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关于证明责任规定的相当的严格,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相比刑事和行政举证证明责任来看,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是非常灵活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了诉讼的公平和正义。针对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律图做了相关的分析。
一、民事诉讼举证证明责任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二、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规定,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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