察重庆的麻辣饮食文化,便又觉得是受环境影响的必然结果了。
身处重庆,尤能强烈体会到拉萨这座日光城的好。尽管,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从来没去过拉萨,只是在电影和图片上见识过那里朴素的美。
像写日记般絮絮叨叨自言自语写了那么多与主题无关的废话,是因为我不想让别人,尤其是让槐黄再误会我谈恋爱与写作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简而言之,恋爱与写作,即使它们有关系,也绝不是因果关系。
昨天晚上和槐黄一起在操场周围散步,也不知是我哪一句话说得不对,竟令她莫名地敏感起来。她突然问我:“在我之前,你是不是还有过别的女朋友?”
这个问题,相信每一个恋爱中的女孩子都问过。
“嗯,”我点头承认,丝毫不避讳这个问题,“我记得以前和你说过的呀,怎么了?”
“我只是在想,你谈恋爱的目的,是不是为了给你的创作寻找灵感?”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她,惊讶于她怎么会产生这种怪异的想法。
“胡说八道!”我白了她一眼,“薇薇,你要相信,这一次,我是认真的。”
“那就是说,以前你都没有认真过喽?”
这个问题真绝,让我顿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能说是也不能说不是,无法点头更无法摇头。经验不足,没辙,只好在心里默念“沉默是金”,然后装死不说话。
“我就说嘛,你谈恋爱只是为了捕获写作的灵感。”见我不再辩驳,她倒愈发坚信了这个不知哪儿蹦出来的谬论,“不过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现在我不觉得。”
没有什么不好?呵,话虽这么说,但无风不起浪,我想,我一定是无意中忽略了她的感受。于是我将责任归咎于那些在子夜时分被我杜撰出来的爱情故事。如果不是为了它们,也许她就不会把写作这件事和我的感情挂起钩来。
我应该要为自己说几句吧,又或许一句都不必说。因为我知道,她是一个事实至上的人。
就像我爱看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片头的口号一样——用事实说话。
所以,我只是再一次坚决否认了她无稽的说法,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给出一二三四甲乙丙丁这样一大堆的理由。有点不像我的性格了,但是为了槐黄,我情愿改变。嘿嘿,只好让诸位失望啦。
中午吃完饭,呆呆地坐在寝室,回想起她昨晚说的话,心里不禁有些上下打鼓。
据可靠情报,燕子刚经历了一段“快餐”式的爱情。
她和那个英俊的男生从认识到确定关系再到分手,前后总共只用了三天。
我一直以为我和槐黄的发展算是快的了,没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燕子那敢爱敢做的性格和由恋爱到失恋的速度,都让我望尘莫及无地自容。
燕子很坚强,上午在路上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和周围的一票朋友嘻嘻哈哈地有说有笑,丝毫看不出刚刚禁受过失恋打击的痛苦。
我羡慕她。
我要是能有她那么勇敢,我也就不至于整天对什么事情都患得患失了。
虽然我知道,对任何事,都要做最好的准备,做最坏的打算。爱情,也是一样。
但是,如果爱情中的问题可以用做数学题的精密逻辑思维来解答,那它还是爱情吗?
燕子是她的室友,她不会不知道燕子火箭升空般的恋爱以及火箭坠落般的失恋。也许,昨天晚上她对爱忽然表现得那么没有信心,是受了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的影响吧。
无论如何,我要她知道,爱情,并不像她所想的那般脆弱。
尽管很多时候,爱情会像烟花绽放般绚烂地来临,却也会在光华消逝后悄悄地离去。
尽管在离去前的一刹那,我们并不知晓,那被焰火划伤过后的,是更为寂寥的长夜。
我依旧和她一起去上自习,无论是去图书馆还是到一教楼,反正始终是在顶楼。
上完了自习,我们站在一教楼楼顶的天台,向下望去,整个沙坪坝文教区的繁华夜景尽收眼底。
我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有时候仔细想一想,爱情其实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们站在这里,眺望远方,星光灿烂,灯火辉煌,抬头是一望无垠的云天,低头是车水马龙的大道,可是,我们却都无法再向前一步。”
“如果明知道向前会粉身碎骨,你还会选择向前吗?”
其实对这个问题,下午在上网时就已经提前给出了答案,我写了一首酸得掉渣的诗——《我愿意为你》——发到了她的QQ上: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只鸟/形影相随/直到无力起飞/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条鱼/朝夕作陪/直到无力划水/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棵树/枝茂花美/直到叶落冬回/
我愿意为你/变成一壶酒/心醒人醉/直到与你相偎/
我爱的人/你一定知道/这些愿望/今生无法体会/
唯留下淡淡的离愁将你我包围/
但是/你可曾明了/为你/我无憾无悔/
因为身后思念的潮水/让我无畏/”
所以我不假思索,用力地点点头,很深沉的样子。
回到寝室,居然又忍不住给她拨了个电话:“喂,好久不见,想不想我?”
“你没得非典吧?好久?我们不是才刚见了面的吗。”
“呃……久这个字呢,是视情况而定的,比如当我想你的时候,一个转身的时间就仿佛需要一个光年……”
“拜托,光年是长度单位,不是时间单位啦,”她听得真仔细,连这么微小的错误都不肯放过,“不过你的语文水平有进步哦,快要超过《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了。”
“听起来好像语文水平蛮好的样子,那给你做个题吧,考考你的语文水平到底如何。”
“这回不会又是I啊U啊耍我的吧?”她心有余悸,正应了那句古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当然不会再这样耍你。”我心里暗笑,这回当然是得换种方法耍你了,“用我、她、他、爱这四个字来造一个句子,每个字不许重复使用也不许不用,也不能加别的字和标点符号。”
“只许用这四个字?三个名词和一个动词?怎么可能?”
我只是阴阴地笑,并不理会她提出的异议。
“她爱我他?”“我爱她他?”“她他爱我?”……无奈之下,她只好一个个地瞎蒙。
“都不对,哎,还是我来公布答案吧。”我故弄玄虚地深吸了一口气,抱着话筒一字一顿地说:“正确答案就是——他爱她。”
她等了很久,见我不再说话,追问道:“他爱她?我,那我呢?”
“嘿!他爱她,关你什么事儿呀!”
“好哇,又耍我,等着,明天你死定了!”


第五章第43节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王菲《红豆》
“快到篮球场上来。”周一下午一下课,便收到了槐黄的手机短信。
“到篮球场去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打篮球啊,你到底来不来啊?”
真见鬼,对于篮球我无疑是个门外汉,空有一副不算矮的身材,但由于平时几乎不怎么打的缘故,我的篮球水平也就只能充当系队替补的份。
而且,还只是系拉拉队的替补。
所以,我一旦站在篮球场上,便绝对是全场瞩目的焦点呵。猩猩似的运球,三不沾的投篮,还用说,那简直就是收视率和回头率的保证嘛。
“来,马上就来。”我很快回复了短信。我想,在我面前,没有第二种选择。
赶鸭子上架。我和鸭子一样,都是被动的,唯一不同的是还要拼命表现出主动往上爬的样子。
换了双平底的运动鞋,没命地跑到篮球场,她和一个瘦瘦的男生站在一起。
“这是我老乡。”和上回打乒乓球时不同,这一次她主动地介绍起来,“系队的,篮球打得可好了。”
我友好地冲他报之一笑,心里却有个声音酸酸地说:“有什么了不起,我也是系队的嘛。”
不过既然进得了系队,也确实是有点真凭实干的。三分线外起跳、罚球线上出手、三步上篮、远投近勾,那姿势,那准头,还真是一点都没的说。
我陪着他练了十来分钟,准确地说,倒像是一只猴子被他戏耍着玩了十来分钟。
“扬短避长”的后果,在这十来分钟里显露无遗。
她叹了口气,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我来吧。”她抢过我手里的球,娴熟地运着冲到篮下。那位老乡竟也不再防守,让她轻松地把球投进。
她回头看了看我,似乎这个球足以证明她的实力。
男生对抗男生通常毫不手软,即使是他这样的高手同我这样的菜鸟之间,也不存在一丝的谦让精神。可是男生对抗女生则或多或少会放一点水,反正不会尽全力。这或许就是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在作祟吧。别说是像他这种有足够能力放水的人,就是把他换成我,我也一样不会竭尽全力。
尽不尽全力,其实并不是实力上的问题,更多的,是面子上的问题。
所以对于他的消极怠工,我理解。
从篮球场出来,感到很没面子。要是篮球的技术也可以算作是感情天平上的一枚砝码,那么我从手指触碰到篮球的一刹那便开始后悔,后悔当初怎么不好好练习打篮球。
蓦地想到了我在那次辩论赛上的经典辩词:“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使这枚砝码的重量减到最小。
一踏进寝室,手机竟不早不晚地响了起来。刚拿起来,对方却挂了。
翻开盖一看,竟然已有七个未接来电了,可见前面给出的“不早不晚”的评价实属唯心主义论断。七个电话,全是一个人打的,盯着那个陌生的号码想了半天,却楞是没一点印象。
屏幕上的信件标记也闪烁不止,于是指尖一按,转到了收信箱,对那个陌生的来电便不再理会。
我的哲学是:如果真有什么事要找我,那个人一定还会再打来。
收信箱里有两条未读短信,一条是老妈发来的,无非是些嘘寒问暖的话,再就是叫我好好学习之类的大道理;另一条是阿S发来的,我们好久没联络了,忽然收到他的短信还真有点意外,谁知道点出来一开,立马傻眼:
“pu!whwu!shemleaqll!mnohpuehldaaposnohss!wIhqeq”
看着手机上这条不晓得是用哪国文字写的短信,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阿S的英语猛我是知道的,从我认识他开始他的英语成绩就已是笑傲江湖,但也没听说他上了大学后还钻研了别国的语言呀。
两分钟不到,阿S的短信又到了:“不好意思啊,前面那条短信我准备发给我女朋友的,不小心按错发到你这里来了。”
嘿,真是混蛋,你就是发错了也得要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呀!
想让我发短信来问你,那么丢脸的事谁会干啊,哼,门都没有!
我捧着手机,学习发扬当年中国科学家自己独立制造原子弹的精神,上看下看左看右看,这架势,像极了书里金毛狮王谢逊捧着屠龙刀研究其中秘密时的情状。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手机在手掌中转了N圈后,我终于将目光定格在手机旋转180度后的画面上。
“babyImissyousodeeplyandyouwillbealwaysinmymind”
好东西啊好东西,我缓缓地摇头,然后像捡到宝似的大喊大叫。
编出这条短信的人真是个十足的天才。我毫不迟疑地按了“转发”,五秒钟后,这条短信被送到了槐黄的手机上。
晚上照例是抱着电话机长聊,这短短的半个月,打掉的电话卡已有厚厚一叠了。
“嘿,那条短信什么意思啊?”意料之中的问题。
“是外语,我翻译给你听吧。”我喝了口水,大声地说:“宝贝,我深深地思念你,你永远在我心里!”
“那么晚了,发什么疯啊。”我听到我的室友和她的室友不约而同地说。
“呵呵,你把手机倒转来看就明白了。”我不忘补充,以证明我翻译的正确性。
“嗯,这下你惨了,我的室友说你这几天严重打扰了她们休息,集体要你补偿哦。”
“好啊,那改天请你们全寝室出去吃火锅吧。”
“算了,不用了吧。”她小声地说,但在周围的一片喧哗声中依旧那么清晰,“你知道我上回为什么不让你给我买衣服吗?”
“因为班尼路的档次低,你不喜欢啊。”我依旧是满不在乎的口气。
“其实……我是想帮你省钱……”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近乎无。
挂了电话,久久不能入睡。眼角,竟有感动的泪水溢出。星座书上说巨蟹座的人有多愁善感的特质,没想到竟不是信口开河。
随即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毕竟我的钱包,已经快瘪得自身难保了。
“那么晚打电话有什么事吗?”老爸一副好梦被搅醒的声音,“我都睡着了……”
“老爸,赶快汇点钱过来。”
“汇钱?还要赶快,你那里没有钱了吗?”
“有啊,”我急得抓耳挠腮,但又不好意思直说,“可是……现在这里出了一点状况啊。”
“哦?有什么事吗?”
“没事没事……其实是有一点事,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竟也会语无伦次。
“不能说吗?”老爸不愧是明白人,很快就猜中了七分,“是不是现在身旁多了个人啦?”
我支支唔唔地应对着,并不反驳,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
“要多少?”电话那端的声音并不吃惊,似乎早已料到一般。
迅速地在心中盘算了一下,刚要忐忑不安地报出“1000”这个数字,没想到他算得比我还快:“给你汇2000块过来吧,还有半个多月,应该差不多了吧?”


第五章第44节 只能藏成秘密

好想好好爱你,这一句话只能藏成秘密,关上窗外的雨,反复碰触你爱过的痕迹。好想好好爱你,却没有权利再把你抱紧,从今以后如果你能快乐,就别管我想你。
——周蕙《好想好好爱你》
印象中,老爸鲜有如此慷慨的表现。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理由能够成立。
那就是——我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
但愿他方才所说的,不会只是随口说说的梦话而已。
第二天下午没课,闲来无事便跑去不远处的深圳发展银行的ATM机上查询,没想到卡里的金额,已经比昨天这个时候多了2000元。
老爸是爱我的。所以他的速度,也是惊人的。
就像我在论坛上的一篇小说中写的那样:“想你的时候,赤兔马再快也是慢的。”
这个时候,我想槐黄。虽然,想见到她并非什么难事。
从银行里走出来的时候,收到了燕子的一条短信:“你知道吗?薇薇现在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很长时间都没见她笑过了。”
现代人讲话都是这么个德行,说话流行只说半句,只告诉你“压力大”、“没笑过”,至于为什么“压力大”,为什么“没笑过”,就全凭听者的悟性了。
管她呢,我略有些心虚地想,总不至于是我的原因吧。
晚上往她们寝室打了个电话,想大致确定一下吃火锅的时间和地点,可是对方一直占线,拨她的手机,也被告知她已关机了。她大概是睡了吧,因为连我这种越夜越精神的神经病都开始打起哈欠来了。
周三傍晚的时候,槐黄发短信来说,要我晚饭后陪她到篮球场边去走走。
走走?去篮球场?天哪,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不会又要让我去陪她打篮球吧。
打篮球这件事有点恐怖,所以晚饭也不敢多吃,换了鞋就一路小跑往篮球场进发,顺便沿路做做热身运动。
跑到篮球场外的时候迎面碰到了她,她并没有带球,真的只是走走罢了,是我多虑了。
我们站在篮球场边,对视了片刻。“你的观察力挺强的。”没等我发问,她先夸起我来。
“还好吧。”我下意识地作出谦虚的样子,“只是平时看东西时比较仔细罢了。”
“但是你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她微笑地竖起左手小指,摆到我面前晃了晃,“这枚戒指,是刚开学时燕子陪我一起去买的,不信你可以去看看她的手指上,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
我尴尬地笑笑,这种笑容,快成我的招牌表情了。对我来说,我并不在乎我是否看走了眼,我只从她的这句话中得到了一个有价值的讯息——她已看过我不久前写的《心情小札》。
那就够了。我有足够的自信,我的文字可以令她感动。那就够了。真的。
但是感动,往往并不意味着爱。感动可以是爱情的一个条件,但绝不是充分条件。
要是高中的数学老师听到我能用数学知识来分析爱情的问题,怕是要感动得哭出来了。
记得两个月前初读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是准备好要哭一场来宣泄宣泄情绪的,没想到,让人流泪的,不是那个可怜的女孩,反而是两夫妻的对话。
“能这样死就好了,”她叹息,问我,“有一天我们会这样拉着手死去吗?”
“我们拉着手好好活。”
“我只是在想象中体验一下。真爱你,没想到我会这样。”
“我也没想到。”
“你还说我喜新厌旧吗?”
“恋爱那会儿,我真想过,没准哪天你就把我给甩了。”
“没准我们能庆祝金婚。”
“能吗?你都快四十了,我们结婚才一年半。”
“我们从恋爱算起,已经九年了。”
“呦,真的,都九年了,过得真快。”
“我们谁也甩不了谁。有时候,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始终是两个人。有时候,两个人就生长在一起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法再分开。”
这是两夫妻最普通的情话,周国平没有遗漏他和妻子的日常对话,很真实地再现了它们。
恋爱九年后还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真够动人了。
直到看了后记,周国平用最平静的语气写道:“我和雨儿分手了。”
也许因着青春,也许正在经历着爱情,我没法从刚刚的羡慕和向往中抽身,不禁潸然。
难道说,爱情根本就是一件易碎品,所谓坚固的永恒的爱情,只是人们一种美好的愿望?
终于槐黄对我说,她承受的压力很大,希望我们能暂时分开,让双方都冷静冷静。
我想,这是因为期末考试就快来临的缘故。我说:“我等你。”
她摇摇头:“你不像是个会等待的人。”
欲哭无泪。原来我在她心里,竟只是一个言语大于行动的人。
夜半时分,顾不得辅导员三令五申的宵禁,我还是跑到学校后门处的网吧里挥霍了一个通宵。逃避,毕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是,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凌晨两点的样子,身旁的一个抽着烟的女孩子睡着了,看着她趴在键盘上的姿势煞是惬意——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无可厚非——于是释然,随手敲下了《还有我在这里》。
“不忍束缚你/那渴望高飞的羽翼/因为我知道/蓝天白云的美丽/
享受阳光的甜蜜/体验自然的神奇/年轻的心/没有抑郁/
就算天空阴霾/就算暴雨来袭/就算思绪压迫了呼吸/就算泪水模糊了记忆/就算一切都将失去/还有我在这里/
你要休息/我给你双臂/你想继续/我给你勇气/
不会离开你/给你肩膀当你哭泣/我真的愿意/为你守候在这里/”
BBS上有很多朋友都在后面跟贴说:“药王这首诗,充分塑造了一个伟岸的男人形象。”
而其中包含的诸多无奈,却只有我一人知道。
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永远都要直面无奈。它尽管酸涩,但依然是生命的一类营养。
周日的晚上,我们最后一次绕着操场散步,话题颇为沉重。
“这枚戒指,还给你。”她淡淡地说,把那只不算太精致的粉色小盒塞到了我的手里。
“你当真要把我送你的东西都还给我么?”我的声音颤抖着,微微有些哽咽。
“没有啊,有很多东西,我并没有都还给你。”她强颜欢笑,“还有,你送我的那些文章和诗词,我会好好收藏。”
“那么,我还有机会把这枚戒指再送给你吗?”
她犹豫着,思考了很久,直到走到路的尽头,才转过身轻轻点了点头:“嗯,有。”
“谢谢。”我强忍着,送她回到了寝室楼下,也许,这将是最后一次,以后,也不再会有这样的理由和机会。
“我也送送你吧。”走到楼下,她并不进去,“一向都是你送我,我也送你一次。”
“好吧。”我并不推辞。尽管我知道,她这么做,是不想有亏欠我太多的感觉。
何况这样的并肩而行,每一步都弥足珍贵。
走到拐角处,隐隐约约能看见男生宿舍楼的昏暗灯光了。
“我回去了。”她惴惴地向我告别,“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了。”我故作洒脱状,“一切问题,留到考试以后再谈。”
“好。”她爽朗地答应。不知道她是否能听得出我的弦外之音。
我们用力击了击掌,这便意味着,在期末考试以前,我和槐黄,只是一对普通朋友。


第五章第45节 我爱过你

我爱过你,虽然短促却刻骨铭心,爱着你,可惜失去你。我爱过你,爱的太深怕伤了自己,也许这样的结局,早已是被注定。
——动力火车《我爱过你》
此后的几天,我把以前写的“槐黄词”一首一首发到她的QQ上,以证明在我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她。
然而她,不知是不是早已忘记了还有我在这里守候。
这半个月过得很慢,仿佛时间常常会不自觉地凝固,天晓得我是怎么熬过来的。
六月底,期末考试全部结束,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给她打电话的理由,谁会料到,我满心希望等来的,却是那冷冰冰的四个字:“没感觉了。”
挂掉电话的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铁门关闭时尖锐的声音。
“爱是一种感觉,不爱也是一种感觉,而往往难以抉择的是心中的感觉到底是爱还是不爱。”我的文字,竟成为了槐黄最后关门的理由。
电话里,她口口声声地说着“对不起”,因为她曾经给过我一个如肥皂泡般美丽的希望。
我不怪她,毕竟感情的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清的。
缘属天定,份乃人为。还有一句话,叫“人定胜天”。
只可惜在爱情世界的游戏规则里,这两句话联用的逻辑并不成立。
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天每次都看似对我无比眷顾,实则却对我如此吝啬。
独自一人乘车到磁器口,冀望于那些古色古香的街巷,能够暂时抚慰我心头的创伤。
站在江边,从口袋里掏出那只粉色的盒子看了又看,心绪久久难平。又想起前几天的那个深夜,为请吃火锅而打电话回家要钱,似乎是那样的幼稚可笑。却没想到吃火锅,竟然成为了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而且那枚戒指,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主人。
我狠了狠心,把那枚戒指连同那个粉色的盒子一同抛入了嘉陵江中。
除了槐黄,它原本不应属于任何人。
似水,似水,原来我从一开始就把这个名字给理解错了。看着嘉陵江的浊浪将它吞没,感慨着它终于实至名归。
独自一人出去,又独自一人回来,寝室的兄弟们仍像往常那样互相开着不咸不淡的玩笑,他们一定是觉察到了我情绪上的变化的,但是谁都不愿去点破。
该考的都考完了,回杭州的火车票也订好了,于是便肆无忌惮没日没夜地上网,常常是盯着电脑屏幕发呆,然后流下泪来。唯一让我有所期待的,是很快就能够坐上火车回家了。
其实回家,也只是换了种方式继续逃避。
打开QQ,意外地收到了她给我留的言,留言的内容,是我在一个多月前给她的那首《青玉案》,那一处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败笔,已然被她妙手回春:
“春风又绿江南岸,水渐暖,雁北还,苏白堤映波光闪。西湖似染,百花欲燃,不见断桥残。一轮明月潜碧潭,万千流萤缀玉盘,寂寞轻舟湖心泛。人间四月,独上孤山,情伤无人伴。”
这是我送给她的第一首词。
“情伤无人伴”,呵,也许在这首词送出去的那一刻,便早已预示了这个伤心的结局。
网上有朋友这样说:可以一秒钟遇上一个人,一分钟认识一个人,一小时喜欢一个人,一天爱上一个人,但是却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
一辈子,我想也许还是不够。
如果给我一个月光宝盒让我回到过去,我并不后悔自己所走过的每一步。即使,从一开始就让我知道结果会这样令人痛彻心扉,我也不会后悔。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说这句话的时候,底气明显不足。因为我就曾经用这句名言,安慰过身边失恋的朋友。
这么说来,倒有点自我安慰的味道了。
写到这里,我发现我十二万分地对不起我的马哲老师。
神创论、唯心主义,还时不时地迷信一些不科学或伪科学的东西,光凭这几点,他便足足可以让我再重修几年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程。
不再伤春悲秋了,好想洒脱地说一句:“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少了谁就活不下去的。”可是,那种笑看风云淡的气概,我终究无法做到。
想起《中国青年报》上的一篇情感散文,里面有一段是这么说的:“爱不一定要永远。曾经拥有的也许会是你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一眼瞥去,竟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和槐黄,现在又何尝不是这样。
同在一个学校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分手之后,我们又碰见过很多次,食堂、操场、教学楼,甚至是人迹罕至“价美物廉”的学校超市……可是每一次,我们都是一样,擦肩而过,没有动作,没有语言,没有表情……
也许文章的作者和我一样,在他的生命里,也有这样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存在。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在期盼着奇迹的发生,期盼着她会回心转意。
虽然我清楚地知道,我所期盼的这一切,无异于天方夜谈。
记不得是在哪一部韩剧中,有那么一个面容清纯的女孩,披着一身宽大的便装,坐在男人走后的天桥台阶上,嘴角有着极其甜美的笑容。她说:“我知道他也许永远不会再回头,但其实我只是想他能给我一个承诺。他可以选择走,离开我,不管有多久,也不管会不会回来,我只要他一个承诺,可以让我在这里等他。”
女孩在说的时候,笑容像天使一样干净而透明,泪水却毫不迟缓地流了下来。
竟有如此简单而坚韧的爱情。时光如风,掠过的是呼啸而去的岁月,留下来的是生命中,他说过的承诺。
能够一直一直地等着一个人,原来竟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如果再也等不到了呢?
或者说,那个人在临走时,根本就没有留下一个等待的理由和承诺?
甚至于曾经深深爱过的那个人,如今却形同陌路。这样的局面,我们一直都无法控制。
然而,我们毕竟爱过,也等过。
眼中,又有温热的液体,于内心深处,缓缓溢出。
临行的那天,一个四川的室友来送我,候车大厅里,他拍拍我的肩,安慰我说:“没啥子的,这种事,想开点就好了。”
要是什么事都那么容易想开,就没有那么多割腕上吊服毒跳楼的痴男怨女了。
火车的汽笛拉响的刹那,我终于可以平静地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我大一时唯一的一段恋情,已然谢幕。尽管,它并不完美。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所以有时候,缺憾的美反而更能使人心折。
譬如那一尊全世界都为之倾倒的“断臂维纳斯”。
安静地为自己泡了碗方便面,坐在那里,放肆地搜索着大脑里关于槐黄的一切。
即使一切都不复存在,回忆里的她依然会陪伴着我。这么想想,我也该知足了。
车厢的广播里面,刘若英惆怅地唱着:“我想我会这么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我想我会这么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天空越蔚蓝,就越怕抬头看,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劣质音响里的声音,依然能打动人心……


第五章第46节 青春过了一半

青春过了一半,还是没找到另一半,爱是风尘沙粒,吹入眼中。青春只剩一半,手中的皱纹和遗憾,岁月陪伴我的孤单。
——陶晶莹《青春》
回到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上网把论坛上的自定义头衔又改回了“ILOVE孙燕姿”。
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哼着燕姿的《我不爱》,好像自己就真的能够放下一切,看破红尘,不再恋爱了一般。
正舒舒服服地享受着凉水澡,隐约听见手机在茶几上聒噪的叫声。顾不得擦干手脚上的水滴,裹了块浴巾便跑出来接。
还是慢了一步,对方已经挂机了。
看了看这个包含着我生日的手机号码,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偏偏回忆不起这个号码的主人究竟是谁。
走回浴室,草草地做了一下扫尾工作,套了件衣服就径直来到写字台边,拎起话筒,回拨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手机号码。
“嘟”了四五声后,对方终于接了起来。
“你好,我是吕晶,请问刚才是谁拨打了我的手机?有什么事吗?”我像念绕口令似的一口气说完,就如同是经过刻意的训练。
“你可真逗。”对方沉默了几秒钟,忽然“咯咯”笑了起来。
“你是谁呀?”被她这么一笑,我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我真的想不起来了。”
“呵呵,不逗你玩了,我是瑶瑶。”
“瑶瑶……”我重复着这个名字,脑子里迅速地飞转着,瑶瑶,瑶瑶……
“你就是论坛上的那个小丫头?”我还不算笨,总算是记起了她是何方神圣。
瑶瑶是个大连女孩,和我同岁,在论坛上的名字叫“忧忧”。想当年她刚进我们的论坛,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是本王我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地带着她熟悉环境的呢。在论坛上,我把她当作我的红颜知己,对于她,我从来不隐藏任何秘密。在瑶瑶的身上,你能同时看到北方女孩的豪爽和南方女孩的婉约,这可真是件不容易的事。
我一直叫她“忧忧”,直到我临回家的前一天,她才在网上告诉我她真实的名字——黎诗瑶。也难怪我刚才会脑袋发蒙一时想不起她是谁。
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像是一部武侠小说里的女主角。我并不确信这个名字的真实性,就像很多人都怀疑“吕晶”只是我的笔名一样。
在网上,你无法判断对方的真实情况。有句名言说得很毒:也许在网络那头和你聊天的,只是一只狗。还有人补充说:即使是狗,你也无从得知是公狗还是母狗。
没必要去责怪说话的人太冷漠,难道我们不正是这样,一直以来都习惯于借助着网络来掩饰真实的自己,习惯于在网上扮演一个与现实生活中大相庭径的陌生角色。
可是我并不会无聊到去怀疑现在和我聊天的,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别叫我小丫头,好像自己很老似的。”她依旧“咯咯”地笑,“和槐黄进展得怎么样了?”
我和瑶瑶认识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槐黄这个人呢。所以后来我和槐黄之间的一切,瑶瑶全都了如指掌,甚至于有几篇槐黄词,她还能如数家珍般背得滚瓜烂熟。
“我们……分手了。”我长叹一声,越是不愿去想这个问题,越是有人不识时务来发问。
纵然这是个沉重的话题,我也不想在她面前有所回避。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电话那头的声音,竟也变得异常沉重。
“没事,”我故意表现出轻松的样子,怕她不相信,又重复了一遍,“没事,真的没事。”
“没事?真没事?那唱首歌给我听吧。”她顽皮地打趣,也力图缓和着空气中的压抑。
“好啊。”我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清唱了一首陶子的《太委屈》。
不等我唱完,她就急着把我打断:“啊?她爱上别人了?所以把你抛弃了?”不能否认,瑶瑶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女孩儿。
“拜托,别东想西想的好不好,”我被她弄得哭笑不得,“谁说她爱上别人了,我只是满足你的要求唱首歌给你听罢了。”
略带点郁闷地挂了电话,无聊地从客厅走到卧室,再从卧室走到另一个卧室。
阳台上有一排叫不出名字的绿色植物,一盆比一盆生机勃发,全靠老妈平时打理得好。
我不在的时候,终究是这几盆不会说话的小生命,或多或少使这个家看起来不那么冷清。
倒有些羡慕它们了。来世做一株这样的植物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无牵无挂,无忧无虑,顺便还能够净化净化空气,至少不像现在,无所事事。
老爸老妈都在厨房忙碌,我回来的每一天,他们都像过节一样开心。
说错了,在我印象里,还没有一个节日能让他们像现在这样开心过。
泡了杯咖啡,贪婪地闻着弥漫在空气里的微苦气味,电视里放着刘德华《回家真好》的MTV,两行泪水就这么不争气地又流了下来。
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就算全世界都不要我了,我还有这个家,还有爱我的老爸和老妈。
回家真好。
巨蟹座的恋家情结,遇到了失恋这个人生的十字路口,终于爆发。
吃过晚饭,竟又在网上碰到了瑶瑶。
“生我的气了吗?”她问得很小心,好像生怕我再像刚才挂电话那样把电脑给关了。
“生气?”我打了个笑脸给她,“怎么会呢?”
“哦,没有就好,”她也回了个笑脸,“我从刚才一直等到现在,终于等到你了,我还以为,你生我的气不要理我了呢……”
看着这句话,竟半天没能回过神来。
记不得接下去我们又寒暄了一点什么,总之心里的感觉,怪怪的。
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明明已经不相信爱情了,为什么还能看见它的影子?
如果真有这种可怕的想法,我担心我会把她当作槐黄的替代品来慰藉空虚的心灵。
而如果不是的话,那为什么她的一字一句,会在我的心头泛起一丝浅浅的涟漪?
不愿再去思考这种烦人的无稽问题,默默地下了线,到冰箱里拿出那杯咖啡静静地啜着。
端着杯子,到客厅席地而坐,打开电视,遥控器在手中飞快地按着,频道与频道之间快速地切换,翻了几圈,都没有一个频道能拉住我的视线,哪怕是超过五秒钟。
有人甚至大胆妄言,如果一本书的前五行不能吸引读者,那么这本书会迅速被读者抛弃。根据这个“原理”,我留给每个电视频道五秒钟的选择时间也就显得仁慈并且合理了。
不要用看火星生物的眼光看着我,现在的社会,正是一个追求“快”的社会,所以“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洋快餐店在国内才会越开越多,生意才会越来越红火。
刚关掉电视,茶几上的手机适时地“叽叽喳喳”叫了起来。
“Starteverydaywithasmile.Whenyouareblue,justthinkofme.”
看完这条短信,隐约有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瑶瑶,又是瑶瑶,她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想找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她,可惜直到现在,仍是徒劳。
她远在吉林大学,那是一所几乎每次大学排名都能跻身全国前十的名校。
也许爱看《名侦探柯南》的女孩脑子都要比一般的人转得快吧,不然实在很难解释如此贪玩的女孩学习竟如此的棒。
就连我自以为藏得很隐秘,几乎瞒过了所有人乃至自己的——忧郁——也被她轻易地识破。
当然忧郁也并非一无是处的。正如这条短信所说,至少,我还有一个想她的理由。


第五章第47节 当爱在靠近

每一次当爱在靠近,感觉她在清楚地告诉你,她搔动你的心,遮住你的眼睛,又不让你知道去哪里。每一次当爱在靠近,都好像在等你要怎么回应,天地都安静,唯一不能的是你的决定。
——刘若英《当爱在靠近》
醒来时,城市已经喧嚣,天空里,一架不知飞往何地的班机经过,留下一片忧郁的蓝。
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张小娴多年前的散文集,轻轻地掸去一层薄灰,抚摩着曾被自己折叠过的痕迹。好多隐藏在文字背后的话语渐渐清晰,看见曾被钰儿写在某页的那句话。熟悉。
Totheworld,youaresomeone;buttosomeone,youaretheworld.
很多时候,我常常想,也许记忆就这样被不经意地唤醒。
懒洋洋的阳光从阳台外向里张望,在床上半坐半卧,看张小娴在散文里这样不动声色地写道:“从前所相信的永远,是永远炽热地爱一个人。后来的永远,也许是从炽热走到平淡。因为平淡,才可以更长久。”
这句话,姑且可以看作是一个感情路上的过来人对我们这些晚辈的忠告。
我们一直固执地认为,爱得越炽烈,感情就越持久,越稳固。而事实常常并非如此。
学着哲人深沉了半天,觉得深沉原来也不怎么好玩,毕竟这年头,有意思的东西并不多。
电视里又在放那个很有名的电子词典的广告了,那么多年来,广告词依然是那几句——根据艾宾浩司记忆曲线的原理……哎,都快会背了,毫无新意。
但无聊的只是广告,其实艾宾浩司的这一套理论,还是挺科学的。
我是学科学的,我总不能因为个人的一点喜恶,而对科学的东西产生偏见。
有很多事情,如果不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加深印象,不知不觉地,也就那么忘了。
而我也是直到我生日那天,才发现以前手机上隔三岔五经常接到的陌生电话,都是来自同一个号码,确切地说,那都是瑶瑶打来的。
原来,瑶瑶,已经注意我很久了。
我真的不止是一个笨蛋那么简单。用瑶瑶后来的话说,我起码能顶上三个笨蛋。
然后,就有了引子里的一幕,我收到了她的短信——“晶,生日快乐!愿你早日找到真正属于你的那根肋骨!”
我回了一条与她的主题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短信给她,然后就开始着手写《边走边唱》。
时间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还没来得及把别人转晕,我自己先阵亡了。
不过在阵亡之后,我记得自己还给她发了条短信,这回与她先前的那个主题就比较接近了:“瑶瑶,不用找了,我想,属于我的那根肋骨,已经出现了。”
我清楚地知道在我还不能完全放下一个人的时候,去对另一个人说出这样的话,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但请别再像个教育家一样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样做,也是一种逃避!”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知道的,我知道这是逃避!
莫名地想起在电影赏析课上放映的意大利经典影片《偷自行车的人》的结尾——小布鲁诺紧紧地拉住他父亲的手——掩面,感慨良久。
想起那堂课后老师无意中说的一句话:有爱,一切都有希望。
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没有爱,孤独或许就是一生。
因为孤独,所以选择逃避。这就和当年的红军选择了长征一样,天经地义。
生日的一天仍无所事事,除了手机上收到了一些朋友的祝福,其它和平时也没什么两样。
刚吃完生日蛋糕,手机又响了起来。这一次,是瑶瑶。
“问你个题,A和B可发生可逆反应,B在沸水中生成C,C在空气中久置生成D,D具有臭鸡蛋气味,这四种物质分别是什么?我先睡了,你慢慢想。”
嘿嘿,拿这种初中水平的化学题就想来考我,门都没有。
仔细地在脑子里过了遍题,立马便可以判断D是硫化氢,因为基本上,也只有硫化氢能有这种特殊的味道。
可是接下来的推断就把自己逼到了一个死胡同里了。
简单地说,就是C中硫元素的价位应该比D中的要低,可是根据前面的判断,D是硫化氢,硫化氢中的硫是-2价,已然是它最低的价位了……
这种场面,不亚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时的尴尬。
而且,更具讽刺以为的是,我还是一个化学系的学生。
这个时候,不耻下问的精神在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我几乎用短信电话将系上的同学老师问了个遍……可是光有精神是不够的……大家也和我一样,从来没见过这样变态的题。
变态的意思就是说: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却就是无法判断它们各是什么物质。
教无机化学教了三十多年的老教授迷茫地摇着头:“不可能啊,或许是你把题目抄错了。”
既然教授都那么说,我就没有理由不放弃努力了,大不了明天在网上碰到她的时候,让她检查一下题目的正确性。
………………
一年了,真快,写《边走边唱》已经整整一年了。
尽管其中在重庆赛博数码广场里挂了个“业务经理”的名去卖电脑耗了我小半年的时间,可是再怎么算,我也已经写了七、八个月。
去年生日开始动笔,原以为到今年生日时应该能够完成,不料人算不如天算,眼看今年的生日行将过去,小说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依仗着生日的“余威”,我可以厚颜无耻大言不惭地说——其实我写《边走边唱》的初衷,就是为了让瑶瑶觉得,我是一个坦诚的人。
你可以表示怀疑,也大可以不相信,但请不要用砖头砸我。因为我没有骗你。
记得刚懂事的时候,奶奶就对我说过:“生日那天你最大,但是不能说谎话。”
头可断,血可流,奶奶给的白菜不能丢。所以,你应该相信,在我生日时说出这样的话,绝不会是信口开河哗众取宠。
当然,时至今日,写《边走边唱》早已和一年前的那个初衷没了任何关系,当时并不确定会写出个什么样子,写多少字,而一年后的今天再回头看看,我……
我要是还说不确定,你会不会打我?
不过我确实不知道,这般随意的东西,究竟有没有资格称其为“小说”——甚至有在网上写字的朋友告诉我,与其说是小说,它倒更像是一本日记。
贫了半天,居然又在讨论这个没意思的话题了。日记就日记吧。既然在很多东西前面加上了“中国特色”便能够保持它们的本征茁壮成长,那为什么不能说这是一本有“日记特色”的小说呢?虽然,它还没有写完。虽然,今晚的我,并不知道明晚的章节里会增添多少变故。
还是那一句,人算不如天算。
昨天晚上,竟又有朋友发短信来考我那道臭鸡蛋的问题,于是很自然地,想起了瑶瑶。
………………
“你那道题肯定有问题,连我们教授都说是题出错了呢!”
“题没有错,要是我有令你信服的答案呢?”
“嘿嘿,不可能的,要是你能不改题目就给出个令我信服的答案,那我随你怎么处置。”
“好,一言为定,我说出答案后,我要你答应我做三件不违背道义的事。”
“小丫头,竟学起赵敏来了,好吧,我也做一回杨过,给你三根金针,但你要先说答案。”
“爽快!听好了:A是鸡,B是生鸡蛋,C是熟鸡蛋,D是臭鸡蛋。现在,你欠我三件事喽,可不要抵赖哦。”


第五章第48节 心有你在

You're alway son my mind,你给的爱,是我心海,最美的澎湃;You'real way son my mind,你给的爱,证明我真的存在。You're alway son my mind,让我依赖,当我孤单,就唤你出来;You're alway son my mind,心有你在,就会有力量再爱。
——S.H.E.《Alway son my mind》
原来会发出臭鸡蛋气味的除了硫化氢,还有臭鸡蛋。
简直就是废话。但废话也有经典的,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
譬如鲁迅先生就曾说:“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我念中学时,就记得这话被我们的语文老师视为经典。但是我想,我要是胆敢在作文里也这样写:“我有两个姐姐,一个是女的,另一个也是女的。”她绝对会把作文本子从讲台上直接扔下来。
所以我才要说,不能一概而论。
就像要是去问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什么会发出臭鸡蛋的气味,他们或许还真说得出这个答案。从这个层面上讲,大学教授也有不如幼儿园小朋友的地方。
愿赌服输,瑶瑶这个答案,虽然有取巧的成分,但却半点由不得我不服。
“好吧,你说,要我做哪三件事?”生日时竟栽了这么一跟斗,也算是难得了。
“嗯,先给我作首诗吧。”
“好吧,”对于作诗,我还是蛮有自信的,“那就出一个题目吧。”
“题目?你自己看着办吧。对了,你在论坛上的签名蛮特别的,就作首那样的吧。”
“丫头,那叫藏头诗啦,你要类似于那样的?没有问题!”
所谓藏头诗,便是像我在论坛上的签名一样——“塞外见飞鸿,北雁缀苍穹。药毒本一物,王寇何不同?”——把四句的首字连起来,便是我的网名“塞北药王”。
虽然在诗词上没什么造诣,但胡编一首这样的打油诗,对我来说,也不过是小菜一碟。
想了几分钟,便动手在手机上按起来,只一会儿工夫,一首打油诗便新鲜出炉了。
“众人皆醒我独醉,心有灵犀最珍贵。邂逅真情爱不悔,今生只为你相随。”反复读了几遍,感觉还是蛮朗朗上口的,于是便发送了出去。
一分钟不到,短信便回了过来:“众心邂今?是什么意思?”
我语塞。我又没说这是藏头诗,干吗非得挑这不搭边的四个字。把每句的第五个字连起来,这不是一目了然的事么?这个笨蛋,不会真的白痴到看不出来吧?
这下轮到我犯难了。套用一句比较时髦的话: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不过还好她没有接着发问,于是我便可以坦然地不加理会。我想,名牌大学的高才生,还不至于情商如此低下。
看了会儿电视,左等右等,却还是不见她来说那后两件事,我有些耐不住了,居然发了短信去催她:“还剩两件了,快说,你还要我做什么?”
我不是犯贱,我只是不想把生日这天的帐拖到以后再来结算。俗话说:六月里的债,还得快。而我的生日用农历来算,也是在六月里的,所以无论怎么说,我都应该主动些才对。
“别急嘛,另两件事,我还没想好呢,想好再说吧,总之,不会再那么便宜你了。”
再次语塞。想把债还清却被告知“再等等吧”,世上竟还有这样的事!
没办法,谁叫我在此之前没有限定一个时限呢。《倚天屠龙记》的最后一幕又在眼前浮现,不禁连打了几个寒战。
总有一天,我想我也会像张无忌那样,尝到轻易许诺的滋味。
刚想打开电脑上网,电话铃响了。
不会是瑶瑶吧,不会又要我给她唱首歌吧。但如果这也算是一件事,我倒是万分乐意。
电话接起来,刚“喂”了一声,我便听出了是浔浔的声音。
“嗨,今天你生日,出来喝酒。”
“浔浔?你……回国啦?”一言甫出,便惊觉这是一个“无义问句”。
无义问句,该死的,又是无义问句!
慌忙地把思维的导火线掐灭。因为我能看得到,顺着这条思路走下去,尽头处的那个人。
“废话么,难不成我还让你飞到澳大利亚来!”
“就是就是,好的好的,我马上出来。”刚想挂电话,忽然发现连个目的地都没有,赶紧又问了一句,“时间?地点?”
“半小时后,黄龙体育中心正门口。”
匆忙地挂了电话,冲出门去。好久没有这么冲过了,身手也有些不及当年,不过一跨上陪伴我多年的老战友“捷安特”,狂飙的感觉很快又回来了。
再说下去,就有做广告的嫌疑了。
浔浔静静地站在黄龙门口,长发披肩,出国了一年,倒确实多了点淑女的气质。
“生日快乐!”她朝我走过来,递给我一个和32开书本一般大小的盒子。
“谢谢。”我和她漫步在黄龙背后的“酒吧一条街”,然后随便寻了一家钻了进去。
猛灌了几瓶啤酒,我开始向浔浔倾诉:“我也许,又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哦?那个女孩怎么样?”昏暗的灯光下,浔浔的脸有一点微红。
“挺好的,大连人,在吉林大学。我和她聊过视频,人很可爱,很聪明,长得也很漂亮。但就是太远了。”我叹了口气,然后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你不会忘了那位大师的话了吧,”浔浔又开了一瓶,把我的杯子倒满,“好好地珍惜现在手中的那滴水,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没忘。可是……可是毕竟距离太遥远了呀。”
“想那么多干什么!昨天已经过去了,明天还是未知数,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把握今天。”浔浔伸手戳了戳我的脑门,“以后那么远的事,谁能说得准!”
好几次,当我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时候,浔浔都会适时地给我指点方向。这次也不例外。
对于很多事情,并不是自己没有答案,而往往只是担心别人是否会和你一样地认同。
骑车回家的路上,心情十分松快。要不是在小区的门口,和一辆“尼桑蓝鸟”发生了点小小的摩擦,这个生日,应该是挺完美的。
之所以这么说,之所以一向不记仇的我直到现在仍能说出那辆车的型号,并不是由于我倒地时刮伤了腿,而是因为我听见浔浔送给我的那个方盒子里,发出了尖锐的破碎声音。
那个精致的水晶相框,我还没来得及拆开包装,便已香销玉殒了。
推开房门,郁郁地转进论坛潜水,在文章列表的最上方,挂着一篇瑶瑶转载来的文章。
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令人感动。
“开始明白,有些爱情,就像是在手心里捏了一把细沙,抓得越紧,它就消散得越快。于是,学会退步。开始相信另一种诺言,一种没有兑现期限的诺言。你说吧,只要在那一刻能告诉我你真的在爱,真的和我一样期待永恒,我会合上我的眼帘,我会相信你的诺言,相信那总有一天会到来的美好,相信明天就在你我掌心那些写定命运的细纹里,相信你没有实现你的诺言,只是因为那一天还没有到来。至于,从此以后,会以怎样的姿态结束,也只是,笑容过后,眼角那一尾细细的纹路。”
我想,在这一刻,我是真的想爱,真的敢爱,真的在爱。
扫了一眼位于论坛最下方的在线名单,不出所料,她也还在。
“瑶瑶,嫁给我,我们在论坛上结婚吧。”在论坛的聊天室里,我当着大家的面对她说。
“好的。”她答应得很快,仿佛丝毫不感到意外,“你准备在什么时候?”
“选时不如撞日,就现在吧。”我傻了足足半分钟才打出这句话,然后强抑住狂跳不已的心脉,在聊天室里郑重地宣布了这个消息,并迅速在论坛上贴出公告以示庆贺。


第五章第49节 梦有你而美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在屋顶和我爱的人,让星星点缀成最浪漫的夜晚,拥抱这时刻,这一分一秒,全都停止,爱开始纠结。在屋顶唱着你的歌,在屋顶和我爱的人,将泛黄的夜献给最孤独的月,拥抱这时刻,这一分一秒,全都停止,爱开始纠结,梦有你而美。
——周杰伦&温岚《屋顶》
我们在论坛上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婚礼,许多朋友在一旁默默地为我们见证,没有鲜花,没有戒指,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热闹的酒席,自然也没有洞房花烛……但是我们,俨然已被这“新婚”的温馨甜蜜深深陶醉。
站长特地制作了一个小程序放到了论坛的显眼位置,那是一片黑暗的夜空,只需用鼠标轻点,便会有一丛丛五彩斑斓的烟火上升、绽放。
霎时间,眼前一片夺目的绚烂。
很晚了,她还是坚持要打电话给我,我蹑手蹑脚地潜进父母的房间,把那台分机的线拔开,然后在屏幕上打了一行字:“好吧,你现在打来吧。”
十秒钟后,身旁的电话便响起来了。
“今天感觉怎样?开心吗?”
“不知道,没什么感觉,”我看了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2003年7月17日午夜0点13分,于是便存心逗她,“今天才刚开始,还没来得及感觉。”
“你有不开心的事?说出来吧,说出来或许会好一些。”瑶瑶的话,竟让我想到了半个小时前在小区门口的那次意外,心情倒真的有些郁郁的了。
“其实还好啦,别乱想,只是刚才在回家的路上和一辆轿车撞了一下。”
“什么?!和轿车撞了一下?!你受伤了没?”
“人倒没事,但不小心打碎了一个朋友送我的水晶相框。”
“人没事就好了,相框破了就破了……”
瑶瑶的话才说了一半,就被我急吼吼地打断:“什么叫破了就破了?!你知不知道那个相框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回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气氛忽然沉默了下来,四周一片死寂,我们听得到彼此的呼吸,仿佛离得那么近。
“对不起。”我们几乎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后面的一整个暑假,我们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瑶瑶与我,真的非常有默契。
论坛上的人一直在怀疑,一直在讨论,一直在争执。充斥了整个夏天。他们不知道网上的忧忧就是现实中的瑶瑶,正如他们一直分不清忧忧和槐黄一样。
一个月后,我在网上发贴:“以前,本王为槐黄写词,现在,本王愿为瑶瑶谱写未来的人生。”不知道我这么说,还会不会造成歧义。
开学的前两天,我去了重庆。
“对了,我给你寄礼物了,记得去收发室问一下。”瑶瑶的这条短信,倒令我颇为意外。
果然在校收发室的大伯那里,我收到了一张包裹单,上面的邮戳日期是“2003.7.17”。
去邮局领包裹,被迫缴了一个多月的保管费。邮局的那个三八很凶巴巴地说:“你娃儿不识字吗?这上面写得恁个清楚——请于三日内至小龙坎邮局领取。”
我错了。不是因为那一个多月的保管费,而是在很早的时候我就答应过瑶瑶不再说脏话的。所以我对自己前面的一句“三八”表示十二万分的歉意,即使她的态度确实很凶巴巴。
随便怎么说,那个纸箱子终究还是被我取出来了。
纸箱里装着很多东西,杂七杂八的,看得室友们眼花缭乱。最最特别的要数一幅蜡笔画,画的大约是海上日出的情景,上面还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字——“我要和你去看海!”
当然,这么大的纸箱子,肯定少不了分量比较重的东西,拆开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装,才窥到了冰山一角。
竟然,竟然是一个水晶相框。
我已然无法描述当时打开包装那一瞬心里的感动,还有瑶瑶的一封E-Mail:“我并不确定这个相框能否取代那个破碎的相框在你心中的地位,但是我真的希望,以前,你为槐黄写词,现在,你能为我谱写未来的人生。”
以前觉得极为不屑的网恋,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被卷入其中的这一天。
我只能说,我们有缘。
在这个世界上,缘这个东西,是最不可思议的。
下午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鞋店,孙楠的声音歇斯底里地从门外的音箱里传出来:“这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就算是我们今生的约定,也要用一生去寻找。”
胡说八道!一生的时间,岂能都用在寻找上!要是我已经找到,为何不能就在此停靠。
而网恋绝非我想象得那么容易。我越来越感到,瑶瑶,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女孩子。
她的电话打得很勤,几乎和查房的一样。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我们相隔了太遥远的距离。
让一个女孩子觉得没有安全感,那应该要从我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无法发现自己的缺点,于是我只能用别的方法增强她的安全感,虽然我知道那些方法都只治标而不治本。
我甚至把据说是当年毛主席写给杨开慧的诗都用上了。最后那一句——“凡事莫依倚,依倚事不成。”——多少表明了一些自己的态度。
可是她的电话,还是来得不早不晚。
电话里,瑶瑶的声音依旧是那样清澈明净:“晶,我昨天看了部电影,里面女主角说的一些话,让我听着听着差点哭了呢。”
“哦?她怎么说?”我饶有兴致地听着,只是稍稍有点纳闷,搞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忽然打电话来同我说这些,
“她说,世界上的女孩子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幸福的,另一种是坚强的。”
“嗯。”我小声地应着,示意我正在专心地听她讲话。
“幸福的女孩子,小的时候有爸妈疼,长大了有男朋友疼,她们无忧无虑,整天都快快乐乐的,所以不需要坚强。而坚强的女孩子,也并不是她们天生便宁愿选择坚强,而是因为,生命中有太多太多的不如意,使她们不得不变得坚强。”
“那么,在这两种里面,你会选择哪一种?”
“电影里的女主角说,我和上帝的没什么交情,没得选,只好去做坚强的那种了。”说着说着,她当真在电话那头低低抽泣起来。
“瑶瑶,说别人干什么,我是问你会选择哪一种呀?”
“你认为,我现在这个处境,还会有得选吗?”她抽噎着,伤心欲绝的样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种状况,确实很难得碰到。
本来我就不懂怎么去安慰人,何况还只能通过电话这种间接的手段,更是难上加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要是能够面对面地站着,起码我还能搞搞怪扮个鬼脸什么的。但现在我们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大连,能听到声音就算是不错的了,这么一来,也就只好“扬短弃长”。
“等一下,”我试图将话题导向我能驾驭的轨道,“坚强和幸福,从根本上来讲,它们并不矛盾,对吗?”
“别跟我在文字上绕圈,我知道我说不过你。”她很聪敏,一下道破了我的意图,“你只要告诉我,我应该选择哪一个?”
“你应该——坚强地等待幸福的到来。”所幸文字功底不差,相信这个答案应该能让她满意。
“你骗人……你一定是看过这部电影的,因为电影里男主角的原话就是这么说的……”


第五章第50节 给我一个放弃快乐的理由

Let me go,Don't say no,给我一个继续难过的理由;Let me go,Don't say no,给我一个放弃快乐的理由。Oh let me go。
——张学友《Let me go》
费尽唇舌解释了半天,她终于肯相信我的话句句都是肺腑之言。我刚缓了口气,瑶瑶便用很决然的语气在电话那头说道:“今年冬天,我要到杭州,和你在一起。”
当我确定她这么说不是在开玩笑的时候,我方才感觉这份感情竟也可以那样真实。
我喜欢这样真实的感觉。就为了她这句话,我可以做到心无旁骛。
毕竟天涯海角的誓言,抵不过双手的盈盈一握。
此后的日子里,我们的联系从未间断。我们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维系着这一份旁人看起来十分渺茫的爱情。
为了鼓励她,我经常在子夜给她发去这样的短信。
“期待着冬天,断桥残雪,湖堤漫步;期待着冬天,探梅灵峰,祈福岳麓;期待着冬天,南屏听钟,松岭观书;期待着冬天,银霜遍野,红颜同路。”
“爱恨聚散情何堪,永夜漫漫听秋蝉。不识瑶池仙子面,变作粉蝶下江南。”
这样的短信,说是小诗也毫不为过。尤其是后一首藏头诗,更是令她感动得唏哩哗啦,在电话那头不住地叫我的名字:“晶……晶……”然后就是抽噎,再没有别的语言。
她也常常会用同样温馨的短信来作为回应:“如果有来世,就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吧,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拙拙的依偎,傻傻的在一起,即便冬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温暖的草堆快快乐乐的扁你!”
类似于此,不一而足。
日子过得很慢,我眼巴巴地盼望着冬天快些到来,只因为我与瑶瑶有个约定。
国庆前夕,系领导把我叫去办公室,同去的几个,都是系上出了名的伶牙俐齿的角色。
果然不出我所料,等待我们的,是两个月后的一场辩论赛。
我们系是上届校辩论赛冠军,作为一个理科院系,能在辩论赛上力压群雄,足可见师兄师姐们功力之深厚。
人怕出名猪怕壮。只是没想到第一个来下战书的,竟是一向名不见经传的生物系。
系领导很慷慨地让他们出题,结果生物系选的辩题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性教育是科学教育还是道德教育?
这个问题,倒像是生物系的一次学术研讨会。
我们清楚形势的严峻,因此我们长达两个多月的备战,真的可以用一丝不苟来形容。
抽签时我们抽到了道德教育这一方,系领导略有些沮丧:“这一回,生物系算是专业对口了。”可我们并不那么想,因为谁都知道,辩论这个东西,完全有可能颠倒黑白的,关键就看你在场上怎么去说。
我们在准备,瑶瑶也没闲着,有很多重要的资料和数据,都是她帮我查到的。记得有一天在网上她嬉皮笑脸地问我:“假如生物系派槐黄上场,你会不会手下留情?”
我说我会。然后她那天都没有再说话。直到那晚临睡前我发短信对她说:“我会手下留情,但是辩论赛不是拳击赛,并不需要用手的。”
事实证明,我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而且,瑶瑶的那个假设亦并没有成立。
适当的肢体语言,也能使观众产生共鸣,其杀伤力并不亚于一句经典的辩白。
看到这里,我想应该没必要赘述比赛的结果了。还是用一首写在赛前用来自励的诗来概括吧:“卧云松下径草深,虎牢关前硝烟横。藏角传捷遍四野,龙威须臾至边城。”
卧虎藏龙。今天我们的表现,尤其是两位大一学妹的出色发挥,正应了这四个字。
队友们在赛后纷纷调侃我,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离不开一个默默奉献的女人。
还好我对此早已习惯。她们自从偷看了我的短信,便经常学着怪腔怪调来作弄我:“晶,加油哦。”……“晶,我对你有信心。”……“晶,必胜!”……
她们越这样说,我便越感到寂寞。
有时候想想也蛮滑稽,明明就快要相聚了,为何相思的心绪却日趋加剧。
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黎明前的黑暗?
一位朋友在她的文章里说:“寂寞不是因为没有人陪在你身边,而是因为没有某个人陪在你身边。”
我向来不喜欢读她的文章,总觉得有无病呻吟的感觉。但是独独对这一句,喜欢得紧。
说是喜欢,倒不如说是这句话击中了我最脆弱的那根神经。
辩论赛后就临近期末了,上网的时间便较平时减少了许多。
偶尔地,在瑶瑶的QQ个人资料里,发现了这么一段话:“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惊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句子写得很不错,只是带有一点人生无常的悲情色彩。
日历一页一页地翻着,这一年的冬天,到底还是来了。
我和瑶瑶的美丽约定,终于还是随着一个意外的电话而化为泡影。
“晶,冬天的时候,我也许不能来了呢。”
“为什么?不是都已经说好了的么?”
“晶,我设计的课题获得了东北赛区的一等奖,现在学校正重点扶持准备参加全国的比赛,现在的进度并没有想象中的快,所以我可能整个寒假都不能离开学校了,连年都可能要在学校里过了……这个课题对我很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我能否保研……晶,对不起……”
一切,在这个电话后,全部改变。
在挂下电话的那一刻,我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瑶瑶最后说,我们在暑假里也许可以见面。我不置可否。对于眼前的事情尚且没有把握,甚至只能眼睁睁地看其错失,我又怎敢对遥远的暑假做那么奢侈的期盼。
后来我一人回了杭州,瑶瑶告诉我说,在她个人资料里的那段话,是出自徐志摩的手笔。
脑子里电光火石般地一闪,随即上网用搜索引擎查到了这首诗的全文。
这首诗的后半段,个人认为要写得比前半段经典许多:“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是不是她早就在暗示我,我们注定有着不同的人生方向。
谁会想到,黎明前的黑暗,竟会将黎明的曙光也一并吞没。
我眼前一黑,险些从椅子上跌坐到地上。我不知道狠心的究竟是瑶瑶,还是徐志摩。
于是自己也狠了狠心,花费了近一个月的饭钱到哈根达斯里换了几个小巧玲珑的冰激凌。坐在那里静静地品尝着,也在同时品尝着那渐行渐远的爱情。忽然悟到,有些东西在刹那间与生命错过的时候,也就错过了。
过往的一切,正像书架顶那张发黄的纸上,用钢笔歪歪斜斜抄着的几行字: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在网上看到一个好友在她的个人资料里这样写道:“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也许在若干年后,我也会在某个深夜,回想起席慕容的这一首《青春》……


第五章第51节 相遇得太早

只怪你和我相爱得太早,对于幸福又了解的太少,于是自私让爱变成煎熬,付出了所有却让彼此想逃跑。上天让我们相遇得太早,对于缘分却又给得太少,才让我们只能陷在回忆中懊恼。
——苏永康《相遇太早》
“如果秋天过去了,我会在雪中爱你;如果世界消失了,我会在天堂爱你;如果你走了,我会在泪水中爱你;如果我走了,我会在远方爱你。”
看着瑶瑶刚发来的短信,心中不知应该是喜还是悲。
我们命中注定会相遇,但是相遇也并不代表能够在一起。
正如,曾经与我相遇的四个女孩。
回杭州过年以前,在重庆沙坪坝的一家酒吧里,我意外地见到了小睿。
不要怀疑我会认错人,无论如何,我都会记得她笑起来的样子——即使我们四年多未见。
小睿的样子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打扮明显时尚了不少。相比之下,我就像是个处处失意的社会地层人渣,我在很远的地方看着她和她的一帮朋友嬉闹,迟迟没有走上前去——虽然这偶遇的一幕,曾经在我脑海里排练过不下数十遍。
直到最后,我也不确定她是否看到了那个坐在角落的我,也许,这并不太重要。
能见到小睿一面我已是十分满足了。毕竟钰儿直到现在仍音讯全无,而槐黄则行同陌路。
大年三十的晚上,心血来潮地和亦芸通了个电话。电话里,她的语气很淡定,同我心不在焉地聊了几句,便挂下电话去看电视了。就像——任何一对普通的朋友一样。
想来,我和亦芸的分手,便是由于时间与空间的阻隔。
也正是因为这个,所以我不想,我也没有勇气,再去承受一份空中花园式的爱情。
我对瑶瑶说:“我很忙,有时候虽然我不是有意的,却难免还是会对你比较冷漠,也许,现在的我真的不适合谈恋爱。”
我是真的很忙,于是我开始试着在瑶瑶面前蒸发,不回短信,不回电话,甚至于在QQ上见了面,也迅速地隐身下线。
所谓爱情,就是把红玫瑰变成蚊子血,把白玫瑰变成饭粒子的过程。张爱玲真是个天才。
应该没有人能够忍受这种折磨的,包括瑶瑶。哪怕她曾说过“永不放弃”的豪言壮语。
大年初一的时候,瑶瑶给我发来半幅对联,当然,这和普通的春联性质完全不同:“一片痴心,两地相望,下笔三四字,泪已五六行,但愿七昔鹊桥会,八方神明负鸳鸯,九泉底下十徘徊,肠百折,愁千屡,万般无赖把心伤!”
说它是对联,倒不如说是在发泄情感。只是这么一来,连这个年都过得索然无味。
………………
写到这里,我真的不忍心再写下去。
有不少朋友给我发E-Mail来,说希望能看到一个光明的尾巴,就连我高中的同学,都强烈建议我写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大团圆?怎么可能?我又不是韦小宝。
算了吧,现在来改结局已经太迟了,我在小说刚写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就已经提前透露了这个结尾——“在寒假的最后几天,我和瑶瑶分手了。”
而那时,我只是有感而发,临时性地加了一笔。也许,冥冥中自有天意……
权衡再三,我还是选择了一意孤行。
一意孤行的意思就是,我会在下面尽可能简洁地把我同瑶瑶分手的经过描述清楚。
即使再不忍心,我想我也只有忍下去。我只是叹息,为什么每次,都逃不过分离的结局?
………………
那是2004年1月底,寒假的最末几天。
也忘了是谁提的议,我们几个活跃分子组织开了一次小学同学会。分开整整八年了,老同学一见面,分外眼红。
别曲解了眼红的意思,我只想较为准确地表达出当时那激动的场面罢了。
从KTV里出来,已是深夜,却还有十几个同学意犹未尽。于是大家结伴夜逛西湖,然后在南山路上找了家酒吧坐了进去。
酒过三巡,老同学们开始聊到有关个人感情上的话题。有几个女生说得很动情,连眼泪都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轮到我说的时候,我开始神侃我和瑶瑶之间富有传奇色彩的罗曼史。
正讲到兴头上,接到一条短信,翻开一看,竟是瑶瑶发来的。
于是大家开始起哄:“来,吕晶,把夫人的短信念来听听。”
我笑着应允,然后朗声念起来:“晶,我们分手吧……”
刚念了个开头,脸上的笑容旋即凝固。我一仰脖干了杯酒,清清嗓子接着念下去:“我真的无法忍受你对我的冷漠,我甚至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到底算不算是恋爱,这与我想象中的爱情很有差距……”
周围的同学惊呆了。整个酒吧也似乎在这一刹那寂静无声。
短信后面的内容,我已经记不太清,我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并且时不时地向旁边的同学们挤个笑脸。接着,我不顾大家的劝阻,回了这样一条短信:“瑶瑶,对不起,很多时候,我都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如果以前我伤害了你,那我在这里向你道歉,如果你身边有好的男孩,请珍惜。你要分手,那就分手吧。”
我们,就这样分手了。就像是一场沉闷的足球比赛,被一个金球意外终止。
………………
写到这个章节,我的故事便要结束了——尽管它并不多么精彩动人,也谈不上曲折离奇抑或荡气回肠。甚至于,说它是故事都显得格外勉强,因为连我都不知道,哪里是故事的开端,而哪里又是故事的结尾。
好久没有登陆雅虎的邮箱了,自从申请了163的邮箱以来,已经大半年没上雅虎收信了。
输入了帐号密码进去,二十多封未读邮件中,署名为“黎诗瑶”的那一封显得特别抢眼。
“你还记得你曾经答应我做三件事吗?你还欠我两件没有做。当时我没想好要你做什么,但现在我想到了……我要你忘了我最后的那条短信,我要我们在一起!”
《读者》上摘了周国平的一则小品文,里面有这么一段话:“一个仗义疏财的人,如果他被窃,仍然会感到不快。这不快不是来自损失本身,而是来自他的损失缺乏一个正当的理由。可见人是一种把理由看得比事情本身更重要的动物。”
我们的分手,并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恰恰是缺少一个在一起的激情澎湃的理由。
即使拿到了金针,郭襄最终也并没和杨过在一起。由此可见,金针,也不是万能的。
两分钟后,我微笑地删光了雅虎信箱里的所有邮件。微笑,苍白的微笑。
其实我和瑶瑶,又何尝没有激情迸发的时刻。只可惜,这样的激情只维持了小半年。
然后,激情开始慢慢淡去。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段时间,我正在写作,而除了写作以外,几乎没有太用心地去做另外的事。
三心二意固然不好,但是像这样的一心一意,却也不怎么讨人喜欢。
在网上潜水时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帖子:“作家都很自私,每时每刻首先想到的都是他的创作,所以奉劝大家,最好不要去和作家谈恋爱……”
我不是作家,然而作家的自私陋习却在我身上一览无遗。
一年前,槐黄曾断言我谈恋爱只是为了捕获写作的灵感。虽然我在心底极力否认,但没想到真的会被她言中。
敲完最后一个字,我决定从今以后,全身心地好好去爱一个人。


第五章写在最后

《边走边唱》完稿是在八月初,正值夏天最热的那几天,热得连家门都不敢迈出一步。堪堪数月过去,在2004年的尾巴上,随着外套与气温成反比一件件地增厚,《边走边唱》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
正如“双生花”上一位写字的朋友所说,小说的出版是对于作者最好的肯定与嘉奖。从小说完稿到出版这几个月的经历,使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一层的感受。一篇文字,尤其是一篇十几万字的文字,从纯粹的网文蜕变为喷着墨香的书,绝非仅凭作者一己之力可以办到的。还清晰地记得在七月凌晨两三点钟和B侃完球后一起讨论写长篇的心得;八月韩晗兄弟欣然为小说代序;九月将校改完的书稿传给一寒时的忐忑;十月接到何睿电话得知小说通过终审时的喜悦;还有中国社科院的白烨老师和湖南文艺的邓映如老师在小说出版过程中所给予的无私帮助,黄浩、周箫、袁帅、马晶、吴建雄、张佳玮、王晓虹、恭小兵等多位朋友不吝笔墨为小说撰写书评文字或恳提宝贵意见。大恩不言谢,我只有在心里默默地感激。当然,那些在小说创作过程中以及在新书发行宣传上给过我帮助、支持与鼓励的老师和朋友,我也永远不会忘记。
另外,《边走边唱》的章节较之一般的长篇要短小许多,一个章节不过两三千字,整部长篇被我分为五十余个章节在不同时段递交到“红袖添香”网站待审,前后历时四月有余,其间编辑们阅稿审稿之艰辛不难想象,他们的敬业精神与宽容态度也令我深深感动。
在小说写到三分之二的时候,网上有朋友曾经半开玩笑地对我说:“《边走边唱》的背景城市主要是杭州,你自己也是杭州人,小说若能出版,你首先应该感谢一下杭州哦。”对这个建议,我无疑是举双手赞成的。我今年21岁,其中有近19年都是在杭州度过的,这座文化名城对我的巨大影响不是一两句话便可以涵盖得了的。不难发现,《边走边唱》中有许多细节的描写与灵感的来源都是杭州这座灵秀的城市所赋予的,既然是这样,更是理所应当要感谢。
《边走边唱》,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在开印的前几天,我匆匆写下这段近乎流水账式的文字,权作后记。
吕晶
2004年12月3日午后于重庆三峡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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